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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与控制学院科研诚信教育活动总结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6-24

为了弘扬求真务实、严谨自律的学术精神,加强科研诚信建设、严明学术纪律、规范学术行为,引导教师遵守学术规范、坚守学术诚信、完善学术人格、维护学术尊严,预防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努力成为优良学术道德的践行者和良好学术风气的维护者,营造良好科研生态和舆论氛围,促进学校科研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信息与控制学院于2022年6月24日组织全院教师开展科研诚信教育活动。

会上,刘惠鑫院长指出,本院教师应该严格遵守《沈阳工学院教师学术道德规范》,科研诚信是科学研究的基础,要保持思想清醒,切实增强学术自律意识,积极抵制学术不端行为,努力营造诚实守信、严谨规范的科研氛围,加强科研诚信建设。 刘院长为全院教师讲解了学术不端行为的界定,还列举了学术不端案例、处罚办法及其对个人发展带来的诸多不利影响,为全院教师敲响了警钟。

会后要求全院教师继续深入学习学校下发的有关文件和违背科研诚信的相关案例:

(1)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2018年5月)

(2)《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科学技术部令第19号)

(3)《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规则试行》(国科发监〔2019〕323号)

(4)《哲学社会科学科研诚信建设实施办法》(社科办字〔2019〕10号)

(5)《科技部 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进一步压实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任务承担单位科研作风学风和科研诚信主体责任的通知》(国科发监〔2020〕203号)

(6)《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0号)

(7)国家新闻出版署公布非法期刊鉴别及第一批非法期刊目录(2021年)

(8)《关于规范申请专利行为的办法》(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411号)

(9)《发表学术论文“五不准”》(科协发组字〔2015〕98号)

(10)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19〕35号)

(11)学术出版规范 期刊学术不端行为界定(CY_T174-2019)

(12)《沈阳工学院教师学术道德规范》(沈工教学发〔2017〕45号)

签订《学术诚信承诺书》。全面实行学术诚信承诺制度,凝聚坚守学术诚信的共识,教师对其指导的学生进行学术规范、学术诚信教育和指导,对学生公开发表论文、研究和撰写学术论文是否符合学术规范、学术诚信要求做必要的核查。

本次科研诚信教育有效提高教师的学术自律意识,明确了自己在科研活动中的责任。希望本院全体教师坚决抵制学术不端行为,努力维护良好的学术风气,为我校加建设最好的应用型大学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