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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与控制学院规章制度汇编(2020年12月版)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3-15

目 录

(一)学术及教学委员会相关规定

1.信息与控制学院学术分委员会章程………………………………………………1

2.信息与控制学院学术分委员会印章使用管理规定………………………………5

3.关于成立信息与控制学院专业建设指导分委员会的决定………………………6

4.关于成立信息与控制学院课程建设指导分委员会的决定………………………8

5.关于成立信息与控制学院实践教学指导分委员会的决定……………………10

6.关于成立信息与控制学院教学仪器设备论证分委员会的决定………………12

(二)教学相关管理规定

1.信息与控制学院关于教材管理的补充规定……………………………………14

2.信息与控制学院机考管理办法…………………………………………………16

3.信息与控制学院任课教师教案评价体系………………………………………17

4.信息与控制学院教学日历评价体系……………………………………………18

5.信息与控制学院课件评比标准…………………………………………………19

6.信息与控制学院关于排课要求的补充规定……………………………………20

7.信息与控制学院关于作业批改的管理实施细则………………………………21

8.信息与控制学院辅导答疑细则…………………………………………………23

9.信息与控制学院督导工作实施办法……………………………………………24

10.信息与控制学院学督联合会规章制度…………………………………………28

11.信息与控制学院教学信息员管理工作条例……………………………………31

12.信息与控制学院学生教学信息员制度实施办法………………………………33

(三)实践相关管理规定

1.信息与控制学院关于实验开出情况统计表编写要求…………………………35

2.信息与控制学院关于实验指导书编写要求……………………………………36

3.信息与控制学院关于实验室开放补充规定……………………………………37

4.信息与控制学院关于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补充办法…………………………38

5.信息与控制学院关于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管理办法………………………39

6.信息与控制学院实训课程管理补充规定………………………………………41

7.信息与控制学院实验室安全责任状……………………………………………48

8.信息与控制学院实验室工作条例………………………………………………49

9.信息与控制学院实验管理人员岗位职责………………………………………52

10.信息与控制学院实验管理人员考核办法………………………………………53

11.信息与控制学院实验教师工作职责……………………………………………55

12.信息与控制学院实验人员安排…………………………………………………56

13.信息与控制学院实验室安全制度………………………………………………57

14.信息与控制学院实验室档案管理办法…………………………………………58

15.信息与控制学院实验室开放的有关规定………………………………………59

16.信息与控制学院实验仪器、用品管理规定……………………………………62

17.信息与控制学院学生实验制度…………………………………………………64

18.信息与控制学院卫生管理制度补充规定………………………………………65

19.信息与控制学院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管理办法……………………………66

20.信息与控制学院大型精密贵重教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67

21.信息与控制学院产学研合作协议………………………………………………69

22.信息与控制学院专业教师企业实践锻炼管理办法(试行)…………………72

23.信息与控制学院校企合作实习协议……………………………………………76

24.信息与控制学院学生校外实习安全教育方案…………………………………78

25.信息与控制学院综合实习校内指导教师管理办法……………………………84

26.信息与控制学院综合实习的补充管理规定……………………………………85

27.信息与控制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细则………………………89

28.信息与控制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评分标准……………………………93

(四)学生管理相关规定

1.信息与控制学院学生学业指导中心建设实施方案……………………………95

2.信息与控制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章程………………………………97

3.信息与控制学院心理工作站建设管理办法……………………………………99

4.信息与控制学院纪律检查工作办法……………………………………………106

5.信息与控制学院考研学生考核办法……………………………………………108

6.信息与控制学院学生楼长、楼层长、寝室长工作职责………………………114

7.信息与控制学院学生寝室卫生评比办法………………………………………116

8.信息与控制学院学生早操(晨起)管理办法…………………………………118

9.信息与控制学院晚自习管理办法………………………………………………121

10.信息与控制学院团总支学生会规章制度……………………………………123

11.信息与控制学院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30

信息与控制学院学术分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规范完善和服务学校的学术管理,保障信息学院学术分委员会在教学、科研等学术事务中有效发挥作用,不断提高学院教学、科研水平和服务社会能力,在学院学术委员会的总体框架内,根据《信息与控制学院学术分委员会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结合信息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信息学院学术分委员会是学校学术学校学士委员会的分支机构,也是信息学院的最高学术机构,行使信息学院范围内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

第三条 信息学院学术分委员会应遵循学术规律,尊重学术自由、学术平等,鼓励学术创新,促进学术发展和人才培养,提高学术质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地履行职责,保障教师、科研人员和学生在教学、科研和学术事务管理中充分发挥主体作用,促进学校科学发展。

第二章 组 成

第四条 信息学院学术分委员会由我院不同学科、专业的教授及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组成,并应有一定比例的青年教师。同时,可聘请校外专家及有关方面代表,担任专门学术事项的特邀委员。

第五条 信息学院学术分委员会人数与学校的学科、专业设置相匹配,为7人。

第六条 学术委员会委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宪法法律,学风端正、治学严谨、公道正派;

(二)学术造诣高,在本学科或者专业领域具有良好的学术声誉和公认的学术成果;

(三)关心学校建设和发展,有参与学术议事的意愿和能力,能够正常履行职责;

第七条 信息学院学术分委员会的产生,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等额提出委员候选人名单,经信息学院院务会申报,由学校学术委员会审核确定。

特邀委员由信息学院学术分委员会主任委员或者1/3以上学术委员会委员提名,经学校学术委员会同意后确定。

第八条 信息学院学术分委员会委员由信息学院院长聘任。信息学院学术分委员会委员实行任期制,任期为四年,可连选连任,但连任最长不超过2届。信息学院学术分委员会每次换届,连任的委员人数不高于委员总数的2/3。

第九条 信息学院学术分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主任委员由信息学院院长担任。

第十条 信息学院学术分委员会设秘书1名,处理日常事务,秘书由教学副院长兼任。信息学院学术分委员会的运行经费,纳入信息学院预算安排。

第十一条 信息学院学术分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有下列情形,经学术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决定,可免除或同意其辞去委员职务:

(一)主动申请辞去委员职务的;

(二)因身体、年龄及职务变动等原因不能履行职责的;

(三)怠于履行职责或者违反委员义务的;

(四)有违法、违反教师职业道德或者学术不端行为的;

(五)因其他原因不能或不宜担任委员职务的。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十二条 学术委员会委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知悉与学术事务相关的学校各项管理制度、信息等;

(二)就学术事务向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咨询或质询;

(三)在学术委员会会议中自由、独立地发表意见,讨论、审议和表决各项决议;

(四)对信息学院学术事务及信息学院学术分委员会工作提出建议、实施监督;

(五)学校学术委员会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特邀委员根据学校的规定,享有相应权利。

第十三条 信息学院学术分委员会须履行以下义务:

(一)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遵守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

(二)遵守学术委员会章程,坚守学术专业判断,公正履行职责;

(三)勤勉尽职,积极参加学术委员会会议及有关活动;

(四)学校章程或者学术委员会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四条 信息学院下列事务决策前,应提交信息学院学术分委员会审议,或者交由信息学院学术分委员会审议并直接做出决定:

(一)学科、专业及教师队伍建设规划,以及科学研究、对外学术交流合作等重大学术规划;

(二)自主设置或者申请设置学科专业;

(三)学术机构设置方案,交叉学科、跨学科协同创新机制的建设方案、学科资源的配置方案;

(四)教学科研成果、人才培养质量的评价标准及考核办法;

(五)学位授予标准及细则,学历教育的培养标准、教学计划方案、招生的标准与办法;

(六)信息学院教师职务聘任的学术标准与办法;

(七)学术评价、争议处理规则,学术道德规范;

(八)信息学院认为需要提交审议的其他学术事务。

第十五条 信息学院实施以下事项,涉及对学术水平做出评价的,应由信息学院学术分委员会进行评定:

(一)信息学院教学、科学研究成果和奖励,对外推荐教学、科学研究成果奖;

(二)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人选、名誉(客座)教授聘任人选,推荐国内外重要学术组织的任职人选、人才选拔培养计划人选;

(三)自主设立各类学术、科研基金、科研项目以及教学、科研奖项等;

(四)需要评价学术水平的其他事项。

第十六条 信息学院做出下列决策前,应通报信息学院学术分委员会,由信息学院学术分委员会提出咨询意见:

(一)制订与学术事务相关的全局性、重大发展规划和发展战略;

(二)学校预算、决算中教学、科研经费的安排和分配及使用;

(三)教学、科研重大项目的申报及资金的分配使用;

(四)开展中外合作办学、赴境外办学,对外开展重大项目合作;

(五)学院认为需要听取信息学院学术分委员会意见的其他事项。

信息学院学术分委员会对上述事项提出明确不同意见的,学院应当做出说明、重新协商研究或者暂缓执行。

第十七条 信息学院学术分委员会按照有关规定及学院委托,受理有关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并进行调查,裁决学术纠纷。对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信息学院学术分委员会可以依职权上报学校学术委员会直接撤销或者建议相关部门撤销当事人相应的学术称号、学术待遇,并可以同时向学院提出处理建议。

第四章 运行制度

第十八条 信息学院学术分委员会通过全体会议履行其职责,实行例会制度,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全体会议。根据工作需要,经信息学院学术分委员会主任委员提议,或者1/3以上委员联名提议,可以临时召开学术委员会全体会议,商讨、决定相关事项。

第十九条 信息学院学术分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学术分委员会会议。信息学院学术分委员会委员全体会议应有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会议应由委员本人出席,如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事先向信息学院学术分委员会请假,且不能委托他人代为参加或投票。会议需提前确定议题并通知与会委员,经与会1/3以上委员同意,可以临时增加议题。

第二十条 信息学院学术分委员会议事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决策事项以与会委员的2/3以上同意,方可通过。若会议讨论事项与委员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有直接利害关系时,该委员应回避,并且不参加投票表决。

第二十一条 信息学院学术分委员会会议可以根据议题,设立旁听席,允许相关学校职能部门、教师及学生代表列席旁听。旁听人可参与讨论,但不参与表决。

第二十二条 信息学院学术分委员会做出的决定需予以公示,异议期为公示日起五个工作日。在异议期内如有异议,经1/3以上委员同意,可召开全体会议复议。经复议的决定为终局结论,不再复议。

第二十三条 信息学院学术分委员会每年度应对信息学院整体的学术水平、学科发展、人才培养质量等进行全面评价,提出意见、建议;对信息学院学术分委员会的运行及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总结。

第二十四条信息学院学术分委员会个别委员因违法违纪、道德败坏等丧失委员任职资格,或因对参加委员会工作不负责任等不再适宜担任委员职务时,可以由委员会以全体会议讨论投票的方式,免除其委员职务,并向学院公示,报送学校学术委员会备案。

第二十五条 信息学院学术分委员会委员因退休、离职或因其他原因长期不参加委员会的工作和活动,而出现缺额需进行补充时,由信息学院提出替补候选人名单,信息学院学术分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投票通过。如得不到全体委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同意,则应另换候选人,再行审议和投票。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如需修订,应由信息学院学术分委员会主任委员提议,经信息学院学术分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委员表决通过,并报送学校学术委员会批准备案后生效。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017年3月17日制定。

信息与控制学院学术分委员会印章使用管理规定

第一条 根据学术分委员会工作性质和实际运行情况,进一步加强规范和管理,使分学术委员会印章使用制度化和规范化,确保学术分委员会印章使用安全、正确,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校行政主管部门是信息与控制学院分学术委员会印章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印章的刻制、废止、启用和监督管理。

第三条 信息与控制学院学术分委员会印章由教学管理部印章管理特定人负责统一保管,须确保印章的正常使用。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

第四条 印章管理特定人不得擅自将信息与控制学院学术分委员会印章交由他人管理,严禁将印章带出单位。遇特殊情况时,须经分管院领导同意后指定专人代管。

第五条 信息与控制学院学术分委员会印章的使用范围为学校学术决策、咨询、科研项目申请申报等。

第六条 使用信息与控制学院学术分委员会印章坚持“先批准、后用章”原则。

第七条 建立信息与控制学院学术分委员会印章使用登记制度,各业务岗位工作人员为印章使用承办人,承办人须认真核实需要盖章材料,如实逐级审批“公章使用流程单”,经印章管理特定人复核后方可使用。

第八条 特殊情况涉及先用印章后审批的,须经用印事由涉及的分管院领导同意,学院印章管理特定人核实后方可用印,并于事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补签手续。

第九条 信息与控制学院学术分委员会印章盖章位置要准确、恰当,严禁在空白文件、空白便函、空白证明件、空白职称材料、空白申报材料等上用章。

第十条 信息与控制学院各学术分委员会印章的使用管理规定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信息与控制学院负责解释。

2017年3月17日制定。

关于成立信息与控制学院专业建设指导分委员会的决定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以及《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精神,强化专业内涵建设,进一步提高专业建设水平,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充分发挥专家对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的研究、咨询、指导作用,根据我院本科专业设置情况和专业建设需要,贯彻“专家治学”的理念,经研究,决定成立信息与控制学院专业建设指导分委员会。

一、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主要任务

(一)研究学院总体专业布局与专业结构设置,提出专业设置、专业布局优化和专业结构调整的建议、意见;

(二)拟定学院总体专业建设、改革和发展规划,开展专业建设、改革、发展的研究;

(三)为制订和修订专业教学计划、调整课程结构、编制专业课程教学大纲提供指导性意见、建议;

(四)研究学院人才培养中专业建设上出现的重大问题,探讨解决方案;

(五)在学院领导下,开展专业建设中评估、评价和评选工作;

(六)根据工作需要,在学院领导下,开展与专业建设相关的其它工作。

二、分委员会组成

专业建设指导分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1人,校外顾问委员若干人,委员若干人,设秘书1人,专业建设指导分委员会的工作由主任委员主持、副主任委员协助,秘书协助主任和副主任委员处理日常工作,秘书由教学管理部管理人员担任。第二届分委员会名单见附件。

三、分委员会职责

(一)分委员会成员要本着对人才培养工作高度负责,对学院发展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认真地开展相关工作。

(二)分委员会在主任委员的领导下,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开展召开会议,开展工作。

(三)为充分尊重各委员劳动,委员会将根据年度内委员开展的相关工作,报请学院批准,给予部分工作量的补贴。

(四)分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同岗位从事教学管理的专家学者,根据工作需要,一年调整一次。

附件:信息与控制学院历届专业建设指导分委员会名单

2017年3月17日制定;

2020年11月21日修订。

信息与控制学院历届专业建设指导分委员会名单

第一届专业建设指导分委员会名单

主任委员:刘惠鑫

副主任委员:杨 玥

委 员:孔德尉、李 志、李 鹤、王 岩、田林琳、高 晶、李 姿

罗 丹、刘寅生、张 一、德湘轶、张可菊

秘 书:王 婷

第二届专业建设指导分委员会名单

主任委员:刘惠鑫

副主任委员:田林琳

委 员:李 鹤、孔德尉、李 志、刘 莹、靳 新、于旭蕾、高 晶

韩志敏、李 姿、孙 昕、罗 丹、刘寅生、张 一、李书臣

杨 勇、周启龙、张可菊

秘 书:王 婷

关于成立信息与控制学院课程建设指导分委员会的决定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以及《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精神,规范和加强对课程建设的领导和管理,进一步提高课程建设水平,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充分发挥专家对课程教学改革的研究、咨询、指导作用,结合我校课程建设改革情况,经研究,决定成立信息与控制学院课程建设指导分委员会。

一、课程建设指导分委员会主要任务

(一)根据专业人才培养需求,研究、评估专业课程设置;

(二)拟定课程建设发展规划;

(三)拟定课程教学大纲的制修订原则意见;

(四)根据课程建设发展规划,组织实施课程改革;

(五)组织评审、检査、验收校级课程建设项目;检査已列入院级、省级精品课程的建设执行情况,推荐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和省级视频公开课,检查学院精品课程建设中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并提岀建设性意见;

(六)根据需要开展课程建设有关的其他工作。

二、分委员会组成

课程建设指导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1人,校外顾问委员若干人,委员若干人,秘书1人。课程建设指导分委员会的工作由主任委员主持、副主任委员协助,秘书协助主任和副主任委员处理日常工作,秘书由教学管理部管理人员担任。第一届分委员会名单见附件。

三、分委员会职责

(一)分委员会成员要本着对人才培养和课程教学工作高度负责,对学院发展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认真地开展相关工作。

(二)分委员会在主任委员的领导下,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开展召开会议,开展工作。

(三)为充分尊重各委员劳动,分委员会将根据年度内委员开展的相关工作,报请学院批准,给予部分工作量的补贴。

(四)分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同岗位从事教学管理的专家学者,根据工作需要,一年调整一次。

附件:信息与控制学院历届课程建设指导分委员会名单

2017年3月17日制定;

