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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筹备召开沈阳工学院第二届教职工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4-13

沈工工发〔2020 

 

 

关于筹备召开沈阳工学院第二届教职工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教育部32号令)、《中国工会章程》和《辽宁省教科文卫系统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推进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充分调动全校教职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我校的办学水平和办学实力,经校党委会议研究,拟定于20205月下旬召开沈阳工学院第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双代会”)第三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力量,紧紧围绕学校


的中心工作和办学目标,全面总结学校2019年工作,明确学校未来发展和重点工作任务,动员全校广大教职员工凝心聚力、团结一致、统一思想、锐意进取,以高昂的精神状态投身到学校各项工作中去,全面推进学校内涵式发展,为顺利完成学校迎评促建任务,推动学校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大会议程

1.听取学校工作报告;

2.提案办理情况工作报告;

3.其他事项。

三、大会时间

第二届“双代会”第三次会议拟定于20205月下旬召开,会期一天。

四、具体要求

1.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召开“双代会”是我校教职员工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开好这次大会对促进我校的改革发展和民主政治建设有着重要意义。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深入基层,认真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做好宣传和思想动员工作,为“双代会”的顺利召开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认真做好代表的调整、撤换与增补工作。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按照代表条件和选举办法,认真做好代表选举工作,真正选出大家满意的代表,确保会议质量。

3.全校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和广大教职工要积极行动起来,团结一致,同心同德,努力工作,以实际行动迎接学校第二届“双

代会”第三次会议的胜利召开。

 

    附件:1.沈阳工学院第二届教代会第三次会议代表的调整、撤换与增补

          2.关于征集沈阳工学院第二届教代会第三次会议提案的通知

       

 

                 沈阳工学院工会委员会

                2020413

 

 

 

 

 

 

 

 

 

 

 

附件1

 

第二届教代会第三次会议代表的调整、撤换与增补

 

根据工作需要,参照《沈阳工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对我校第二届教代会第三次会议代表确有必要调整、撤换、增补的单位,安排如下:

一、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教职工代表,应对其代表资格进行调整:

1.教职工代表在任期内调离本学校,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学校内部调动一般应予保留;

2.教职工代表离、退休(以办理离退休手续为准)后,其代表资格即行停止;

3.教职工代表被开除公职留用察看的,其代表资格自开除之日起即行停止;

4.教职工代表因各种原因一年以上不能参加教代会活动的,其代表资格一般不予保留;

5.教职工代表失去教职工信任的,由原选举单位向学校工会提出撤销其代表资格的申请,经同意后,由原选举单位进行重新选举;

教职工代表出现上述情况的,应报学校工会备案。

二、教职工代表的增补与更换:

因各种原因造成教职工代表缺额的,或因工作调整确有必要增加代表的,按照缺额数和代表性进行补选,其程序是:

1.原选举单位基层工会在党组织领导下,经工会小组充分讨论酝酿,向学校工会提出申请,经研究同意,确定增补代表候选人建议名单;校工会根据工作需要,也可向原选举单位提出增补代表候选人建议名单。

2.原选举单位基层工会在党组织领导下,按照选举程序进行增补代表选举。选举会议应有本单位2/3以上教职工参加,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候选人须获得本单位全体教职工半数以上赞成票方可当选。选举结果及时报校工会。

3.经审查同意后,填写教职工代表登记表,并向下次教代会报告增补及更换情况。

三、代表团及团长、副团长调整:

校工会根据工作需要,对代表团组成进行适当调整,对代表团团长、副团长提出必要的调整建议。团长、副团长调整应在调整、撤换、增补选代表工作程序结束后进行,由所在团原团长主持,本代表团的教代会代表推选产生,结果及时报校工会。

确有必要调整、撤换、增补代表或调整团长、副团长的代表团,在430日前核对代表团名单,核定拟调整、撤换、增补选代表候选人名单;在430日前完成调整、撤换、增补代表和调整团长、副团长工作。

附件2

 

关于征集沈阳工学院第二届教代会第三次会议提案的通知

 

各单位:

为广泛了解教职工对我校各方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向各位教代会代表征集本次会议的提案,请各位代表深入调查研究,积极撰写提案。

一、提案征集工作的目的及意义

提案工作是教代会行使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一种重要形式,是广大教职工关心学校建设与发展的具体体现,是促进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和学校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渠道,是教代会代表履行职责、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载体,是调动广大教职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教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群策群力办好学校的重要途径。各分工会要高度重视提案征集工作,大力宣传提案征集工作的目的和意义,积极倡导广大教职工,特别是“双代会”代表为学校改革和发展建言献策。

二、提案征集的范围 

1.关于推进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升我校党建工作水平,提高党建工作质量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方案;

2.关于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加强人才培养,推进教学改革,提高学校办学水平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方案;

3.关于做好我校本科教学合格评估工作,确保我校顺利通过合格评估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方案; 

4.关于在学校各项工作中如何贯彻落实“以学生发展为中心”理念的意见、建议和方案;

5.关于学校学科专业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提升教师专业素质和科研水平、教师管理制度改革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方案;

6.关于学校各项工作中如何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理念,提升教职工的幸福感和归属感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方案;

7.关于学校加强校风、教风、学风与文化建设,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质量,加强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方案;

8.关于如何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建立长效的师资队伍评价体系,培养高素质师资队伍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方案;

9.其他有关学校发展改革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方案。

三、提案征集工作的要求

1.提案须一事一案,代表在拟定提案前要做好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保证提案的严肃性、科学性和可行性;

2.每份提案由一名正式代表提出,并由两名以上正式代表或三名以上教职工附议,提案人、附议人须亲笔签名;

3.非正式代表不得向大会直接提出提案,如有提案可通过正式代表提出办理;

4.本次大会提案征集时间截止到515日;

5.提案由各分工会收齐后,交到学校党群工作部。

 

 

 

 

 

 

 

 

 

 

 

 

 

 

 

 

 

 

沈阳工学院教代会提案表

会议届次:                                          提案编号:

主提案人

     

 

附议人

 

所在单位

 

 

提案题目

 

提案理由

问题分析

 

建议措施

办法方案

 

 

提案工作委员    会立案意见

 

                    

                     提案工作委员会主任: 

                            年  月  日  

提案答复

措施办法

办结情况

 

 

 

 

 

 

 

 

 

            答复部门(公章)        年  月  日

校领导意见

 

 

 

        

满意度评价

1、非常满意     2、满意     3、基本满意

4、不满意     5、重新答复

提案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