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理应信字[2012]9号
为了鼓励我院师生积极践行“应用为本、学以致用”的办学理念,激发学生的创新精神,提升学生的实践能力,树立我院优良的学风,分院决定,给予本年度参加政府组织的学生科技竞赛获奖的参赛队伍(指导教师+参赛学生)提供如下标准的奖励:
奖项级别
获奖等级
奖励额度(元)
1
国家级一等奖
¥10000.00
2
国家级二等奖
¥5000.00
3
省级一等奖/国家级三等奖
¥3500.00
4
省级二等奖
¥2000.00
5
省级三等奖
¥1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