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11级同学:
根据信息与控制学院的工作安排,本学期的学分置换工作从4月16日到5月15日之间完成,请各位同学仔细阅读《课程学分替代制度实施办法》(见附件1)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学分置换,申报时认真填写《课程替代和学分奖励认定申请表》(见附件2),同时递交有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的原件由辅导员审核通过后,当场返还,复印件连同申请表一起于2015年5月15日下班前以辅导员为单位将申请表上报至304B室。
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置换资格,并给予通报批评的处理。
附件1:课程替代和学分奖励认定实施办法(见附件)
附件2:课程替代和学分奖励认定申请表 (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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