2020年11月21日修订。

信息与控制学院历届课程建设指导分委员会名单

第一届课程建设指导分委员会名单

主任委员:刘惠鑫

副主任委员:杨 玥

委 员:孔德尉、李 志、李 鹤、王 岩、田林琳、高 晶、李 姿

罗 丹、刘寅生、张 一、德湘轶、张可菊

秘 书:崔学敏

第二届课程建设指导分委员会名单

主任委员:刘惠鑫

副主任委员:田林琳

委 员:李 鹤、孔德尉、李 志、刘 莹、靳 新、于旭蕾、高 晶

韩志敏、李 姿、孙 昕、罗 丹、刘寅生、张 一、李书臣

杨 勇、周启龙、张可菊

秘 书:崔学敏

关于成立信息与控制学院实践教学指导分委员会的决定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我院实践教学改革,全面提高实践教学质量,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对高校实践教学改革的研究、咨询和指导作用,培养大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经研究,决定成立沈阳工学院信息与控制学院实践教学指导分委员会。

一、实践教学指导分委员会主要任务

(一)研究学院总体实践教学规划、实践教学改革、实践教学管理等方面的重大问题,提出建议、意见;

(二)为实践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实施方案提供指导性意见、建议;

(三)在学院领导下,开展实践教学相关的基地建设、实践项目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教学团队建设、校地、校企、校际交流与合作等工作;

(五)在学院领导下,开展实践教学评估、评价和评选工作,制定具有学校特色的实践教学质量标准和实践教学基本要求;

(六)推动开展实践教学工作研讨会和经验交流会。

(七)根据工作需要,在学院领导下,开展与实践教学相关的其它工作。

二、分委员会组成

实践教学指导分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1人,校外顾问委员若干人,委员若干人,设秘书1人,实践教学指导分委员会的工作由主任委员主持、副主任委员协助,秘书协助主任和副主任委员处理日常工作,秘书由教学管理部管理人员担任。第一届分委员会名单见附件。

三、分委员会职责

(一)分委员会成员要本着对人才培养工作高度负责,对学院发展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认真地开展相关工作。

(二)分委员会在主任委员的领导下,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开展工作。

(三)为充分尊重各委员劳动,分委员会将根据年度内委员开展的相关工作,报请学院批准,给予部分工作量的补贴。

(四)分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同岗位从事教学管理的专家学者,根据工作需要,一年调整一次。

附件:信息与控制学院历届实践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名单

2017年3月17日制定;

2020年11月21日修订。

信息与控制学院历届实践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名单

第一届实践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名单

主任委员:刘惠鑫

副主任委员:杨 玥

委 员:孔德尉、李 志、李 鹤、王 岩、田林琳、高 晶、李 姿

罗 丹、刘寅生、张 一、德湘轶、张可菊

秘 书:崔学敏

第二届实践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名单

主任委员:刘惠鑫

副主任委员:田林琳

委 员:李 鹤、孔德尉、李 志、刘 莹、靳 新、于旭蕾、高 晶

韩志敏、李 姿、孙 昕、罗 丹、刘寅生、张 一、李书臣

杨 勇、周启龙、张可菊

秘 书:崔学敏

关于成立信息与控制学院教学仪器设备论证分委员会的决定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以及《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精神,深入实施“理实融合学用一体”的育人模式,为教育改革和发展提供教学条件和保障,将学校的教学资源合理配置,经研究,决定成立信息与控制学院教学仪器设备论证分委员会。

一、教学仪器设备论证分委员会主要任务

(一)拟定学校仪器设备的投入、使用规划,审核各教学单位设备购置计划;

(二)根据专业建设和日常教学要求,进行设备购置的必要性、可行性和经费预算的合理性等方面的论证;

(三)研究学校教学仪器设备购置和使用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探讨解决方案;

(四)根据工作需要,开展与教学仪器设备相关的其它工作。

二、分委员会组成

教学仪器设备论证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2人,校外顾问委员若千人,委员若干人,秘书1人。仪器设备论证分委员会的工作由主任委员主持、副主任委员协助,秘书协助主任和副主任委员处理日常工作,秘书由教学管理部管理人员担任。

三、分委员会职责

(一)分委员会成员要本着对人才培养工作高度负责,对学院发展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认真地开展相关工作。

(二)分委员会在主任委员的领导下,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开展工作。

(三)分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同岗位从事教学管理的专家学者,根据工作需要,一年调整一次。

附件:信息与控制学院历届教学仪器设备论证委员会名单

2017年3月17日制定;

2020年11月21日修订。

信息与控制学院历届教学仪器设备论证委员会名单

第一届教学仪器设备论证分委员会名单

主任委员:刘惠鑫

副主任委员:杨 玥

委 员:孔德尉、李 志、李 鹤、王 岩、田林琳、高 晶、李 姿

罗 丹、刘寅生、张 一、德湘轶、张可菊

秘 书:王 婷

第二届教学仪器设备论证分委员会名单

主任委员:刘惠鑫

副主任委员:田林琳

委 员:李 鹤、孔德尉、李 志、刘 莹、靳 新、于旭蕾、高 晶

韩志敏、李 姿、孙 昕、罗 丹、刘寅生、张 一、李书臣

杨 勇、周启龙、张可菊

秘 书:崔学敏

信息与控制学院关于教材管理的补充规定

教材是教师授课、学生学习的依据,合理选择教材,是确保教学质量、规范教学秩序的重要环节。为了加强和完善信息与控制学院教材管理工作,使教材建设与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工作办法。

第一部分 选用原则

1.坚持择优的原则。优先选用教育部规划教材、国家重点教材、优秀教材和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的教材,以保证教材的质量。

2.为了保证选用的教材能跟上形势的发展,原则上要求选用近三年内出版的教材,如近3年印刷也符合要求。

3.在教材选用过程中,要坚持适用价廉的原则。对于确实低价选不到合适教材的,需提前提交申请,经院务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方可订购。

4.每一门课程必须且只能选用一本教材(习题集不能作为教材,学生确有需要,可以根据学生意愿,自行订阅)。

5.我校教师主编和第一次订阅的教材,须经过信息与控制学院教材编审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才可选用,第一次订购的教材需要提供样书,教材编审委员会需给出纸面的审核结果,如果未通过需将结果反馈给相关教师,相关教师需在规定时间内再次选择新教材,如果通过直接将审核结果交给教材订购负责人。

6.每学期教材的选用时间在第3-5周,各教研室可以提前做好准备。

7.对于欲使用自编教材的课程,需要在学期结束前将自编教材的电子版发给教学秘书,如果未提交,则在此时必须提供选用教材信息。

第二部分 订购与发放

(一)订购

1.每学期教材的订购均以教研室为单位上报,上报的教材必须是经过学院学术委员会审核通过后的教材;

2.同一本教材如果好几个教研室同时使用最好分开填报,如果由某教研室统一上报,须确保所上报教材的使用班级没有缺失;

3.由于教学计划或更换教师等原因致使教材变更,教研室主任需在第一时间告知教材订购负责人,及时补订或改订教材;

4.教材订购过程中如果出现教材停印等状况,相关教师需在信息反馈后2天内将改订教材明细经教研室主任审核通过后发给教材负责人;

5.原则上所有理论课程均须有配套教材,如因特殊原因没有订购教材,需向学院教材编审委员会提交纸面申请说明原因,将批复后申请书交到分院办公室。

6.教师教材的订购由教材订购负责人根据任务书中聘课教师的数量如实提交教材订购计划。

(二)发放

1.教材以专业为单位由辅导员(或者班级负责人)组织学生领取,领取时需核对领取数目后签字确认,如果数量出现问题,须在发教材当天将信息反馈回分院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2.原则上每学期开学初第一周第一天所有教材应该都发放到学生手中,如果学生仍有教材没有领到须在开学初第一周第二天将信息反馈回分院办公室,确定教材是已经到了未领还是尚未送到(辅导员需掌握学生领取教材情况,督促学生尽早核实并反馈相关情况);

3.教材订购数目是按照每学期学生交教材费人数100%进行订购,如果出现学生教材丢失或转入等情况,教材由学生自行解决。

4.如果在教材订购过程中有学生退学等情况发生,教材未发放需先联系书商确定是否可以退订,若已经发放原则上不予退订。如有其它情况需推定教材需保持教材整洁,不能有涂写字迹,如有则不给退。

2017年10月24日制定。

信息与控制学院机考管理办法

随着课程教学改革,以及考核学生对知识应用能力的掌握程度,机考是一种重要的考核方法,是检验教学效果、保证教学效果的重要手段。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机考管理工作,规范机考工作流程,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机考课程的范围

对于采取机考的课程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该课程的授课内容属于应用型较强的课程,卷纸的考核方式不能侧重该课程的教学重点。

2.该课程必须在《考试改革申请》中填写机考理由,经由课程组负责人(教研室主任)签字,学院教学院长审核通过后,方可采用机考方式,机考后必须填写《考试改革总结》。

二、机考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1.机考工作实行“校、院两级管理”制度。各学院负责机考工作的组织与实施。重点加强对机考试卷命题、考试过程、试卷批阅、成绩评定等相关工作的组织和管理。相关要求详见《考试工作管理办法》。

2.教学管理部负责机考工作的监督、检查、协调工作。重点加强对机考试卷命题、考试过程、试卷批阅、成绩评定等相关工作的监督和检查,针对机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三、机考形式

1.对于已经建立机考题库的课程,必须采用机考题库进行考核,考核的试卷和成绩要保存电子版。

2.对于机考过程中想要采用开卷考试的课程,具体要求详见《关于开卷考试的管理办法》。

3.对于机考采用实际操作考核方式的课程,课题组至少要出多于考试场次的机考题目套数,要求多套题的难度、数量、考核点、扣分点等方向均要一致,避免机考不同场次出现漏题情况,以及一个场次中座位较近导致雷同卷等情况。

4.对于机考采用项目教学考核方式的课程,如果考核的方式是采用分组答辩、演示操作等环节,要求考核教师录像考核全过程。

四、机考课程存档要求

机考课程的存档内容包括大纲、考试改革申请表(开卷考试申请表)、教学日历、教案、教师手册、题签首页、题签、答案、评分标准、平时成绩备案表、成绩单、试卷分析、考试改革总结、光盘(试卷、样卷、录像等)。

2017年9月5日制定;

2020年11月21日修订。

信息与控制学院任课教师教案评价体系

教案是教师实施教学的基本依据,是保证课程教学质量的基本前提;教案的规范化建设是课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落实我校教师课堂教学规范,加强教学管理,现制定我院任课教师教案编写评价体系。

序号

考核项目

评价内容

分值

1

前期准备

教师接受教学任务后,应主动了解所授课专业的教学计划,明确所授课程在专业教学计划中的地位和作用。在此基础上全面熟悉和掌握本课程的教学大纲和教材,为编写或完善课程教案做好充分准备。

10分

2

授课题目

是否和教学日历一致,是否按课次章节拟定授课题目。

10分

3

教学目的和要求

是否从学生获得哪些知识、培养什么能力、提高素质等方面考虑。

10分

4

教学内容设计

是否通过对教学大纲、教材和主要参考资料的研析,确定课程教学、课堂教学知识信息的。

20分

5

教学过程设计

如何把学习的主动权交给学生。①如何引入新知,②如何突破重难点,③如何引导学生思考。

20分

6

教学方法和手段

讲授、演示、实验、实作、讨论、案例分析、仿真或真实现场实作指导等)、教学辅助手段(教具、模型、图表、实物、现代教学设施设备,以及特殊教学或实践环境等)、师生互动、板书等的设计。是否要能有效地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促进学生的积极思考,激发学生的潜能。

10分

7

课外作业

布置作业时要题量适当,是否依据教学重点和难点来设题。

10分

8

课后小结

在授课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值得总结的经验教训的小结。

10分

2017年9月10日制定。

信息与控制学院教学日历评价体系

教学日历是教师在备课基础上形成的教学进度计划,是由任课教师个人或课程组有关人员集体研讨,通过对所任课程本学期总的教学任务和要求、教学指导思想、教学改革措施以及学生基本情况的简要分析,确定课序、章节、教学目的、教学周次、教学时数、课内外实践性教学环节的安排。填写教学日历(电子表格从教学管理部网页“相关下载”栏目下载)的基本要求如下:

1.内容必须按教学执行计划规定的学时数,课程教学基本要求及教学大纲的要求,结合授课班级学习情况、课表等编写。

2.以授课一次的学时为单位填写教学内容,教学内容要具体到节。

3.实验课要写明实验名称,实验学时数;独立开设的实验课教学日历中还必须写明实验内容。

4.习题课、课堂讨论和其它环节要在教学要求中注明。

5.教学日历中课程总学时数应与各教学环节学时的累加值相同。

6.课程的作业布置情况及主要参考资料等信息在备注栏填写。

7.教学日历每学期第一周内下载留存,期末结课后需存档备查。

2017年9月5日制定;

2020年11月21日修订。

信息与控制学院课件评比标准

一级指标(分值)

二级指标(分值)

三级指标

(分值)

指标说明

教学内容(20)

科学性

规范性(10)

科学性(5)

教学内容正确,具有时效性、前瞻性;无科学错误、政治性错误;无错误导向(0-5)

规范性(5)

文字、符号、单位和公式符合国家标准,符合出版规范,无侵犯著作权行为(0-5)

知识体系(10)

知识覆盖(5)

在课件标定范围内知识内容范围完整,知识体系结构合理(0-5)

逻辑结构(5)

逻辑结构清晰,层次性强,具有内聚性(0-5)

教学设计(40)

教学理念与设计(20)

教育理念(10)

充分发挥教师主导、学生主体的作用,注重培养学生解决问题、创新和批判能力(0-10)

目标设计(5)

教学目标清晰、定位准确、表述规范,适应于相应认知水平的学生(0-5)

内容设计(5)

重点难点突出,启发引导性强,符合认知规律,有利于激发学生主动学习(0-5)

教学策略与评价(20)

教学交互(5)

较好的人机交互,有教师和学生、学生和学生的交互、讨论(0-5)

活动设计(5)

根据学习内容设计研究性或探究性实践问题,培养学生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0-5)

资源形式与引用(5)

有和教学内容配合的各种资料、学习辅助材料或资源链接,引用的资源形式新颖(0-5)

学习评价(5)

有对习题的评判或学生自主学习效果的评价(0-5)

技术性(25)

运行状况(10)

运行环境(5)

运行可靠,没有“死机”现象,没有导航、链接错误,容错性好,尽可能兼容各种平台(0-5)

操作情况(5)

操作方便、灵活,交互性强,启动时间、链接转换时间短(0-5)

设计效果(15)

软件使用(5)

采用了和教学内容及设计相适应的软件,或自行设计了适合于课件制作的软件(0-5)

设计水平(5)

设计工作量大,软件应用有较高的技术水准,用户环境友好,使用可靠、安全,素材资源符合相关技术规范(0-5)

媒体应用(5)

合理使用多媒体技术,技术表现符合多媒体认知的基本原理(0-5)

艺术性(15)

界面设计(7)

界面效果(3)

界面布局合理、新颖、活泼、有创意,整体风格统一,导航清晰简捷(0-3)

美工效果(4)

色彩搭配协调,视觉效果好,符合视觉心理(0-4)

媒体效果(8)

媒体选择(4)

文字、图片、音、视频、动画切合教学主题,和谐协调,配合适当(0-4)

媒体设计(4)

各种媒体制作精细,吸引力强,激发学习兴趣(0-4)

2017年9月7日制定。

信息与控制学院关于排课要求的补充规定

1.必修课尽量安排在上午;同一个班的课尽量减少更换教室的次数;同一门课程两次或三次授课时间要间隔合理。

2.每个班尽量1-2节排课,每个班周一上午和周五必须有课,每个班每天的课时尽量均匀。

3.排课时按照教学计划中规定的教学周和周学时安排,教师需要额外安排实验的,再自行找时间安排。但课表上体现出来的课时必须安排理论或实验课,如课表上有课,但理论和实验均无课,教师按2级或以上教学事故处理。

4.每个老师每天排课不能超过6学时。

5.每周三下午不排课,分院内统一开会。

6.周一上午三个学科组组长和中干不排课,周一下午必须给三个学科组组长排课。

7.周二上午中干不排课。

8.分级教学的课程如果A、B班不是同一个老师,要同时排课。

9.外聘教师的排课,排课前和老师先沟通。

10.实验室上课的课程,按照在任务书后面的标注,只写实验室的,可以随意安排。

2018年6月10日制定;

2020年11月21日修订。

信息与控制学院关于作业批改的管理实施细则

作业批改是课堂教学的延伸,是教学环节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强教学管理,进一步提高课程教学质量,依据《沈阳工学院关于作业批改的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实施细则。

一、课外作业的总体要求

1.必须按教学大纲要求,围绕人才培养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本专业要求的专业能力进行综合设计。

2.要有明确目的,有典型性和启发性。关键要求课后作业能够取得实效,让学生得到相应的锻炼和提高。突出加强学生实践能力、创新精神为核心的内容。

3.每次布置作业的情况要在教学日历中写明,并严格执行。

4.作业布置与批改是教师执行教学的重要环节,将作为教学质量评价的一部分,纳入相应的考核。

5.作业的选择要精、实、活,作业批改要及时,格式、书写规范。

二、课外作业的具体要求

1.课外作业的数量:应该贯彻适量、适度的原则,切忌过少、过易,也防止过多、过难。既要让学生能够完成,又不能够轻易完成。

我院各专业作业要求每门课程必须布置作业。考试课每八学时至少布置一次课后作业,考查课每十六学时至少布置一次课后作业。

2.课外作业的内容:作业内容既要密切联系教学内容,又要注意加强学生思维训练,有利于提高学生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利于学生实践和创新能力的培养。

