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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筹备召开沈阳工学院第一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0-10-22

各单位:

根据《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教育部32号令)、《中国工会章程》和《辽宁省教科文卫系统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推进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充分调动全校教职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学校的办学水平和办学实力,经校党委会议研究,拟定于20201029日召开沈阳工学院第一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工代会”)第一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力量,紧紧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和办学目标,明确学校未来发展和重点工作任务,动员全校广大教职员工凝心聚力、团结一致、统一思想、锐意进取,以高昂的精神状态投身到学校各项工作中去,全面推进学校内涵式发展,为顺利完成学校迎评促建任务,推动学校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大会议程

大会将确定今后一段时期工会的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选举产生沈阳工学院第一届工会委员会委员、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和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委员。

三、大会时间

第一届“工代会”第一次会议拟定于20201029日召开,会期半天。(会议议程见附件2

四、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及时把会议安排传达到每一位代表,切实做好“工代会”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大会取得圆满成功。

2.召开“工代会”是学校教职员工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开好这次大会对促进学校的改革发展和民主政治建设有着重要意义,各单位要做好宣传和思想动员工作,为“工代会”的顺利召开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3.请各单位及时通知每位代表和相关人员准时参加各次会议。与会人员提前10分钟进场,并在指定区域、座位入座,将手机调整至关闭或静音状态。

4.因本次大会涉及到选举事宜,请与会人员妥善安排好工作,严格遵守会议安排和会场纪律,原则上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的,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确保选举顺利进行。

附件:1.沈阳工学院第一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一次代表名单

    2.沈阳工学院第一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议程

                 沈阳工学院工会筹备委员会 

                2020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