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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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0-12-29

为充分发挥社会实践的育人功能,丰富大学生的寒假生活,引领教育广大青年学生在社会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同时展示沈工学子风采,结合目前疫情情况,现组织开展2021年寒假社会实践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彰显沈工风采 践行校训品格

二、参与对象

全体2018、2019、2020级学生

三、活动时间

2020年12月19日至2021年3月1日

四、活动内容

(一)学习一门专业知识

鼓励学生在寒假期间,充分利用网络和其他学习资源,自学一门有助于专业课程的专业知识,完成学习报告。开学后,可以用课前10分钟环节展示假期学习成果。

(二)掌握两项生活技能

引导学生利用假期时间,掌握两项有助于提高生活质量的劳动技能,围绕开展家务劳动、学习烹饪技术、学习基本劳动技能等方面开展劳育砺人教育,增强学生学以致用能力。

(三)“悦”读3本书籍

品读3本好书类别为“1+1+X”(包括1本专业类书籍,1本名著和1本自选),各学院可组织学生放假前集中到图书馆借阅书籍,利用假期时间广泛开展“悦”读、撰写读书心得、读书征文等活动,激发学生学习热情。

(四)互助利他——劳育砺人践真知

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鼓励学生参加企业实习、职业体验、社会考察、社区服务、志愿服务、勤工俭学等社会实践活动,利用所学的技能回馈与服务社会。

五、活动要求

1.组织动员,全员参与。按照“确保安全、创新形式、务求实效”的工作原则,组织和引领全校学生积极参与实践活动。活动结束后,应认真撰写心得体会或实践报告,通过居家实践切实提升动手能力,激发学习热情,实现育人价值,提高综合素质。

2.认真参与,形成工作成果。所有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团队或个人,在下学期开学后需上交一份实践报告至辅导员。其中,参加企业实习、职业体验、社会考察、社区服务、志愿服务、勤工俭学等社会实践活动的学生,上交一份实习单位出具的证明即可。

3.注重宣传,扩大影响。活动过程中,鼓励以微博、微信、朋友圈、QQ空间、QQ群等多种新媒体形式进行实时宣传。

六、总结表彰

开学后,学院将举办座谈会、分享会、风采展示等形式交流分享实践感受,同时遴选出表现突出的团队(比例10%)和个人(比例1%)上报学校,参与校级评选。

信息与控制学院团总支

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