3.课外作业的形式:应该贯彻方式灵活的原则,采取多种形式布置作业。

课外作业结合专业特点,可以采取多种形式,一般包括课前预习、课后习题、课程论文、文献综述、延伸阅读、课后实验、课外调查、课堂讨论(演示)的准备等。理论作业一般采用书面形式,一些操作性或专业性较强的课程要根据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要求布置实践作业,以电子和实验报告形式提交。

4.课外作业的组织方式:应该贯彻与时俱进、不断开放创新的理念。

在课外作业布置的方式上,可以分为全批全改式、全批全改与部分批改相结合、抽查式、单独辅导式、实际操作式、调查报告式、上机操作检查、上机作业现场点评等多种方式;课外作业递交的方式可以采用纸质作业、电子版作业的上交方式;课外作业的表现方式除了传统书面作业以外,还可以采用演讲、做报告、辩论等方式。同时鼓励教师进行课外作业方式的改革探讨。

5.课外作业的批改:应该贯彻尊重所有学生完成作业的自尊心,及时了解学生信息以及可操作性的原则。作业批改以A、B、C、D等级形式呈现,评语要体现激励性,批改时必须指出学生作业中的错误,写上批改日期。教师应及时、认真批改学生作业,并做好作业提交和完成情况的记录。单独开课班级2个班级以下(含2个班)学生作业全批全改;单独开课班级3个班级及以上(有助教)学生作业全批全改;单独开课班级3个班级及以上(无助教)学生作业批改量1/2-1/3。可以采用学生参与作业批改的过程;同时进行自我评价法、互评法、集体评价法的探讨;一定要及时批改、及时记载成绩,一般课外作业收取至批改完成的周期不超过一周。应严格要求学生认真独立完成作业,对不能按时完成作业、抄袭作业、弄虚作假的学生要批评教育;对潦草、马虎等不符合要求的作业,应退回重做。学生作业完成情况可记入学生平时成绩记录单,作为学生平时成绩的重要依据。

6.课外作业的反馈:任课教师应在一周内向学生反馈作业完成情况,对作业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应在课堂上或辅导答疑时向学生讲解清楚,个别问题必须面对面解决。

7.课外作业的存档:学期末,经批改后的作业,由主讲教师整理、收集,提交学院存档,存档期限为一年。

四、对课外作业实施的检查与管理

1.每学期期中,学院教学办公室协助学校教学管理部或者独立抽查我院相关教师的课外作业实施情况,及时将检查情况在学院通报,进行表扬和处理。

2.每学期末,每位教师上交的教师手册上,必须有课外作业批改情况的记载。学院将就此进行检查与留档记载。

3.未按规定进行课外作业布置、批改、以及作业成绩参与课程成绩总评的教师,不得评为教学质量A级,违反本细则规定将视情节严重程度进行处理。

2018年6月5日制定;

2020年11月21日修订。

信息与控制学院辅导答疑细则

为规范任课教师辅导答疑工作,根据《沈阳工学院关于辅导答疑工作的管理规定》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1.课外辅导答疑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所有任课教师均须承担所讲授课程(含必修课、选修课)的辅导答疑工作。

2.教师辅导答疑,既要帮助学生解决课程学习上的疑难问题,也要注重对学生学习方法的指导,同时要加强与学生的沟通,深入了解学生学习实际,征求学生对教学的意见和建议,以利改进教学。

3.行课期间,教师根据承担课程的多少安排答疑,原则上考试课每周1次,考查课每两周1次,每次不少于1个小时;期末复习期间,可以根据学生情况适当增加辅导答疑时间和次数。

4.辅导答疑原则上从第二周开始安排,持续到考试周的前一周,具体时间、地点由教师提出,经学院负责人审核、统筹安排。

5.辅导答疑方式以个别辅导答疑为主,对共同性的问题可进行集体辅导答疑。对极少数学习困难、成绩差的学生,教师有责任重点辅导。地点可以是老师的办公室、教室、实验室等场所。

6.辅导答疑的时间、地点及方式确定后,教师须上报给学院教学秘书,并通知到教学班学生。

7.教师要严格遵守公布的辅导答疑安排,若因特殊情况需变更辅导答疑时间或地点,应提前上报学院教学秘书,并通知相关学生班级。

8.辅导答疑不得占用课堂教学时间。

9.辅导答疑不得以任何方式为学生划定考试范围、圈重点、向学生泄露考题。

10.教师每次辅导答疑后,须填写辅导答疑记录,在期末考试之前交到学院教学秘书处备案。辅导记录中应体现时间、地点、学生姓名、学生提出的问题类型、难点和教师采取的手段措施。

11.平时要加强对本院教师辅导答疑工作的督促和检查,通过教研室自查、学院抽查、教务处抽查等方式保障辅导答疑工作的质量。

12.教师除了完成面对面的辅导答疑工作外,学院也鼓励利用网络和新媒体平台,向学生提供在线辅导答疑。

13.辅导答疑工作要秉承“以学生发展为中心”的理念,为学生提供及时、便利、有效的辅导。对因教师个人原因不能执行辅导答疑安排,影响学生学习的,要给予批评教育,参评教学质量A级的教师,取消参评资格。情节严重,在学生中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教学事故处理。

2020年11月1日制定。

信息与控制学院督导工作实施办法

现代教育管理学理论认为,科学的教育管理是由教育决策系统、执行系统和监督系统构成的“三位一体”的体系。目前,国内高校教学管理中普遍存在的问题是决策或制度执行力,这反映出监控是我国高校教学管理的薄弱环节。近年来,虽然学校教学评估工作作为监控程序的有效手段而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这一局面,但这种评估所注重的是对结果的评价,因而难以实现对于过程的检讨与纠偏以及对结果的指导与改进。随着校院两级管理改革工作的不断深入,责、权、利将进一步下放到各教学单位,为了寻求一种能动态监控教学运行状态的方式,确保教育教学工作顺利、有序、协调、可持续的发展,信息与控制学院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总体设想

教学督导工作以保障教学工作高质量运行为最终目标,既不同于教学评估,也不同于教学管理。首先,教学督导是侧重于对教学工作的运行状况进行检查指导,以促使其完成预期的目标。其次,督导能够及时了解教学工作的基本情况,为教学评估提供丰富的参考信息,使评估结果更为客观。第三,教学督导可以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的整改过程进行动态管理,有效地实现整改目标。

总的来说,教学督导可从两个层面进行理解。从狭义上看,它是指对课堂教学及学生日常管理进行督导,重点是对教师在课堂教学中所反映出的教学能力、专业水平、教学效果等进行检查指导,以督促教师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手段、提升教学艺术与职业素养。从广义上看,它是指对学院内部教学工作总的运行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反馈、咨询、指导,其重点是就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进行辅助管理,对学风、教风、校风建设进行检查,以便为校、院两级领导和职能部门提供决策信息与咨询。

二、工作职能

学院教育教学督导的工作重点是对教师教学过程进行指导评价,对学生的学习活动过程进行多方位的督导。学校督导处 “以督为主,以导为辅”。学院教育教学督导则“以导为主,以督为辅”。两者互为补充、各有重点。

1.监督职能

监督职能可细分为“督管”、“督教”和“督学”。“督管”就是对教学管理工作进行督导。在帮助教学管理部门肯定成绩、总结经验的同时,发现并提出需要研究、探讨和解决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具体的改革措施。“督教” 是对教师教学全过程的各主要教学环节进行督导,如备课、上课、辅导、实验、实习、社会调查、作业批改等, 进行经常性的督促、检查和评议。 “督学”是对学生的学习活动过程进行多方位的督导。通过听课、检查自习、作业、个别谈话、开座谈会以及问卷调查等方式,了解学生的学习状况。督导人员将收集到的各种教学信息加以整理、汇总、研究后,定期将其以书面形式向学院有关部门反馈。

2.培训职能

除进行日常指导、个别指导以外,也可以有目的地组织督导对象进行教学技能的培训。培训的内容可涉及如何备课、如何组织教学、如何出试卷、如何制作多媒体课件、如何进行实践性作业和如何考核等多个教学环节。教学督导专家作专题讲座,既有理论深度,又有生动的实例,可使教师从理论上系统了解教学各环节的基本内容和要求。通过课后实践、考核等配套环节,可使青年教师初步掌握教学技能、加速青年教师的职业成长、缩短他们胜任教学工作的周期。

3.研究职能

要使教学督导达到提高教学质量的目的,就必须进行教育教学的改革,加强对教育教学理论与实践的研究。 督导人员应在督导过程中开展教学管理制度、教学方法和教学内容等方面的研究,以便提出的建议和措施符合教学规律和现实情况,使咨询服务具有科学性和可行性。除此之外,教学督导人员还应对自身的督导工作进行研究。督导人员要定期开展学习研讨活动,准确把握高教改革与发展动态, 吸取督导领域最新研究成果与信息, 并结合督导内容开展专题调研、撰写研究论文,进而使督导行为符合教学的基本规律和学校教学管理与学科专业建设的基本要求。

三、督导工作具体实施

1.学期初制定整个学期的督导工作计划。

2.按照学校及学院的要求对学院内的工作进行综合督导、专项督导和随机督导。

(1)综合督导是有计划地对学院工作进行全面、系统督导。

(2)专项督导是有计划地对学院或某一专项对象进行单项、多项或者专题内容的督导。

(3)随机督导是根据工作需要或实际情况,对学院内某一单位或个人进行不定期的督导。

3.学院督导工作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邀请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参与督导活动。

4.建立督导工作记录及建设意见和建议,及时通报学院院务委员会及院长。

5.督导工作人员的权利

(1)督导工作人员可以要求被督导部门或个人提供督导工作所必需的各种材料记录及相关规章制度。

(2)督导工作人员可以在学校规定的时间进入教室听课、点名或使用监控设备等监控手段。

(3)督导工作人员可以直接找学院教师或学生了解情况,并做好督导记录。

6.督导工作人员的义务

(1)督导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督导工作制度,不得弄虚作假、以权谋私。

(2)督导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督导保密原则,不得任意对外泄露督导有关信息。

7.建立学生督导信息员队伍,定期反馈督导信息。

8.通过听课、座谈、问卷调查等形式,了解学院全体教师学生的教学情况和工作表现,协助解决处理教学过程中棘手问题。

9.对于教师教学质量的督导可以借助教学督导团的听课评价结果。

10.及时处理、反馈学校督导信息,并督促落实整改。

四、督导工作的要求

加强督导队伍的建设,提高督导工作人员的素质,树立“以人为本”的督导观念,提倡换位思考,在保证教学质量的前提下,鼓励教师形成不同的教学风格。

进一步充实教学督导工作的内容,做到有章可循,建立督导信息资料库,分别对个人、单位和综合督导的信息资料进行汇总。

附件:信息与控制学院历届分院督导团成员名单

2018年9月制定;

2020年11月21日修订。

信息与控制学院历届分院督导团成员名单

第一届分院督导团成员名单

主任委员:杨 玥

副主任委员:孔德尉

委 员:李 志、李 鹤、王 岩、田林琳、高 晶、李 姿、罗 丹

刘寅生、张 一、德湘轶、张可菊、郭 锐、贾 婷、金亚玲

靳 新、李 娜、刘申菊、刘 莹、沈清波、陈玉玲、孙 昕

杨 柯、杨冶杰、杨 勇、田 丹

秘 书:崔学敏

第二届分院督导团成员名单

主任委员:田林琳

副主任委员:孔德尉

委 员:李书臣、李 志、李 鹤、高 晶、于旭蕾、李 姿、罗 丹

刘寅生、张 一、贾 婷、金亚玲、靳 新、李 娜、刘申菊

刘 莹、孙 昕、杨 柯、杨冶杰、杨 勇、田 丹、张文静

付丽华

秘 书:崔学敏

信息与控制学院学督联合会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信息与控制学院学督联合会隶属于信息与控制学院办公室,为三级学生组织。主要负责在信息与控制学院办公室的指导下,广泛收集教学过程中的有关信息,将教师教学情况、学生学习情况以及学生对理论教学、实践教学和教学管理等方面的动态信息客观地反馈给信息与控制学院办公室,全面、准确、及时地掌握学院整体教学状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从而强化教学质量监控工作,提高教学质量。

第二章 部门设置与职能

第一条 信息与控制学院学督联合会实行主任负责制,设主任一名,由老师担任,对信息与控制学院学督联合会的的各项工作全权负责。副主任一名,由学生担任,协助主任老师统管信息与控制学院学督联合会的工作方向与人员管理,监督审查信息员的工作,向上一级提交所收集的教学反馈信息,主持信息与控制学院学督联合会会议,并作出和决定信息与控制学院学督联合会的重要决策。

第二条 信息与控制学院学督联合会的成员各司其职,相互协调配合,共同开展信息与控制学院学督联合会的相关工作。

第三章 学生信息员

第一条 学生信息员的权利

作为学生信息员享有以下权利:

1.享有代表信息与控制学院办公室监督检查学院教学管理的权利。

2.享有对信息与控制学院办公室部门和教师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

3.享有享受学生年度量化考核的相关加分待遇的权利。

4.享有向学院有关部门举荐师生先进事迹的权利。

5.享有对信息学院教学的内部管理、活动等各项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的权利。

6.享有院、系、班学生干部的有关权利。

第二条 学生信息员的基本职责

1.收集、整理学生和任课教师的教学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给信息与控制学院办公室。

2.认真填写信息与控制学院办公室下发的各类教学信息表,并及时反馈给信息与控制学院办公室。

3.协助各部门做好教学调查工作。

4.定期、不定期向信息与控制学院办公室反映所发现的教风和学风情况。

5.准时参加信息与控制学院办公室召集的会议、工作和活动。

6.规范言行,维护学院形象与信息员形象。

7.认真及时地完成本职工作及信息与控制学院办公室安排的其它工作。

第三条 学生信息员的聘任

1.信息员每学期在全院范围内统一招新一次,数目以信息与控制学院办公室的需要为限。在非统一招新时间内,鼓励通过自荐与推荐的方式申请加入学生信息员队伍。对通过笔试、面试的新成员给予“实习信息员”的身份。

2.实习信息员通过实习期的考核后,经过主任、各部部长集体协商讨论通过,可以录用为正式信息员。

3.对实习信息员与正式信息员实行全程淘汰制,在每学期初进行必要的裁员。信息与控制学院办公室根据成员表现以及遵守章程的情况,并由主任或部长结合办公室对成员表现的档案记录,在每次例会总结学生信息员的表现。

4.对严重不能履行学生信息员职责的成员,及时给予除名处理。

第四条 学生信息员的聘任条件

1.思想品德优良,有参与教学管理的积极性,秉公办事,敢于发表意见。

2.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能合理安排工作和个人时间。

3.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精神,善于与老师、同学沟通,能代表同学反映教学活动中出现的问题。

4.有较强的观察、分析能力和信息处理能力以及较好的文字处理能力。

第四章 例会及考勤制度

第一条 信息与控制学院办公室每周举行一次全体例会,对学生信息员的近期情况与教务工作进行总结,并对下星期工作进行部署和分配,同时举行不定期的各部门会议和部长会议。

第二条 与会者必须准时到会,遵守会议纪律,及时签到,会议中办公室要做好人员考勤和会议记录。

第三条 因特殊原因缺席者须向所在部部长提前请假,由部长将相关情况上报主任和办公室,确有特殊情况者可于会后补假,无故缺席者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第五章 奖惩制度

第一条 处罚

凡有以下行为记录者,经老师决定,撤除或取消其干部或成员资格:

1.屡次违反本团各项制度,经劝说不改者。

2.因缺乏工作能力、工作热情导致信息与控制学院办公室工作无法展开者。

3.因工作而严重影响学习者。

4.败坏信息学院形象者。

5.两次无故旷例会或两次无故迟到例会者。

6.两次无故不值班者。

7.受学校纪律处分者。

8.其他应给予处罚的情况。

第二条 奖励

信息学院将定期对内部成员进行量化考核,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对于符合以下条件者给予奖励:

1.吃苦耐劳、工作积极、成绩显著,对信息与控制学院办公室工作有突出贡献者。

2.工作态度积极认真,得到广大同学认可者。

3.在工作中有创新或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取得良好效果者。

4.每学期评选一次优秀信息员,予以相应奖励。

5.协调学生管理机构,对学生信息员予以量化加分。

6.其他应该予以奖励的情况。

第六章 附 则

第一条 本章程的制定、解释、修改权属于沈阳工学院信息与控制学院。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信息与控制学院办公室所有学生成员。

第三条 信息与控制学院办公室其它规定依据本章程制定。

第四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018年3月5日制定;

2019年6月10日修订。

信息与控制学院教学信息员管理工作条例

一、教学信息员值班条例

1.值班人员应按值班表按时到岗值班,如实填写值班信息和到岗时间,值班结束后要填写离岗时间,未到岗值班按旷工处理,严禁迟到、早退,严禁携带其他人员值班。

如在值班开始前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需至少提前两课时向办公室排班负责人请假(第一、二节课值班同学应提前一天请假),并联系其他同学代替本人值班,值班次数记在代替人名下,代替人应在值班信息表备注处写清原因,同时写上代替应值班同学姓名,如甲同学因何种原因不能到岗值班,特此乙同学代替其值班。如在值班过程中,值班人员突然有急事需要提前离开,需要跟老师说明情况,经同意方可离开,根据离岗时间计算值班次数,未到一课时可按0.5次记,未到两课时可按1次记。

2.值班人员要注意礼仪,保持学生干部形象,在没有工作安排情况下,应在指定值班位置学习。值班期间严禁玩手机、聊天、打闹、影响老师办公等,一经发现按管理条例扣除相应分数。

3.值班人员清楚每位老师的职责,如果有同学、家长来找老师办理手续应先询问具体事情,再将其带到相应老师处。如老师不在,严禁将老师私人电话告知来访人员。

4.值班人员不允许私自使用信息学院办公电脑,如因工作原因需要使用须告知老师,经老师同意后方可使用。切记勿动老师桌子上任何物品。

5.值班时间一般为周一到周五,上午为8:10-11:30,下午为13:10-16:30。每天1-2节、5-6节值班人员需在值班开始前10分钟到岗负责打扫办公室卫生,查看地面是否有杂物,老师纸篓是否有垃圾,同时,1-2节值班人员需要打开打印机处电脑主机及指导老师电脑,在询问指导老师之后,需到隔壁办公室210把梁老师的纸篓倒掉,查看210是否还有饮用纯净水。值班人员需查看办公室桌子上电水壶是否有热水,如需要打水应去外面水池处打一壶,办公室防盗门如果打开,要及时关上。

6.对于老师分配的工作任务要细心,工作完成后要核对、检查无误后再交给老师。如果在本人值班期间无法完成该项工作,应及时告知老师。如有临时任务需要大量人员工作时,要及时向秘书处负责人反映,联系无课同学到办公室帮忙。其他人员在非本人值班时间因工作需要到办公室干活,应在非值班工作人员表上登记,并写明工作内容。

二、教学信息员查课条例

1.查课人员每天要及时关注群里通知的查课安排,要互相通知,及时地联系对接人员。

每天第一、二节查课人员应准确填写当天所查课程全部信息,同时不允许任何人对单子信息进行更改,如有疑问可联系监察部相应排课人员,核实单子是否有误。查课单交接,要及时、无差错,查课单要保证字迹清晰,干净整洁,折叠次数最多2次。每天查课人员要注意查课单上是否有多写、少写、误写,注意是否标清学期、日期。每天最后一人查课之后要及时、主动联系监察部门收单人员,要求当天单子必须在18点前交回。监察部收表人员也要及时收集查课单,如到时未交应及时提醒。如忘交或晚交、丢失则追究相应责任人,按相应分数扣除。

2.查课人员工作时,必须要戴工作牌。严禁带其他人员一起进屋查课,一经发现按相应管理条例进行处理。查课人员要注意礼仪,保持学生干部形象,不与任课教师及其他人员发生冲突,有事及时联系指导老师。查课人员不能影响任课老师上课,要在上课前5分钟或课间休息时进入。

3.查课过程中,遇到教室无人或不是所查班级,应及时联系监察部排课(理论、实践)相关负责人,仍无法解决需查课人员本人联系指导老师进行核实。如查课单有误原因是因监察部编排课程人员失误造成,查课人员本人应及时联系纪检部相关负责人进行记录,不允许隐瞒实情,一经发现按同等工作失误处理。如第一、二节课查课同学将单子填错,导致查课错误,按工作失误处理。

4.查课人员若在查课前不能及时查课,需至少提前两课时向监察部安排查课人员的负责人请假(第一、二节课查课同学应提前一天请假),并联系其他同学代替本人查课,查课次数记在代替人名下,代替人应在查课单表注处写上代替应查课同学姓名和未能查课原因,如甲同学因何种原因不能到岗查课,特此乙同学代替其查课。如在查课过程中,查课人员突然有急事需要提前离开,并只查一节课,需向监察部安排查课人员的负责人报备,同时在查课单表注处写清原因,查课次数可按0.5次记。查课人员不允许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找他人替查,一经发现次数无效。

5.查课人员在查课过程中,如遇到其他人干扰,应及时联系指导老师。若遇到内部成员干扰查课任务,应及时联系纪检部相关负责人。严禁其他人员干扰、影响查课人员查课,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6.若对安排查课和值班发生冲突时,要以查课为主,同时前一天晚应联系秘书处排班负责人及时调整值班人员,不影响值班工作。如未及时报备,责任自负。

信息与控制学院学生教学信息员制度实施办法

为了完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及时准确地了解、掌握教学管理,教学运行过程中的信息,加强教学信息的处理和反馈,特成立信息与控制学院学风建设部,聘任学生教学信息员,现将实施方法发布如下: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信息与控制学院学风建设部隶属信息与控制学院办公室,为三级学生组织。设主任一名,由信息与控制学院老师担任,副主任一名,由一名学生担任,成员若干名,均由学生担任,履行学生干部责任,享受学生干部待遇。

二、工作要求

1.各成员依据相关职责开展工作,接受老师的领导、管理。

2.本着对工作、教学活动高度负责的精神,真实地反映信息,认真进行核查、确保准确无误。

3.遵守纪律,积极宣传相关教学政事,保守秘密,不随意泄露内部保密信息。

4.知情必报,不隐瞒事实。

三、信息员的条件

1.思想品德优良,有参与教学管理的积极性,秉公办事。

2.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有良好的学习方法和学习习惯。

3.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精神,善于与老师、同学的沟通,能代表同学反映教学活动中。

4.有较强的观察、分析能力和信息处理能力以及较好的文字处理能力。

四、管理考核

1.学生教学信息员每学年聘任一次,对任期内工作不负责任、违反有关规定者,予以解聘。

2.学生教学信息员享受院级学生干部待遇,在综合素质测评中德育给予适当加分。

3.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信息与控制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信息与控制学院日常教学检查情况一览表

2018年3月5日制定。

信息与控制学院日常教学检查情况一览表

第 周 周 年 月 日 检查人:

节次

教室

班级

课程名称

教师

应到人数

实到人数

到课率

玩手机人数

睡觉人数

听课率

课程进度情况

卫生情况

发现的问题

及反馈情况

信息与控制学院关于实验开出情况统计表编写要求

1.实验室名称应写为***实验室(例如微机原理实验室),而不是写该实验室的编号(例如7406)。

2.该表中的应开实验和已开实验要如实填写,对于未开出的实验要注明未开的原因。

3.实验类型要严格按照表下的注解中所给出的选项填写文字内容(1验证性 2综合性 3设计性4创新性)。

4.实验课结束后的一周内,要及时上交实验开出情况统计表(一式2份)。

5.如果迟交或完成的质量不好,则被记录在分院的过程考核中。

2018年3月27日制定;

2020年11月21日修订。

信息与控制学院关于实验指导书编写要求

1.凡有课内实验的课程,必须有实验指导书。如果在教材中有可以作为实验指导的内容,经分院检查批准后,则不用再编写单独的实验指导书,否则,教师必须编写单独的实验指导书。

2.实验指导书的封面要求有实验指导书的名称,如《VB程序设计》实验指导书。课程名称必须与教学任务书的课程名称一致。

3.指导书名称下面要写明编写人,如“杨柯 编著”。

4.封面上需要标明适用的专业名称,并标明本科。如:(适用于本科自动化专业)。

5.封面的底部需写明学校名称,指导书的适用专业为本科的,写“沈阳工学院”。并在学校下方写明编写时间,精确到月份即可,如“2018年3月”。

6.指导书的第一页应为前言,用来简单介绍此指导书的用途。第二页应为目录,将指导书中所有的实验名称以及对应页码标明。

7.在具体的实验内容中,要求写明实验目的、实验设备、实验内容、实验步骤、报告要求、思考题。实验做完后,要求学生完成相应的实验报告。

8.实验指导书中所写的实验可以比实际开设的实验多,教师可以在实验指导书中选择适合课程内容的实验给学生开设。

9.此编写要求从下发日起,开始执行。

2018年9月5日制定。

信息与控制学院关于实验室开放补充规定

一、实验室开放管理总则

1.开放内容:学生预习实验,需要了解仪器使用方法;实验结束后,由于结果不好,学生要求重做实验;学生完成大创课题或进行大创竞赛训练,需要使用实验室设备;分院开发的基于第二课堂的开放性实验项目。共享仪器设备对本校本科生免费开放,对其他使用者收费开放;

2.开放时间:一般为PM6:00~PM9:00;

3.值班制:实验室开放时,必须有实验室管理人员在场;

4.登记制:到实验室做实验的人员需要对仪器设备使用时间和使用情况进行登记;

5.清洁卫生制:实验完毕后,所使用的仪器设备,实验台桌,地面都要清洁归位,经实验室管理人员允许后,方可离开;

6.遵守实验室其他管理规则。

二、开放实验管理规则

1.开放实验实行登记制,学生做实验需在所在实验室登记实验室开放记录和教学仪器设备仪器使用记录;

2.实验室开放过程中,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进入实验室做实验的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人员管理,损坏仪器设备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4.在实验过程中,时刻注意安全。如发现仪器设备有损坏、故障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切断电流,保持现场,并报告值班人员、指导教师处理;

5.实验中学生不得随意调换实验仪器设备,严禁私自拆卸仪器设备。因违反操作规程而造成仪器设备损坏者,应按规定酌情赔偿,并作违规处理;

6.学生实验完毕,必须切断自己实验位置上所有仪器设备的电源。必须按原样整理好实验桌面上的仪器设备,将个人物品和废纸杂物等带离实验室;

7.实验室内不得乱扔杂物、纸屑,不得大声喧哗,严禁吸烟,保持文明整洁;

8.遵守实验室开放总则。

三、共享仪器设备使用管理

1.在使用仪器设备之前必须了解所使用仪器设备的使用方法和使用注意事项,经实验室管理人员认可后方可使用。

2.仪器设备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实验室管理人员,经检查确因使用不当而造成仪器设备损坏,则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遵守实验室开放总则。

四、经预约,信息与控制学院积极迎接各兄弟院校或相关企业单位来宾参观访问实验室,相互交流学习。

2018年4月2日制定;

2020年11月21日修订。

信息与控制学院关于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补充办法

1.实验室的设备原则上只在本实验中心和实验室使用,若要借出本实验中心,需经实验中心主任批准,并办理借用手续(借用实验室同此);

2.全院的固定资产分两级管理,即:1000元以上的固定资产和1000元以下的低值易耗品。分院内有固定资产管理员一人,负责做好固定资产的帐、卡、物登记和统计工作,建立和保存固定资产的文书档案,每半年核对一次;各实验室有专门人员负责本实验室仪器设备的保管、保养、维护等管理工作,定期做好固定资产帐、卡、物统计工作,每半年(即一学期)上报一次固定资产台帐;

3.消耗性材料由各实验教师统计,同一课程统一采购,统一在元件库保管,实验人员或教师需用时在元件库领取并登记;

4.各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人员及参加实验室课程的教师都要积极参与仪器维修工作,对发生的小故障,修理情况作详细记录。维修员还要定期对分院内仪器设备的更新提出建议,对无法修理或报废的仪器设备及时上报学校资产设备处,并协助上级部门做好报废工作;

5.全体教师、实验室人员及学生都应自觉地爱护仪器设备,按操作规程使用仪器设备。万一发生仪器损坏丢失事故时,要及时报告。对由于主观原因或责任事故造成的损坏丢失,原则上均应由当事人负责赔偿。具体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2018年4月2日制定。

信息与控制学院关于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管理办法

为更好地开设综合性、设计性实验,深化实验教学体系改革,推进实验教学的规范化管理,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一、开设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目的和意义

开设综合性实验的目的在于培养学生的综合分析能力、实验动手能力、数据处理能力及查阅中外文资料的能力;开设设计性实验的目的在于着重培养学生独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意识、组织管理能力和科研能力。

二、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界定

1.综合性实验

综合性实验是指经过一个阶段的学习后,在学生具有一定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运用一门课程或多门课程的知识对学生实验技能和方法进行综合训练的一种复合型实验。综合性实验一般可以在一门课程的一个循环之后开设,也可以在几门课程之后安排有一定规模的由几个知识点有机综合的实验。

内容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视为综合性实验:

(1)内容涉及一门课程的2个以上知识点的有机综合;

(2)内容涉及多门课程的知识点的有机综合;

(3)一门课多项实验内容的有机综合。

2.设计性实验

设计性实验一般是在学生常规或综合性实验训练的基础上,经历了一个由浅入深的实验操作过程之后开设。开设时可由指导教师出题目、给总体方案、给实验目的要求和实验条件,由学生自己拟定步骤、自己选定仪器设备、自己绘制图表等。更进一步的设计性实验则是在指导教师出题后,全部由学生自己组织实验,也可以让学生自己选题、自己设计,在教师的指导下进行,以最大限度发挥学生学习的主动性。

内容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视为设计性实验:

(1)教师给定实验目的、总体方案,学生自行选择仪器设备,自行拟定实验步骤加以实现的实验;

(2)教师拟定实验题目和要求,学生自行设计实验方案,加以实现的实验;

(3)根据课程知识内容,学生自主选题,自行设计,在教师指导下得以实现的实验。

三、实施要求

综合性、设计性实验是实验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手段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有实验的各类课程都要创造条件开设综合性、设计性实验。要结合专业情况,保证各专业均有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内容。

1.新增的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可在大纲规定的实验总学时不变的前提下,重组原演示性或验证性实验,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学时数应该在4学时及以上。

2.如计划内实验学时确实无法调整,也可以保持原有实验学时不变,将拟开设的综合性、设计性实验作为实验室开放实验项目,供学生选做。

3.各教研室开设的综合性、设计性实验要认真论证,按要求填写综合性、设计性实验认证表后,经由分院审核,报教学管理部备案。经过论证的综合性实验、设计性实验教学内容纳入相应的课程教学大纲。

4.开设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比例和实施效果,将作为教学评估的重要指标之一,也将作为评选精品课程、优秀课程等的重要依据之一。

2018年3月制定。

信息与控制学院实训课程管理补充规定

实训课程是教学计划中不可缺少的实践性教学环节。其目的是培养学生运用有关课程的理论和方法去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有助于增强学生现代工程意识,逐步树立起现代工程设计观,为强化信息与控制学院实训课程教学与管理工作,保证教学质量,特修订本补充规定。

一、实训课程的目的

通过在教学计划中设置实训课程环节,达到如下目的:

1.加深学生对相关理论课程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的理解和掌握,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独立分析和解决工程技术问题的能力;

2.培养学生在理论计算、制图、运用标准和规范、查阅资料与设计手册以及应用计算机工具等方面的能力,使学生逐步树立正确的设计思想;

3.加强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学生科学严谨、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和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

二、实训课程的选题

1.实训课程的实训题目和内容应符合实训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能够使学生得到全面的综合训练。

2.实训课程的实训题目应结合相关理论课程的教学大纲要求而定,其深度和广度应根据相关课程在教学计划中的地位与作用而决定。

3.实训课程的实训题目和内容应符合生产实际情况,有正确的技术参考资料。

4.实训课程的难度和工作量应综合考虑教学计划规定的学时数,以及学生的知识和能力水平,既能使学生获得充分的实践锻炼,又能在规定的时间内经过努力完成任务。

5.实训课程的题目一般由实训课程组全体教师进行讨论,共同拟订,专业负责人组织相关专家论证审核,并经分院主管实践教学院长批准。

6.实训课程的题目可以单人完成,也可由3—5人组成课题小组,视课程性质和题目需要而定。

三、实训课程任务书、指导书

1.实训课程任务书应由实训课程负责人填写,并经专业负责人、分院主管实践教学院长审核签字后,在布置实训课程任务之前印发给学生。

2.实训课程任务书的内容应包括:①设计题目;②技术参数和设计要求;③设计任务;④工作计划与进度安排;⑤指导教师、专业负责人和分院主管实践教学院长签字。

3.实训课程任务书的格式因实训课程类型和内容的不同而不同,具体格式由分院制订。纸张大小为A4。

4.实训课程任务书装订位置在实训报告封面之后,目录页之前。

5.实训课程指导书由课程组全体教师编写,并经专业负责人和分院主管实践教学院长审定。编写的指导书应包括设计步骤、设计要点、设计进度安排及主要技术分析、解决思路和方案比较等内容。

四、实训课程的答辩

答辩在实训课程中具有重要的作用,是达成实训课程的目的和教学要求的重要环节。对于有些实训课程可根据课程性质采用其他形式的考核。

1.答辩资格

按照计划完成实训课程任务,经指导教师审查同意后,方可获得答辩资格。

2.答辩教师

负责实训课程答辩的教师,一般为该门实训课程的任课教师。

3.答辩过程

参照我院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程序执行。答辩过程中每个学生答辩时间由各课程组根据本实训的设计内容决定。

4.实训课程成绩评定

(1)答辩完成后,答辩教师应根据学校的规定,客观公正地评定学生的成绩。

(2)实训课程成绩一般由平时成绩(过程考核)和答辩成绩构成,各部分成绩比重应在教学大纲进行详细说明。

(3)实训课程的成绩分布应合理,并要按照我校的有关条款执行。

五、实训课程报告书写规范

实训课程报告是体现实训课程成果的载体,一般不应少于5000字。

1.实训报告基本格式

A4纸打印。打印稿的版式设置参见分院内模版。

2.实训报告结构及要求

(1)封面

由分院统一样式。

(2)任务书

(3)摘要

摘要要求对报告内容进行简短的陈述,一般不超过300字。“摘要”字样(三号黑体),字间空一个字符,“摘要”二字下空一行打印摘要正文(小四号宋体)。

(4)目录

要求层次清晰,给出标题及页次。其最后一项是“参考文献”。

(5)正文

正文应按照目录所定的顺序依次撰写,要求计算准确,论述清楚、简练、通顺,插图清晰,书写整洁。文中图、表及公式应规范地绘制和书写。正文字体为小四号宋体。

正文层次的编排和代号要求统一。

一级标题:1第一层次(章)题序和标题,用三号宋体字。题序和标题之间空两个字符,不加标点,下同。段前、段后均为1行。

二级标题:1.1第二层次(节)题序和标题, 用四号宋体字。段前、段后均为12磅。

三级标题:1.1.1第三层次(条)题序和标题, 用小四号宋体字。段前、段后均为6磅。

层次用到哪一层次视需要而定。

六、对指导教师的要求

1.指导教师资格

(1)实训课程的指导教师一般由讲师(或相当于讲师)及以上的教师担任,助教(已获得硕士学位的教师除外)不能独立承担指导工作。

(2)第一次承担指导工作的教师须由该课程组组织培训,由分院审查合格后,可指导实训课程。

2.指导教师职责

(1)向学生清楚传达本门实训课程的内容和要求,以及成绩评定办法;

(2)下达任务书;

(3)对学生的出勤率、工作进度和质量进行检查,对学生进行有计划地、耐心细致地指导,及时解答和处理学生遇到的问题;

(4)审查学生完成的实训内容,确认学生的答辩资格;

(5)参与答辩工作,客观公正地评价学生成绩;

(6)按照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好成绩单;

(7)在指导实训课程的过程中,注意言传身教,教书育人。

3.每位指导教师指导实训课程的人数因课程而异,一般不能超过一个自然班。

4.在指导实训课程期间,指导教师应保证足够的指导时间,平均每个工作日指导时间不少于4学时。若确因工作需要出差,报分院主管实践教学院长批准,并委托相当水平的教师代课指导。

七、对学生的要求

1.学生应端正学习态度,勤于思考、刻苦钻研,按照要求独立分析、解决问题,按计划完成实训课程任务;

2.注意在实训课程中自觉培养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3.必须独立完成实训课程任务,不得抄袭或找人代做,否则成绩以不及格记,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八、实训课程成果保存

实训课程成果由分院保留一届,对于有示范意义的优秀实训课程成果保管期限可适当延长,或移交校档案室存档。

附件:实训课程报告

2018年8月31日制定;

2020年11月21日修订。

实训课程报告

课程名称:

专业: 班级:

姓名: 学号:

指导教师:

成绩:

评语:

完成日期: 年 月 日

摘 要

目 录

信息与控制学院实验室安全责任状

实验室、办公室名称:

1.实验室必须根据该实验室设备及实验项目的特点,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挂在明显位置,严格执行,严禁违规操作。

2.实验教师及实验室人员在每次实验前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在实验过程中教师和实验室人员不能以任何理由离开实验室。

3.仪器室、重点要害及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场所,严禁吸烟。

4.凡是使用强电的设备必须做好接地接零工作,所有开关、电器均要符合绝缘规范。电器设备应经常检查,发现可能引发打火、短路、漏电和绝缘不良等情况,须立即修理或更换。

5.室内电气设备和线路设施必须严格按照安全用电规程和设备的要求实施,不准乱接乱拉电线,墙上电源未经后勤部门允许,任何人不得拆装、改线。各用电设备在实验完成后应及时切断电源,做到人走电断。

6.实验室必须配备消防器材,同时工作人员应熟悉其使用方法。消防器材须放在醒目易取的位置,并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检查消防器材,确保有效。

7.各实验室钥匙必须有专人管理,不得私自配备或转借他人。最后离开实验室的工作人员必须关好水、电、门、窗等。

8.实验室禁止存放私人财物,不许留人住宿。过道和楼梯不得堆放杂物,保证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9.实验仪器设备没经批准不得擅自外借。

10.实验室管理人员为实验室直接责任人。

11.对于由于工作不认真造成损失的追究其责任,并负责赔偿。

学院安全负责人: 实验室(办公室)安全责任人:

2018年3月制定。

信息与控制学院实验室工作条例

实验室是我院进行教学、科研和生产实践的重要基地,是完成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场所,是学校办学的基本条件之一。实验室工作是反映我院教学、科研及管理水平的一项重要指标。

为了加强我院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特制定本条例。我院实验室的建立、撤消或调整必须经学院有关部门审核,并报院长审批后方可实施。

我院实验室的建设,应从实际出发,明确目标,统筹规划,合理布局:要有利于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教学、科研和生产服务工作的顺利进行;要在“深化改革,改善条件,发挥效益,提高水平”方针的指导下,加强实验队伍建设,注意实验室各项工作的协调发展。

实验室必须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的技术人才。要保证实验教学任务的顺利完成,不断改革和创新,以适应人才培养的需求,提高实验教学水平:根据需要和可能,积极开展科学研究、生产试验和技术开发工作,为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服务。

一、基本任务

1.根据学院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规定,承担实验教学任务,按计划准备开出实验内容,以及相应的实验指导书,保证完成实验教学任务。

2.要重视和加强对学生基本实验方法和技能的训练,使学生掌握科学实验技能和现代实验方法。通过实验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严谨的科学态度,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3.要不断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实验室要不断吸收科学技术和教学改革的新成果、新经验,更新实验教学内容,改革实验方法,逐步加大设计性实验、综合性实验比例,培养创新能力,使实验教学体系适应于学院教学改革要求。

4.有条件的实验室要逐步向学生和社会开放,进一步提高实验室及仪器设备的使用率,发挥实验室的学术和技术优势。在保证完成教学和科研任务的同时,实验室应努力挖掘潜力,积极开展社会服务和技术开发,加强与社会各部门的联系,增强实验室自身的活力。

5.积极组织与开展实验装置的自主功能开发,做好仪器设备的管理、维修、改进、计量及标定工作,提高仪器设备的使用率和完好率,保证实验数据的准确性和实验结果的可靠性。

6.加强实验室技术队伍建设,要建立实验技术人员岗位规范,实行严格的聘任制。

要有科学的考评办法和聘任奖惩办法。要做好岗位培训工作,提高实验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

7.要逐步建立、完善实验室建设和管理的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使实验室工作有章可循。

8.实验室要努力优化教学环境,提高学生的科学文化素质,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严谨的科学态度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充分发挥实验室特有的育人功能。

二、体制与管理机构

由主管院长负责全院实验室管理工作。

在主管院长、实践教学副院长和各实验室中心主任领导下,选用实验室管理工作经验丰富和组织管理能力强的专职教师兼任实验室管理人员。

我院设立实验室工作委员会:由主管院长、实践教学副院长、实验室中心主任和各教研室主任组成,该委员会由主管院长领导。

主管院长负责组织协调:

1.全院实验室投资、建设及评估;

2.负责拟定并审查论证设备投资方案,负责全院实验室专项经费的审核;

3.大型仪器设备的布局、使用、性能开发及科学管理;

4.实验技术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进行探讨,开展研究,提出建议。

实践教学副院长负责组织协调:

1.组织制定和实施全院实验室总体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实验室仪器设备、材料等物资的购置计划,并进行验收;

2.建立和完善实验室管理制度,并检查督促实施;

3.主管实验室队伍建设,做好实验室人员定岗、岗位培训、补充更新及表扬奖励先进等项工作。

三、建设与管理

1.实验室建设的近期、中期和长远规划要依照学院发展的总体规划制定。实验室建设的每一项规划都要注意设施、仪器设备、人员、经费投放等综合配套因素。要逐步建立和加强实验室建设的“项目管理”制度。实验技术队伍要在稳定中求发展,应切实搞好实验队伍的梯队建设。

2.实验室建设的规划方案要纳入学院年度建设规划,仪器设备购置费和运行维修费要纳入学院的财务计划。

3.凡利用实验室条件进行的有偿服务,都要核收仪器设备折旧费、房屋占用及水电费、材料和低值易耗品消耗费及服务人员劳务费,要将纯收入的一部分用于实验室建设,该部分一般不低于15-30%。

4.实验室仪器设备和材料、低值易耗品的管理按照《信息与控制学院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材料、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和《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5.定期总结交流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的经验,开展实验室工作及投资效益评估、评比活动,对成绩显著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违章失职或工作不负责任造成损失者,进行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四、实验室人员及职责

我院实验室工作人员由从事实验室中心主任和实验室兼职教师组成。各类人员要有明确的岗位职责,要热爱本职工作,刻苦钻研业务,注意分工协作,积极完成各项任务。

实验中心主任的职责:

1.在我院统一领导下组织编写实验室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检查执行情况。

2.领导并组织完成本条例规定的实验室工作的基本任务。

3.搞好实验室的科学管理工作,贯彻、制定、实施有关规章制度。

五、安全、环保与劳动保护

1.实验室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保密的法规和制度,定期检查防火、防盗、防事故等方面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要经常对师生员工开展安全保密教育,切实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防止泄密。

2.实验室要严格遵守国家环保工作的有关规定,不得随意排放超剂量废气、废水、废物。不得污染环境。对危险化学品的使用与保管严格按国务院颁发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执行。

3.实验室要针对高温、低温、辐射、噪声、毒性、激光、粉尘等对人体有害的环境,切实加强实验室环境的治理。

2018年4月制定。

信息与控制学院实验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端正,工作认真,具备良好的岗位职业道德,努力做到教书育人。

2.认真遵守学院、教研室和实验室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3.熟悉本实验室仪器设备的型号、性能,结构,做好仪器设备的安装,维修,调试和保养工作,努力学习和掌握现代科学理论和技术,不断提高实验仪器设备的使用,维修技术水平,做好各项辅助工作.保证实验教学与科研工作的正常进行。

4.了解实验室有关实验原理和实验技术,熟悉实验内容及所用仪器设备,在有关人员指导下,根据实验要求,研制安装有关实验装置,教具及其它实验前的准备工作。在实验过程中协助指导教师指导学生正确操作仪器设备。

5.对所负责的场所环境卫生和仪器、设备等要及时打扫、清理,保持教学环境整洁。

6.明确所负责的场所的安全责任,强化安全意识,严格执行安全规则,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消除和上报,不得马虎延误,对安全隐患的检查、上报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要认真做好记录。

7.负责实验室仪器设备,工具,材料,药品的保管和发放,熟悉所保管仪器设备,工具,材料,药品的规格,型号,性能、用途和存放技术要求等.做好所保管物品的防火、防盗、防腐、防潮、防冻工作。室内物资存放有序,文明整洁。

8.认真贯彻仪器设备,物品的管理制度,做到帐,卡,物相符。各种统计数据准确及时。

对仪器设备发生被盗,丢失,损坏等要及时查明原因,报告有关部门并按学院的有关规定处理。

9.对所保管的仪器设备和物品每学期至少定期检查一次,做到技术资料完整、附件齐全、性能良好、数量准确。并及时向实验中心主任汇报所保管物资的消耗库存情况,根据实验要求及时填报仪器设备、化药和耗材的购置计划,报送实验中心主任。

2018年4月制定。

信息与控制学院实验管理人员考核办法

为了完善实验室管理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实验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实验室发展与规范化建设,更好地为教学科研服务,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指导思想

实验管理人员的本职工作是做好实验教学辅助与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为学院的教学和科研工作提供一个实验服务平台,岗位以外的工作应在业余时间安排,将精力投入到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中。通过考核督促实验管理人员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同时让实验管理人员的各项工作得到合理承认,克服实验室工作中存在的忙闲不均,赏罚不明等弊端,提高实验管理人员的工作主动性积极性,逐渐建立一支业务精湛的高素质的实验室管理队伍,形成一个高效率的实验工作环境和高度共享的实验中心平台。

二、考核方式

考核采用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年度考核由学院组织进行。

具体考核内容:

1.实验室日常管理(20分)

要求:各类管理规章制度上墙。实验室无严重破损,无危漏隐患,门、锁、窗、玻璃等完整无缺,墙面无脱落和污损,实验台、凳。支架完整无损;实验室通风、照明、温度、湿度控制设施完好;三废处理得当、噪音小于70dB、与实验室无关的杂物清理干净。实验室家具、仪器设备整齐;桌面、仪器无灰尘;地面无尘土,无积水,无纸屑,无烟头等。室内电线、水、气管道布局合理安全。墙面、门窗、天花及管道、线路、开关板上无积灰尘及蜘蛛网等。管理维护成绩突出加3分,较好记16~20分,达标记12分,不达标记8分。

2.纪律(10分)

要求:实验管理人员实行坐班制度,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出勤率高。优秀记8~10分,达标记5分,较差记3分。

3.安全(10分)

要求:实验室有安全制度、学生实验守则,规章制度成文挂在墙上,并能严格执行。实验室防火、防盗、防爆基本设施齐备,特种设备监管到位,有毒化学物品、易燃易爆物品、放射性材料放置规范合理,实验病菌、动物有管理措施。安全制度齐备、规范,全年无安全事故记8~10分,安全制度基本齐备,实验室门窗、电线、气管潜在安全隐患记6~7分;制度不规范、不完备,安全设施不齐备,潜在严重安全隐患,记4~6分;发生安全事故视轻重扣16~20分。

4.创新(10分)

要求:有实验教学方法改革、实验技术、实验装置的改进方面的研究,研究成果获得奖项。有研究成果记15~20分,无研究成果记0分。

5.设备维护(20分)

要求:设备的规格参数标签齐全;仪器设备帐、物符合率达100%;新增、报废设备的报增、报废手续办理及时。设备完好率不低于85%,损坏仪器维修及时,精密贵重仪器安排管理人员,有详细的技术档案,单台贵重仪器设备年使用机时不低于800小时。维护达标记12~20分,一般记10分,不达标扣4分。

6.配合指标(10分)

要求:对学校政策配合执行、对机关部处布置任务能按时按质完成。教育部年度实验室基本信息(实验室任务、实验项目、人员情况等)收集、整理、汇总上报准确及时。配合程度高记7~10分,一般记6分,较差记1分。

7.人员培训(20分)

要求:实验室有人员培训计划,能定期执行。优秀记10分,达标记5分,不达标扣3分。

2018年5月制定。

信息与控制学院实验教师工作职责

一、基本职责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端正,具备高校教师的职业道德。

2.认真遵守教师教学工作规范,遵守院、系和实验室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3.具有所需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治学严谨,工作认真,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努力完成实践教学任务;能够独立承担实验课程的讲解与指导,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4.做好实验室安全与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5.负责实验室低值设备、易耗品与材料的账目管理,做到帐物相符。

二、具体职责

在实验中心主任的领导下负责实验教学以及科学实验的技术指导与开发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经常向实验中心主任介绍本学科国内外实验室的发展趋势,提出实验室的建设方向。

2.组织实验课题的开发与研究,负责设计性、应用性和综合性实验的开发和指导,编写实验指导书,实验技术与管理论文。

3.审定实验新方案和指导新实验设备的设计加工与研制。

4.负责指导本学科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验收,安装调试与功能开发工作。

5.协助实验室中心主任不断提高实验室的科学管理水平。

6.参与实验室的管理工作,拟定有关操作规程,督促检查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7.组织安排实验的安全保卫和文明实验工作。

8.负责构建相对独立的实践教学体系,承担实验室教学改革的任务。

2018年5月制定。

信息与控制学院实验人员安排

一、实验人员时间安排

1.每学期专题研究实验教学条件、设备维护、耗材使用、实验室安全等内容一次;

2.每月专门针对实验室安全进行专项检查;

3.根据需要临时召集会议研究相关工作。

二、实验教学工作例会的主要内容

1.研究当前实验表现出来的问题;提出解决的措施;

2.布置和检查实验课程建设进展情况;

3.与教学工作有关的其他事项。

三、例会应有专人记录,作为年终工作考核的依据

2018年5月制定;

2020年11月21日修订。

信息与控制学院实验室安全制度

实验室是实验教学和科研的重要场所。为了加强对实验室的安全管理 ,保障人身和实验室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实验室的安全应以预防为主,应有专人负责实验室的安全防范工作。

(二)对初次参加实验的学生,要进行安全教育,使他们了解实验室安全防火设施情况和规章制度。外来人员到实验室参观、学习等,须经实验室主任同意并报学院主管领导工作的领导批准。

(三)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要有操作规程,运行时须有指导教师的指导。大型精密贵重仪器使用及维修情况必须记录存档。

(四)实验室存放贵重物品和危险品要有严密的保管措施,保管和领用要有不同人员专门负责,避免发生事故。“实验三废”的排放要符合环保要求。

(五)保证实验楼的消防通道和人行通道畅通,不许在走廊过道和楼梯间设立铁闸、物品架、实验台或堆放仪器设备及杂物等。

(六)进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和有害细菌的实验,以及使用大型精密贵重仪器时,必须有安全防护措施,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在场监护。学生做实验时要打开消防通道。

(七)实验室电气设施的安装、维修和拆除,以及电焊和起重等作业时,必须经主管部门批准后由专业人员负责施工。严禁乱拉、乱接电源电线。未经实验室工作人员许可,不得动用实验设施和物品。

(八)要经常检查实验室的电源、气源、水源和放射源是否安全,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根据实验室的特点,设置相应的消防器材,定期检查更换,保证器材随时可用。

(九)实验结束后要关好门窗,关闭电源、水源和气源。空调机、烘箱和电炉等大功率耗电设备一般不通宵开机。

(十)保持实验室内安静,不得在实验室内大声喧哗、追逐打闹。除实验需要外,不准在实验室内使用明火和蒸煮食品。

(十一)发生事故,除立即组织抢救处理外,必须按规定上报。重大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对事故的责任者将依据情节给予行政处分,造成损失按学院有关规定责令赔偿,构成违法犯罪的送交司法部门处理。

2018年4月制定。

信息与控制学院实验室档案管理办法

实验室工作档案是实验室建设与发展的真实记载,是实验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科学规范地做好实验室工作的档案管理,为学院的建设和发展服务,根据国家有关高校档案工作的规定,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实验室工作档案的管理,必须坚持统一领导、归口分级管理的原则,便于开发利用,确保档案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教学副院长负责建立、管理全院性的实验室工作档案,并督促、检查各实验室工作档案的建立与管理;学院办公室为实验室工作档案管理的提供技术指导。

各实验中心要重视实验室工作档案的建设与管理工作,提高对实验室工作档案管理的重要性的认识,要明确分管领导,做到专人负责、统一归档,加强管理,建立规范、完整的实验室工作档案,做好档案的管理工作。

一、档案归档内容

1.实验室管理工作法规、制度文件

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实验室工作的文件;学校有关实验室工作的文件、实验室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实验室基本情况

实验室建设的发展规划,工作总结,实验室各类考核评估材料;承担的科研及科技开发项目材料;实验室内改造的水、电、气管道布局图及一些特殊技术安全的设施施工图;实验室安全检查记录,使用记录等。

3.实验教学

实验教学大纲,实验任务书,实验课表,实验指导书,实验技术成果,实验报告,实验室开放记录,实验项目开出情况记录实验教学、科研、技术开发项目的成果与文件等。

二、实验室工作档案的管理要求

1.实验室工作档案必须有专人管理;档案分类清楚、记录详实;定期整理归档,保证系统性、完整性。

2.按学校规定,应归学校档案室保存的存档资料,应按规定格式,在规定时间送交学校档案室。

3.档案资料要真实可靠;文件资料不得作任何文字或技术处理;有关人员档案应与人事部门一致。

2018年4月制定。

信息与控制学院实验室开放的有关规定

为充分发挥我院实验室的资源优势,提高实验室的使用效率,促进实验教学改革和实验教学质量的提高,规范有序地做好我院实验室的开放工作,鼓励和支持学生在课余时间参加实验教学、科研活动,进一步对学生动手能力与创新精神的培养,特制定本规定。

一、实验室开放的原则

1.全院各实验室在完成教学计划安排的实验教学任务外,积极创造条件采取多种形式开放。

2.坚持资源利用最大化的原则。实验室应充分挖掘现有师资、仪器设备、环境条件等资源,努力完善实验技术条件和工作环境,逐步加大实验室开放程度和开放范围。学校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制订相应政策,支持和鼓励实验室利用一切可以开放的时间和资源向学生开放。

3.坚持以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为出发点的原则。努力开放以设计性、综合性、创新性实验为主的实验项目,不断丰富开放内容,不断增加新技术、新方法的应用。鼓励广大教师将科研成果中有利于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的部分转化为实验教学内容,并在指导过程中将先进的教学思想和教学手段引入实验教学。

4.坚持因材施教的原则。在实验室开放的教学时间、过程、形式、内容、方法上,根据不同的学生区别对待,创造学生进行实验活动的环境,强调学生主体、教师启发指导教学的作用,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发挥特长。

二、实验室开放的形式和内容

根据实验室的教学条件,实验室开放的内容可以是课内实验的进一步延伸或课内拓展实验,也可以是自选课题、科研项目、科技活动、兴趣小组的提高型学习。

1.参观实验室或大型仪器设备使用的演示或培训:为使学生了解学校实验室建设情况,仪器设备状况及其功能、鉴定水平,掌握操作技术,面向不同层次学生开放。

2.课内实验操作技能的训练与加强:学生为了更好地掌握课内实验操作技能,于课外时间进入实验室操作,按照课内实验要求进行实验(课内实验不认真者,拒绝于课外时间重复课内内容)。

3.课内实验拓展型:涉及课内实验的先导问题,或后续延伸问题,学生有积极性的可作为自选项目,进入实验室进行实验。

4.学生参与科研型:实验室以面向高年级学生为主定期发布科研项目中的开放研究题目,吸收部分优秀学生进入实验室参与科学研究活动;也可结合实验室条件,学生自拟科技活动课题,联系指导教师开展实验活动。

5.学生科技活动型:对学生参加课外科技活动、科技竞赛等实验活动开放,学生个人或兴趣小组开展小发明、小制作、小论文等的实验活动。

6.自选实验课题型:实验室为鼓励学生进行创新设计,而发布教学计划以外的综合性、设计性实验供学生自选实验课题,学生在实验中独立完成课题的方案设计、实验装置安装与调试,完成实验并撰写实验报告。

7.微机技术应用型:学生利用计算机进行软件应用和开发、课件制作、网页设计、网站建设等,提高计算机实际应用能力的活动;或者学生利用计算机完成课程作业、毕业论文,以及通过计算机网络获取相关信息等活动。

8.人文素质与能力培养型:结合学生社团的活动内容,在实验室、大学生创新基地进行第二课堂、创新活动、创业活动等素质与能力培养的活动。

三、实验室开放的条件

1.实验室必须在保质保量完成教学计划安排的实验教学任务的前提下进行开放。

2.实验室应有一定的开放实验项目供学生选择。

3.实验室根据学生人数的多少和实验内容,应具备良好的仪器设备和充足的实验材料,并有能力配备一定数量的指导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参与开放工作。

4.实验室应建立健全有关开放管理的规章制度。

5.实验室要有安全保障措施及安全管理人员,保证实验室开放期间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四、实验室开放的组织实施

1.实验室开放工作在学院的领导下,由实验室工作教师组织实施。应制定相应的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加强对实验室开放工作的领导与管理。

2.指导教师对选题的科学性及难易程度负责,对实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问题要有预案、论证,并提前向学生警示防范。

3.实验室应根据参加开放实验学生人数的多少和实验内容,做好仪器设备、材料等的准备工作。

4.实验室开放时,须有指导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负责教学秩序、安全管理工作,对仪器设备、实验材料的使用给予适当的指导,应加强学生纪律教育及品德培育,加强管理,做到开放灵活、规范有序。

5.指导教师要因材施教,加强对学生实验素质与技能、创造性的科学思维方法、严谨的治学态度和艰苦创业精神的培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6.开放实验室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实验室开放的有关规章制度,认真做好实验室安全和开放情况记录,注重实验室开放材料的收集和归档,包括实验开出记录、实验室开放记录本、实验报告等原始材料。

五、实验室开放的管理与保障措施

1.开放实验只能安排在不与正常实验教学活动冲突的时间进行,可以安排在工作日,也可以安排在双休日与节假日。应提前公布开放时间,指定管理人员轮流值班。

2.学生进入实验室,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管理制度,损坏仪器设备等按学院有关规定处理。

3.禁止在实验室从事不健康及与本实验室性质不相称的活动。各实验中心必须加强对实验室开放的管理和监督力度,防止非法信息注入与传播,同时要加强对实验室设备的安全管理。

4.不定期抽查、考核实验室开放情况,组织交流实验室开放工作经验,确保实验室开放质量。

5.凡是被举报并核实或经检查存在问题的实验室,视情节将在全校通报,下达限期整改通知,追回当年的开放实验支持经费,并对责任人进行处理。

6.鼓励和支持开放实验产生创新性成果。对学生、指导教师参加开放实验完成具有独创性的成果,可按照学院相应的成果认定办法认定。

7.学院将根据实验室的实际开放情况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2018年5月制定。

信息与控制学院实验仪器、用品管理规定

一、实验仪器、用品采买

1.大型实验仪器每年年底由实验室管理人员根据任课教师提需求上报实验中心主任,由实验中心主任审核与分院领导研究后统一上报学院,审核批准后方可购买;

2.一般实验仪器、用品在学期初以各实验中心为单位上报计划,经分院同意后统一购买;

3.贵重实验仪器付款或付尾款需要先提供验收报告,合格后方能付款。

二、实验仪器入库

1.超过500元的实验仪器、计为固定资产,购入后须经院资产财务处验收方可入库、登记使用,贵重实验仪器须有相关负责人提供验收报告,另分院办公室及实验室管理员均需对所购仪器进行相关信息的登记、录入,方便每年一次的固定资产盘点;

2.500元以下的计为低值仪器,由分院内资产管理员登记入库(按实验室入帐)。

三、实验仪器使用

1.经常使用的实验仪器存放在所属实验室,上实验时随时使用,由实验管理员负责;

2.部分不经常使用的实验仪器存放在器件库,由分院资产管理员负责,如有需要填写实验仪器、工具借用登记表,需分院院长签字,归还时写清归还日期,归还教师签字;

3.低值易耗品购入后由使用教师根据需求领取使用;

4.如非本分院教师借用本分院实验仪器,须经过主管领导同意方可外借,实验室管理员做好登记。

四、实验仪器保管

1.所有实验仪器管理员做好自己所负责的实验仪器的保管工作,每节下课后,在指导教师的协助下做好实验室仪器的检查工作,以防缺失;

2.定期整理、清扫实验仪器、用品;

3.定期清点实验仪器用品,及时补充库存;

4.如有损坏,及时保修或找厂家维修,做好记录;

5.需使用实验室仪器的老师,应需主动与负责实验室老师协商,如可外借需认真填写借用单,并在实验室记录本上做好借还记录;

6.已到使用年限,且已不能使用的实验仪器,实验室管理人员及时上报,经主管领导同意可报废。

五、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处理办法

(一)由下列原因之一造成责任事故,使仪器设备损坏或丢失者,应负责经济赔偿

1.不遵守操作规程,不按规定要求进行工作的,操作粗心大意的;

2.未经领导批准,擅自动用、拆卸、改装的;

3.未经仪器专管人员的批准,擅自操作造成损失的;

4.工作失职,不负责任,教师、实验人员指导错误,造成仪器设备损坏的;

5.保管人员领、发、外借不履行手续,造成丢失的。

(二)由下列客观原因造成损坏,经有关专家鉴定,可免于赔偿

1.因仪器设备本身缺陷,出现难以避免的损失;

2.使用年久接近损坏程度,在正常使用时发生损坏的自然耗损。

(三)赔偿规定

1.对照相机、录音机、电钻、秒表、万用表等民用性较强,特别是能作为私人使用的工具、器材,未认真保管,致使损坏、丢失要严格计价赔偿;

2.造成仪器设备、器材损坏一般按直接损失部分赔偿,因局部损坏或丢失部分部件,使仪器设备完全报废时,应按仪器设备新旧程度,合理折旧后的残值计价赔偿;

3.损坏后质量显著下降,但尚能使用的应按质量变化程度,酌情赔偿损失价值;

4.责任事故涉及多人时,应根据责任大小分清主次,分别承担赔偿费。

2018年5月制定。

信息与控制学院学生实验制度

1.学生要按规定时间进行实验并做好实验前的预习准备工作。掌握实验目的、原理、要求等,未预习者一律不得参加实验。

2.学生要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纪律,保持室内安静和卫生,按实验要求着装。

3.学生要服从指导教师的指导,严格按照操作要求做好实验准备,待指导教师检查许可后方可启动仪器设备。禁止动用与实验无关的仪器设备。凡因违反操作规程而损坏仪器设备和实验器具者,须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4.学生在实验结束后要将仪器设备和实验器具等擦拭干净后归还原位,并将实验室清扫干净,待指导教师检查合格后,方可离开。严禁将实验室物品带出实验室。

5.学生在课外时间到实验室做实验须经实验室主任同意,并服从指导教师的安排。

6.学生在实验过程中要认真听讲,积极思维,细致观察,仔细操作,要保证原始记录的真实与完整,认真完成实验报告,培养严谨的科学态度。

7.本制度由信息与控制学院负责解释。

2018年5月制定。

信息与控制学院卫生管理制度补充规定

为确保我院各实验室、办公室的整洁美观,同时为全体师生提供一个洁净、优美、舒心的学习、工作环境,进一步杜绝实验室、办公室安全隐患,制定以下制度及实验室评分标准:

一、卫生管理制度

1.每天清扫各办公室、实验室卫生,确保全天候清洁、整齐、规范;

2.临时突击性清扫任务的完成既要迅速、更要高标准。

二、卫生负责部门

1.各办公室、教研室负责各自卫生;

2.实验员及上实验课的老师负责所在实验室卫生;

三、实验室清扫、评分标准

1.清洁、无纸屑、无垃圾:地面(2分)、黑板(1分)、讲台(窗台)(1分)、实验设备(1分)、桌斗(暖气夹缝)(1分)

2.整齐区域:实验设备(1分)、桌椅整齐(2分)、扫除用具(1分)

注:请各位在实验室上课的老师配合管理该实验的老师做好实验室卫生管理、清扫工作。

2018年4月制定。

信息与控制学院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管理办法

根据国家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印发的《高等学校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管理办法》,为了加强我院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的管理,减少浪费,保证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一、范围

材料、低值品、易耗品是指不够固定资产管理标准,能够独立使用,耐用期一年以上的设备。目前我校规定单价大于或等于500元的列为固定资产,500元以下200元以上适用本规定的管理范畴。

(1)仪器、仪表、教具;

(2)工具、量具;

(3)文艺、体育用品。

二、管理

1.我院低值易耗仪器设备实行各实验室中心二级管理。

2.低值易耗仪器设备要设专人管理,人员调动时须认真办理交接。

3.新购低值易耗仪器设备,实验室管理人员需及时到学院办公室备案,建帐。

4.为加强低值耐用品的科学管理及合理使用,防止物质积压浪费,保证教学和科研实验顺利进行,各有关人员要严格遵守本办法。

5.低值耐用品管理参照教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实施,借出的低值耐用品要按时催还,由于责任事故造成物品损坏或丢失按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三、计划与采购

1.低值耐用品管理工作要做到计划采购、认真验收、节约使用、及时回收。

2.各实验中心必须于每年十二月二十日前将下年度的低值易耗品购置计划,报到学院办公室(写清所需设备名称、数量、规格、单价、用途),学院办公室会根据教学需要和经费情况,制定经费分配计划。

3.低值易耗品和材料的经费,由各实验中心自行掌握,但必须定期与学院办公室处进行沟通。

4.健全出库手续,账目清楚,保持帐物相符。

5.低值耐用品的损坏和丢失赔偿资金及报废处理所得费用要如数上缴学院办公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留用或挪用。

2018年4月制定。

信息与控制学院大型精密贵重教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为加强大型精密贵重教学仪器设备的管理,使其充分发挥作用,提高投资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一、大型精密贵重教学仪器设备的范围

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以下简称贵重仪器设备)是指高精度、高价值及贵重稀缺的教学、科研用仪器设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为贵重仪器设备:

1.单价在人民币10万元(含)以上的仪器设备;

2.单台(件)价格不足10万元,但属于成套购置和需配套使用的,人民币10万元(含)以上的成套设备。

3.单价不足人民币10万元,但属于国外引进、教育部或学校明确规定为贵重、稀缺的仪器设备。

贵重仪器设备实行分级管理:20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及单价不足20万元但属于国外引进、教育部或学校明确规定为贵重、稀缺的仪器设备为甲级,其他的贵重仪器设备为乙级。

贵重仪器设备,不论其经费来源如何,均属学校固定资产,必须实行专管共用,资源共享。严禁各自为政,专管自用。校内各单位使用时,保管单位必须积极支持,提供方便。通用的贵重仪器设备原则上要向全校开放使用。

二、使用技术与管理

1.贵重仪器设备的使用管理必须有专人管理。

2.贵重仪器设备必须有专管人员。专管人员由各实验中心提名,经分院领导同意报教务处备案。专管人员应是工作认真负责、思想正派、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或经培训考核后能达到所管设备技术要求的人员。专管人员一经确定,不宜轻易变动,必须变动时,要做好接替人员的培训和交替工作。

3.贵重仪器设备必须逐台建立的技术档案,内容应包括设备出厂技术资料、说明书、可行性论证报告、开箱验收报告、安装调试及使用记录,检修维护直至报损报废的记录和原始资料等。

4.每台贵重仪器设备都要有安全操作规程或使用注意事项,并将其与各种标记贴到适当的位置。专管人员以外的其他人使用时,必须事先经过培训和考核,证明确已掌握仪器性能和操作方法,可发给"操作证",允许独立使用或在专管人员协助下使用。

三、考核和奖惩

贵重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管理要实行考核制度。

1.每年年终,各实验中心按照《高等学校贵重仪器设备效益年度评价表》,对贵重仪器设备自行考核;

2.对半年内不调试,一年内不使用及利用率很低的贵重仪器设备,除查明原因,追究责任外,设备与信息处有权对该设备进行调拨和作为积压物资处理。

对用自筹科研经费购置的多余、积压贵重仪器设备,可进行有偿转让,转让所得经费入原科研账号。

3.对造成贵重仪器设备严重损坏者,可根据情节轻重,依法追究当事人及负责人的责任。

学院进行一次考核评比,对申请购置、使用管理、维护维修、技术改造、报损报废等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机组和个人,应给予一定的表扬和奖励,并作为提职和晋级的依据。

2018年4月制定。

信息与控制学院产学研合作协议

沈阳工学院

产学研合作协议书

甲方: 沈阳工学院

乙方:

填写时间: 年 月 日

校企产学研合作协议书

甲方:沈阳工学院(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本着服务企业,满足产业需求,提高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提升创新能力为目标,经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同意在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基础上建立全面的产学研合作关系,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双赢。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的原则

产学研合作是学校与企业单位、科研院所在平等、自愿、互利、优势互补、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下组成的教学、生产、科研联合体,共同参与人才培养,开展双向服务的指导、决策、协调、监督与咨询机构。充分利用高等院校的技术、人力资源以及先进成熟的技术成果,利用企业的生产条件,提高学校的科研能力,将科研成果尽快地转化为生产力,同时不断提升相关产业的技术和管理水平。双方发挥各自优势,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全面合作,共同构建产学研联盟的创新体系,建立产学研长期合作关系,共同推进企业与学校的全面技术合作,形成专业、产业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努力实现“校企合作、产学双赢”。

二、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根据乙方的需求,协助乙方做好企业的发展规划,并指导企业发展规划的实施,双方建立定期的协商机制,研究解决合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今后的长期合作及时做出相应的决策。

2.根据乙方提出的高新技术项目需求和企业技术难题,积极组织力量进行技术攻关、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和成果转化等,支持企业技术创新。

3.帮助乙方进行新产品开发、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推广应用。

4.协助乙方做好企业所需人才的培养规划,并协助落实技术培训及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按乙方要求协商开办各种专业证书班或中、短期培训班,为企业培训专业技术人才。

5.根据乙方的要求,在可能的情况下,选派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教师参与企业的生产管理和技术工作。

6.优先为乙方提供优秀的毕业生,推荐企业急需人才,配合乙方定向培养学生。

7.在社会上大力宣传乙方的企业文化。

(二)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充分利用企业的设备优势和生产条件为甲方提供良好的生产试验条件和校外实训基地,在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况下,为甲方学生的教学实践活动提供方便。

2.优先接纳甲方学生进行生产实习,并安排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师傅对实习学生进行指导,按实习计划安排讲课及顶岗实习。优先接纳甲方学生就业。

3.承担实习期间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思想教育,提供实习学生所需要的参考资料和图纸等,为学生实习期间的食、宿创造方便条件。

4.接受甲方教师到企业进行生产实践,为甲方进行科学研究提供良好的生产试验条件,合作完成科研任务。

5.为甲方的专业设置、人才培养目标、学生的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人才培养质量提供建设性意见。

6.根据乙方的具体情况和甲方的要求,推荐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和管理骨干作为甲方的兼职教师。

7.配合甲方人才培养及专业设置等项目的市场调研,及时向甲方提供行业最新的市场信息。

三、合作期限

合作时间自签订协议之日起,有效期四年。合作过程中需增加条款项目或终止合作,可根据双方的合作意愿和实际情况,商定签署新的合作协议或终止协议。

四、条款争议与违约责任

1.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产生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本着诚信、公平、公正、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双方同意:在协议执行期间,如有一方违约,致使协议终止,则违约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五、其他

1.合作期间双方共同保守合作项目及企业的技术和商业秘密。

2.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可协商签订更加具体的单项协议。

3.其他未尽事宜根据具体情况双方再行协商。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保存一份。

上述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沈阳工学院 (公章)

甲方代表: (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 (公章)

乙方代表: (签字)

年 月 日

信息与控制学院专业教师企业实践锻炼管理办法(试行)

为了提高信息与控制学院专业教师的实践技能,建立一支理论基础扎实、实践能力较强的教师队伍,推进学校课程改革和专业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沈阳工学院加强教师实践能力培养的暂行办法》,结合信息与控制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此管理办法。

一、实践锻炼对象

1.承担专业基础课、专业课的教师。

2.需要学习企业技术、文化,提升实践能力的教师。

二、实践锻炼的内容和要求

1.熟悉和掌握一个生产车间的岗位工作过程,包括工艺流程、工作规范、标准、生产组织方式、相关岗位、工种、职责及产业发展趋势等基本情况,并详细记录,最终形成的企业实践报告,每次实践需要完成一份实践报告。

2.收集与相关专业有关的专业建设意见、课程建设意见、教学案例等信息,形成总结报告。与企业进行相关研发项目或者参与技术服务支持,需要企业出示参与项目合作的证明,并写明具体的情况说明。

3.必须利用每学年的寒暑假到企业实践锻炼一个月以上,或者每学年在企业兼职不少于3个月。

三、实践锻炼期间的管理

1.各专业教师需要先填写《信息与控制学院专业教师实践锻炼申请表》(见附件1),详细填写实践时间、实践内容计划和实践目标。

2.由各学科组根据专业建设的需要和师资队伍的实际情况进行审核,与企业协商共同制定教师到行业企业实践锻炼计划,同时负责落实本组教师实践锻炼的人员、时间、企业等相关事宜。对于拟安排到企业实践锻炼的教师,要提出具体明确的实践目标。

3.由申请教师将《信息与控制学院专业教师实践锻炼申请表》送至信息与控制学院办公室进行审核盖章,并填写《信息与控制学院专业教师实践锻炼审批汇总表》(见附件2)。

4.企业实践锻炼期间,专业教师必须严格要求自己、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实践单位有关制度和纪律,在实践期间,专业教师要兼顾学院的教学任务、专业建设工作和企业的实践内容,不允许随意调串课或不参与学院的教学工作。

5.各学科组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到企业实践锻炼教师的过程管理,如实地或电话查访、组织阶段汇报等。信息与控制学院会对实践锻炼的老师进行不定期抽查,以确保实践效果和实践任务目标的完成。

四、其他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信息与控制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学院另行研究决定。

附件:1.信息与控制学院专业教师实践锻炼申请表

2.信息与控制学院专业教师实践锻炼审批汇总表

2016年8月1日制定。

附件1

信息与控制学院专业教师实践锻炼申请表

教师姓名

所属专业

企业名称

实践时间

实践内容计划

实践目标

企业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学科组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学院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信息与控制学院专业教师实践锻炼审批汇总表

序号

教师姓名

所属专业

企业名称

实践时间

实践目标

信息与控制学院校企合作实习协议

甲方:沈阳工学院

乙方:***公司

为充分发挥校企双方的优势,为学生实习(就业)提供更大空间,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中高级技能人才。经甲乙双方协商,在平等自愿、友好合作的基础上,本着“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惠双赢、共同发展”的原则,校企双方同意建立合作关系。现就学生实习事宜,于【 】年【 】月【 】日(“签署日期”)签订校企合作实习协议(“本协议”),达成如下约定,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职责和义务

1.选择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经营、规范管理、安全生产有保障以及生产经营范围与学生所学专业方向一致或相近的实习单位组织学生实习。

2.按照乙方的用人要求,于【 】年上半年输送共【 】名学生(“实习学生”)到乙方实习,实习期间自签署日期起至【 】年【 】月【 】日止。实习学生经乙方录用后,甲方需在经双方协商确定的时间将实习学生送到实习地点。

3.实习学生于实习期间,建立实习辅导员制度,安排有经验的甲方教师担任实习辅导员,对实习学生进行管理,并与乙方共同加强实习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职业技能教育。

4.做好实习学生实习(就业)指导教育工作,协助乙方做好实习学生思想稳定工作,提高实习学生实习稳定率。

5.甲方派驻实习带队老师和/或专业教师,对实习学生实习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处理解决,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在企业中锻炼学习,及时掌握企业用人标准,并带回学校作为调整人才培养计划的依据。协调乙方和实习学生之间的关系。若不派驻带队老师,则实习学生的日常管理等工作由乙方代为承担。

二、乙方职责和义务

1.乙方作为甲方的校外实习基地,及时向甲方通报企业的人才需求信息,所提供的招聘信息(如薪资、福利待遇、吃住条件、实习岗位、工作环境及劳保等)必须真实可靠,不得夸大其实。

2.严格遵守国家《劳动合同法》,合理安排实习学生的工作时间、加班时间和休息、休假,积极为录用的实习学生提供学习、工作、生活的便利。

3.加强对实习学生的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实习学生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实习学生,不得上岗作业。本着保护实习学生身心健康原则,不得安排非专业学生从事高空、井下、高毒、易燃易爆、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以及其他具有安全隐患的顶岗实习劳动。安排学生实习岗位为:【 】等岗位(工种)。

4.乙方应按月按时足额支付实习学生报酬。

5.了解实习学生的思想、工作及生活状况,积极处理实习学生发生的问题,做好稳定实习学生的工作。加强与甲方的沟通协作,每1-2个月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向甲方反馈一次实习学生异动及其他情况。

6.乙方应及时为实习学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7.在实习期内负责对实习学生的管理、评价和考核。学生实习期满前一个月,做好实习学生实习成绩等级考核工作,在甲方提供的《学生实习考核鉴定表》相应栏目签署意见,确定每个学生考核等级,并盖上单位或人事部门公章。

8.在学生实习期满后,乙方应优先考虑接纳实习学生为正式员工,并与之签订劳动合同,提供法律规定的各项保险,享受正式员工同等待遇。

9.负责在甲方提供的《普通高、中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上盖用人单位或人事部门公章。

三、劳动保护和工伤事故处理方法

1.乙方应为甲方实习学生创造并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对甲方实习学生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加强对实习学生上岗前安全防护知识、岗位操作规程的培训,落实安全防护措施,为实习学生提供必需的劳动防护用品,采取相应措施保障实习学生的人身安全。

2.甲方实习学生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或乙方制定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甲方实习学生在乙方实习期间受到事故伤害,乙方视情况按照工伤事故处理,对伤者积极进行救治,并及时通知甲方。

四、其他事项

1.本协议如遇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未尽的事宜,可形成补充协议(或备忘录)或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如某方单方面违约或有损对方利益或形象的行为,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追究由此造成的损失。

3.本协议有效期自签署日期起至【 】年【 】月【 】日止。

4.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至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上述条款。本协议由双方签字或盖章后于签署日期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沈阳工学院 乙方:

地址: 地址:

信息与控制学院学生校外实习安全教育方案

学生校外实习

安全教育方案

时 间

地 点

主讲教师(签字)

实习班级

班级代表(签字)

信息与控制学院

实习安全教育管理方案

一、生产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 明确生产实习任务,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注意保密工作,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工艺纪律、操作纪律、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巡回检查制度,禁止脱岗,禁止与生产无关的一切活动。

第二条 实习的好坏很大程度取决于每个学生的实习态度,学生应在短时间内与自己的实习指导人建立起较好的师生关系,工作中要积极主动、遵守纪律,服从实习指导人的工作安排,对重大问题应事先向实习指导人反映,共同协商解决,学生不得擅自处理。要认真执行岗位安全操作细则,防止刀伤、碰伤、棒伤、砸伤、烫伤、跌倒及身体被卷入转动设备等人身事故和设备事故的发生。

第三条 开机前,必须全面检查设备有无异常,对转动设备, 应确认无卡死现象、安全保护设施完好、无缺相漏电等相关条件,并确认无人在设备作业,方能启动运转。启动后如发现异常,应立即检查原因,及时反映,在紧急情况下,应按有关规程采取果断措施或立即停车。

第四条 严格遵守特种设备管理制度,禁止无证操作。正确使用特种设备,开机时必须注意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挂上故障牌。

第五条 按章作业,搞好岗位安全文明生产,发现隐患(特别对因泄漏而易引起火灾的危险部位)应及时处理、上报。及时清理杂物、油污、物料,切实做到安全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二、人身和财产安全

(一)人身和财产安全保护的一般知识

1.要有防的意识,保持良好的防护习惯。

2.用法律维护自己的人身财产安全。特别是面对暴力犯罪,要坚决制止不法侵害。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3.发生案件、发现危险要快速、准确、实事求是的报警求助。

4.留心观察身边的人和事,及时规避可能针对自己的侵害。注意防火,防盗,防交通意外。

(二)积极预防不法侵害危及的人身安全

1.抢劫的预防

(1)注意观察,及时识别。

(2)选好外出行走路线。

(3)不在陌生人面前暴露自己的行踪。

(4)保持行车途中及住地警惕。

(5)遇到抢劫时沉着冷静应付。

(6)及时报案,以便组织追捕。

2.滋扰的预防

(1)慎重处置。

(2)依靠集体力量,积极制止违法犯罪行为。

(3)注意策略,防止事态扩大。

(4)自觉寻找证据,用法律保护自己。

3.性侵害的预防

(1)正确识别性侵害。

(2)注意自身的言行举止。

(3)尽量避免在开放性场所独处。

(4)加强教育,增强性自卫能力。

(5)净化校园治安管理。

三、防盗

(一)出租屋或者宿舍防盗措施

1.锁好门、关好窗。

2.不要留宿外来人员。

3.注意盘查形迹可疑人员。

4.防止推销小商品人员顺手牵羊。

5.宿舍内不放大量现金。

6.贵重物品不要放在明处。

7.安装防盗门窗。

8.及时修复损坏的防盗设施。

9.保管好自己的钥匙。

10.选址安全,谨慎交友。

(二)现金防盗措施

1.现金存入银行。

2.日常生活费用贴身携带。

(三)存折、银行卡,电话卡宿舍防盗措施

1.设置一个既保密又不会遗忘的密码。

2.保管好存折、银行卡。

3.参加体育锻炼时应锁在柜中。

4.被盗或丢失要立即挂失。

(四)发生盗窃案件的应对办法

1.发现被盗时要迅速叫上他人,寻找和围堵嫌疑人。

2.保护盗窃现场,切勿出入和翻动现场物品。

3.发现存折、银行卡、校园卡被盗,立即挂失。

4.配合调查。

四、防抢

1.要有遭遇抢劫、抢夺的心理准备。

2.夜间不要单独到偏僻的地方行走。

3.女生注意首饰小包。

4.不要外露财物。

5.不走偏黑路。

6.乘坐有营运执照的正规车,或者出租车。

7.攻心感化作案人。

8.伺机逃脱。

9.在有人时大声呼救。

10.对抢夺作案人边追赶边呼救。

11.正当防卫使其丧失侵害能力。

12.急救创伤。

13.在第一时间报案。

14.不要私了。

五、防骗

诈骗花样有合同诈骗、假金元宝诈骗、借口帮忙诈骗、利用求财求子等心理诈骗、在特定场所如银行门前诈骗、中大奖骗局、利用公话诈骗、碰撞丢钱诈骗等。针对大学生诈骗主要是求职陷阱,包括试用期陷阱,收费陷阱,工资陷阱,智力陷阱。

预防诈骗措施:

1.多学习观察。

2.不贪钱财,不图便宜。

3.保守自我信息秘密。

4.慎重交友,不感情用事。

5.多与同学和老师斟酌。

6.慎重对待他人的财物请求。

六、防传销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传销预防:

1.消除快速成功的心理。

2.正确对待就业困难。

3.学会用《禁止传销条例》保护自己。

4.杜绝非法传销渗透的空间。

5.尽快脱身,防止越陷越深。

6.主动配合打击。

七、防网络犯罪

(一)互联网对犯罪心理形成的影响

1.色情信息容易导致性犯罪。

2.暴力游戏容易促生暴力犯罪。

3.网络虚拟性容易导致诈骗犯罪。

(二)预防互联网对人身和财产安全造成的危害

1.树立正确的网络使用意识。

2.慎交网友。

3.建设网络文明。

4.不登陆色情网站,不下载色情软件,不观看色情信息,不到不规范网吧。

5.举报网络违法犯罪。

附件:安全警示语

2017年9月10日制定。

安全警示语

加强自我道德修养,绝不做损人利己之事,加强法律法纪观念,决不做违法犯纪之事,丰富自我精神世界,加强自我心理调适,加强抗挫能力,远离毒品,珍惜生命,安全防范完善求精,人身事故实现为零。

全班同学签名:

信息与控制学院综合实习校内指导教师管理办法

综合实习是学校教学过程极其重要、不可缺少的环节和形式。综合实习对巩固学生专业理论知识,培养综合实践技能和实际操作能力具有重要作用。为强化实习管理,提高实习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集中实习管理机构与职能

1.成立由信息与控制学院院长领导下,由副院长和各教研室主任成立的综合实习管理委员会。该委员会主要负责全院校外实践基地建设、管理,以及全院学生的综合实习管理及教学的日常事务。

2.各专业负责实习生日常的管理工作。做好学生的组织管理和思想教育工作,特别是学生的纪律及安全教育工作,积极配合企业开展工作。综合实习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实习带队教师,协调处理实习学生突发问题,并做好实习总结上报。

3.综合实习校内指导教师负责学生的管理工作,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和去向及时反馈信息。

4.综合实习校内指导教师由各专业推荐。

二、综合实习校内指导教师职责

1.协助企业指导教师对学生进行组织管理,经常性地与企业指导教师、学生进行沟通、交流,掌握学生的思想和工作动态,及时向学院(系)及其它相关部门通报学生实习情况。对综合实习的学生,至少每周通过电话、网络在线与学生联系1次,学生要主动联系老师,如果2次(非连续3周)不主动联系,成绩降一档,如果4次(非连续6周),成绩降2档,如果8次(非连续8周),成绩不及格。如果老师联系学生一周联系不上,需联系学生家长同时告知辅导员,如果2周联系不上,需告知学院主管实践教学副院长,采取一定措施,学生实习成绩不及格。在实习期间内,定期与企业联系,至少联系学生所在单位的80%以上,掌握所带学生在企业实习的状况等信息资料。

2.指导教师定时、定点到企业,与企业指导教师共同根据学生的实习岗位对专业能力、专业素质等进行现场指导,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电话指导、在线指导等方式。

3.指导学生撰写实习报告并做好学生实习报告的检查、批改、评价工作。

4.对学生实习进行考核,实习期间检查实习质量,与企业共同对学生实习情况进行考查,实习结束前,与实习有关人员共同对学生实习成绩进行考核。

5.综合实习结束后应及时向所属学院(系)反馈信息。指导教师要提交指导记录上交学院备案。

6.指导教师要对学生在企业每一部门或岗位的表现情况进行考核,对学生实习报告或总结及时进行批改、检查,给出评价等级,做好成绩记录工作。占总毕业实习/生产实习成绩的50%。

三、其他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信息与控制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学院另行研究决定。

2016年8月1日制定。

信息与控制学院综合实习的补充管理规定

一、实习要求

1.实习学生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必须严格遵守企业安全管理规定,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2.要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做损人利己、有损企业形象和学院声誉的事情,如果在实习期间,由于违反单位的管理规定或因品德表现等原因被实习单位退回学校,则视为实习成绩不合格;

3.在实习期间,认真做好岗位本职工作,强化职业道德意识,爱岗敬业。培养独立工作能力,刻苦锻炼提高自己的业务技能,在综合实习的实践中努力完成专业技能的学习任务;

4.经常保持与指导教师的联系,每1周至少要与指导教师联系一次,汇报实习情况;注意校园网及学院网站上公布的与毕业生有关的信息,因联系电话和工作地点发生变动时要及时通知指导教师和家长,并保证提供的联系方式正确有效,如因提供的联系方式出现问题,一切后果自负;

5.学生综合实习期未满,原则上不得擅自离开或调换实习单位,个别学生确因特殊情况,需中途调换实习单位,需征得分院及原实习单位同意。学生未经许可擅自离开或调换实习单位,实习成绩以零分记;

6.在实习过程中,发生重大问题,学生应向学院和实习单位的指导教师及时报告,指导教师要及时向学院和实习单位双方负责人报告。

二、综合实习期间应完成的教学任务

1.每周应至少撰写两份实习日志,包括实习内容、生产工艺流程、实习心得等;

2.撰写综合实习工作总结报告的字数不少于5000字;

3.完成指导教师布置的其他作业。

三、综合实习工作报告撰写要求

1.报告内容撰写基本要求

(1)实习报告要求以实习亲身经历和体验为依据,报告要有鲜明的主题,确切的依据,严密的逻辑性;

(2)实习报告要简明扼要;

(3)实习报告必须是通过自己的组织加工写出来的,切勿照抄书本;

(4)报告应包括前言、正文、结语等部分组成;

(5)报告中文字要编排合理,书写要工整、清楚,图表要美观。

2.报告应包含的内容

(1)实习单位(或工程项目)情况简介;

(2)你在该单位实习的具体时间(从20××年×月×日--20××年×月×日);你所从事的工作岗位或参与的技术工作的具体情况介绍;具体的工作完成过程;

(3)具体写出完成技术工作的具体过程、工作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解决的思路和办法以及解决时涉及到的知识、能力和素质,自己的感想与体会,本部分是报告的核心内容。本部分内容可按工作的各个环节设置小标题来书写;

(4)说明整个实习后的体会与收获。重点写自己的知识、能力素质与工作岗位的要求有那些差异?存在哪些问题?并分析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对教学的建议。

四、实习成绩评定

1.考核资格审查要求

根据综合实习规定,综合实习的同学应通过以下条件审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考核资格,实习成绩以零分计,不得参加毕业答辩。

(1)实习单位或实习岗位未获系顶岗实习工作小组认可的;

(2)实习期间发生重大错误,被企业劝退的;

(3)实际实习天数不足规定天数的70%的;

(4)未上交实习手册的;

(5)实习日志内容不足规定80%的;

(6)未经允许私自调换实习单位的;

(7)拒不接受单位工作安排,不服从单位领导的;

(8)单位建议实习成绩在50分以下(含50分)的。

2.实习结束后学生应交齐的材料

(1)综合实习手册;

(2)实习期间取得的技术成果资料和获奖证书等。

3.考核办法及评分标准

为了全面考核学生实习期间的取得成果和综合能力锻炼情况,采用学校评价和企业评价相结合的方法。考核办法见顶岗实习评价考核标准。

(1)考核内容

1)综合实习期间的工作任务;

2)实习态度、出勤率等。

(2)考核形式

由校内、企业实习教师根据学生完成的工作态度、工作质量、实习报告填写情况、实习工作总结报告撰写情况、出勤率、团队合作精神等给出综合评分。实习单位主要应对照综合实习内容要求,从学生完成实习任务的程度,以及在实习中的综合表现,包括:思想表现、遵章守纪情况、劳动态度、团结协作精神、实习质量等多方面来评定成绩。 校内指导教师主要应根据学生的综合实习过程记载、综合实习报告、总结的质量和综合综合实习汇报方式来评定成绩。

考核标准成绩按优(90及以上)、良(80~89)、中(70~79)、及格(60~69)、不及格(60以下)五档评定。

4.集中实习成绩认定

集中实习考核成绩由实习单位评定成绩(占60%)和校内指导教师评定成绩(占40%)两部分构成,根据折算后分数形成最终成绩等级。

在实习期间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及考勤要求。1天以内的请假,在向实习单位请假的同时,须事先向校内指导教师报备;1天以上的请假需要实习单位和学院同时事先批准。否则,视为违反相关规定和承诺,无综合实习成绩。

学院将随时抽查学生顶岗实习情况,如不在岗又没有事先请假并获得批准,视为实习旷课,无综合实习成绩。整个实习期间,请假3次或累计3天,成绩降一档;请假6次或累计6天,成绩降两档;请假9次或累计9天,无综合实习/生产实习成绩。如因住院(需提供住院小结、住院费用明细、原始收据等证明材料),6周以内,成绩降档;6周以上,应予休学。

5.分散实习成绩认定

分散实习考核成绩由实习单位评定成绩(占40%)与校内指导教师评定成绩(占60%)两部分构成,折算后形成最终等级。

(1)校内指导教师的职责

1)协助企业指导教师对学生进行组织管理,经常性地与企业指导教师、学生进行沟通、交流,掌握学生的思想和工作动态,及时向学院(系)及其它相关部门通报学生实习情况。对分散综合实习/生产实习的学生,至少每周通过电话、网络在线与学生联系1次,学生要主动联系老师,如果2次(非连续3周)不主动联系,成绩降一档,如果4次(非连续6周),成绩降2档,如果8次(非连续8周),成绩不及格。如果老师联系学生一周联系不上,需联系学生家长同时告知毕业年级主任;如果2周联系不上,需告知学院主管实践教学副院长,采取一定措施,学生实习成绩不及格。在实习期间内,定期与企业联系,至少联系学生所在单位的80%以上,掌握所带学生在企业实习的状况等信息资料。

2)指导教师定时、定点到工厂,与企业指导教师共同根据学生的实习岗位对专业能力、专业素质等进行现场指导,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电话指导、在线指导等方式。

3)指导学生撰写实习报告并做好学生实习报告的检查、批改、评价工作。

4)对学生实习进行考核:实习期间检查实习质量,与企业共同对学生实习情况进行考查,实习结束前,与实习有关人员共同对学生实习成绩进行考核。

5)综合实习结束后应及时向所属学院(系)反馈信息。指导教师要写出书面总结资料上交学院(系)备案。

(2)企业指导教师的职责

1)企业是学生综合实习期间的管理方之一,企业指导教师具体负责学生校外综合实习期间的各项工作。

2)贯彻落实综合实习计划,具体落实校外综合实习任务,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3)负责学生实习期间的考勤、业务考核、实习鉴定等工作。

2017年9月10日制定。

信息与控制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细则

毕业设计(论文)是本科培养计划中最后一个综合性教学环节,是学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独立从事工程设计和实践工作的初步尝试,对提高学生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规范我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保证其水平和质量,更好地发挥毕业设计在人才培养中的积极作用,特制订本细则。

一、管理层次和职责

(一)领导小组

院长对全院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负责,实行宏观管理。建立学院级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

组 长:二级学院院长

副组长:主管毕业设计教学院长

成 员:各答辩小组组长

(二)职责

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执行学院有关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有关政策及相关规章制度,制定本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细则;

2.组织对初次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教师的培训工作;

3.组织审定分院毕业设计(论文)题目、指导教师和学生名单;

4.组织检查分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进度和质量,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5.组织并实施对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阅、答辩及成绩上报;

6.按学校规定上交、保管本院毕业设计(论文),并将有关资料存档(包括文档);

7.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并将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报告交教学管理部;

8.及时上报院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材料,具体要求见《沈阳工学院信息与控制学院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分标准》。

二、具体要求

(一)教学要求

1.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独立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培养学生自主获得新知识、掌握新技术的能力;培养学生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获得信息、利用信息解决问题的能力和相应的思维方式;

3.培养学生严肃、认真、科学的工作作风,勇于进取开拓的创新精神、现代工程意识、技术经济意识和可持续发展意识等。

(二)毕业设计(论文)的题目

1.题目的选择应从各专业培养目标出发,应满足教学基本要求,要与生产实际、科学研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紧密结合;

2.题目由指导教师和学生共同商定,由指导教师提交课题申报书,经学院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审查、批准后向学生公布,每人一题;

3.题目要恰当,难易适度,设计(论文)工作量饱满,应能保证学生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4.原则上毕业设计题目不应与历届重复,特殊情况下,若重复必须在历届设计的基础上有所发展和提高。

(三)指导教师的职责及要求

1.毕业设计(论文)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指导教师应具有讲师(或相当技术职称)及以上职称,并具有一定实践经验的教师承担。

2.与外单位联合指导毕业设计(论文),需聘请相当于讲师及以上职称的科研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担任指导教师并指定学院内教师负责联系,掌握进度和要求,协调有关问题。

3.指导教师在题目确定后,必须作好充分准备,周密安排进度计划,认真拟定设计任务书,及时将设计任务书下发给学生,并将设计基本要求、设计注意事项、答辩程序及评分标准等内容告知学生。指导学生查阅文献,收集、分析资料,指导学生编制设计(论文)计划及进程,审定设计总体方案,指导设计或实验。在指导过程中注重启发引导,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防止包办代替和放任自流两种极端倾向。

4.指导教师要经常检查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度和执行情况,对学生的指导,每周不少于2次。

5.指导教师要认真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前的审阅工作,指导并督促学生做好答辩前的各项准备事宜。

(四)对学生的要求

1.每名学生必须认真独立完成毕业设计(论文)阶段规定的全部工作任务,充分发挥主动性、创造性和刻苦钻研精神,严禁弄虚作假,不得抄袭他人的毕业设计(论文)或已有成果;

2.要参阅一定量的新技术、新工艺及相关资料,勇于创新,敢于实践,注意各种能力的锻炼和提高(如计算机和外语能力等);

3.要尊重指导教师,虚心接受指导,遵守纪律,爱护公物。如因不听指导造成的损害或其他后果,均由学生本人负责;

4.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阶段,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如遇特殊情况,需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指导教师同意下,报分院院长审批,并报教学管理部备案。无故旷课三天以上者或累计耽误时间超过毕业设计(论文)总时间的三分之一者,不能参加答辩,成绩以零分计;

5.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不合格者不得毕业。

三、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日程安排

毕业设计(论文)开始七周前:(不含寒假):指导教师申报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并向分院提交“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申请表”。

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六周前:(不含寒假):分院审批毕业设计(论文)题目,题目数量应确保每人一题,并向学生公布。按照学院分配、指导教师与被指导学生双向选择相结合的方式,初步形成指导意向。

毕业设计(论文)开始二周前:确定指导教师、被指导学生及毕业设计(论文)题目。

毕业设计(论文)开始一周前:指导教师下达“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分院填写“毕业设计(论文)题目一览表”并上报教学管理部(包括电子版)。

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分院审查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资格(毕业设计资格是指:在所学专业教学计划中规定的主干课程中,截止到审查之日,没有通过的主干课程门数不多于一门)。

开始后二周:学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完成开题,并填写“学生开题报告表”,经指导教师审批签字后交由分院内存档。开题报告内容包括:课题背景和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课题主要内容、课题研究方案、日程安排、参考文献。

答辩前一周:学生完成并提交毕业设计(论文),分院组织评阅。

答辩前二周:将答辩委员会主任、成员及各答辩小组组长、成员名单与答辩时间、地点报教学管理部。

答辩后:按教学管理部要求时间上报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毕业设计论文(包括电子版)由分院内存档。

答辩结束后两日内:将分院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上报材料报到教学管理部。

答辩结束后两周内: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报告,并上报教学管理部。

四、评阅及答辩要求

1.学院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对毕业设计(论文)的评审、评阅。指导教师、评阅人要分别按百分制给出成绩,写出评语。

2.成立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人数不少于5人,答辩委员会可下设若干答辩小组,小组成员必须具备讲师及以上职称,人数不少于3人,设组长一人。答辩小组成员在答辩前应对所答辩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评审,原则上答辩学生不能在其指导教师所在答辩组答辩。

3.每位学生报告与答辩时间应控制在15-20分钟之间。教师提问应是该课题的基本内容或关键性问题,如遇争议性的学术问题,待会后协商解决。答辩教师要认真填写评分表及有关记录并交分院内保存备查。

4.毕业设计(论文)按“结构分” 综合评定成绩。“结构分”由验收小组评分、指导教师与评阅人评分、答辩小组评分组成,根据学校要求确定三部分的比例,制定成绩评定标准。各部分成绩采用百分制,总成绩按规定比例计算汇总后,以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等级记载;

5.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最后由学院答辩委员会认定后,按规定时间上报教学管理部。

五、质量控制与检查

1.学院负责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全过程管理,要进行不定期抽查、中期检查并做好记录,将检查结果与存在问题写出书面材料,报教学管理部;

2.指导教师对所指导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全程负责;

3.毕业设计期间学生因各种原因请假应严格执行请假制度。指导教师可准假一天,分院院长可准假一周。请假累计超过二周将延迟答辩;

4.为保证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与进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开始四周后,原则上禁止更换题目。若因特殊原因确需更换题目的,需由学生和指导教师同时申请,分院领导小组同意,分院院长签字后实施,并报教学管理部备案。否则将不允许参加答辩或取消毕业设计(论文)成绩。

2018年3月5日制定。

信息与控制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评分标准

为不断提高我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培养具有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人才,鼓励教师和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中有所建树和创新,决定对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做出合理的评分标准,为了规范管理,特制定本标准。

一、毕业设计(论文)验收评分标准

成绩

评定内容和依据

优秀

能够按照任务书的要求完成规定的任务,程序或实验电路按功能或指标要求能够正常运行。论文的结构设计合理,内容新颖,有创新,对于验收教师提出的问题回答准确,有理有据。

良好

能够按照任务书的要求完成规定的任务,程序或实验电路按功能或指标要求能够正常运行。论文的结构设计较合理,内容较新颖,对于验收教师提出的问题回答较准确。

中等

能够按照任务书的要求完成规定的任务,程序或实验电路按功能或指标要求基本能够正常运行。论文的结构设计基本合理,内容较新颖,对于验收教师提出的问题回答基本准确。

及格

基本能够按照任务书的要求完成规定的任务,程序或实验电路按功能或指标要求基本能够正常运行。论文的结构设计基本合理,能够回答验收教师提出的问题,或经验收教师启发答出问题。

不及格

不能按照任务书的要求完成规定的任务,程序或实验电路按功能或指标要求不能够正常运行。论文的结构设计不合理,不能回答验收教师提出的问题,或经验收教师启发后仍回答错误。

二、毕业论文评分标准

成绩

评定内容和依据

优秀

1.实际资料丰富,利用率高,综合分析能力强;论述清楚,逻辑性强。

2.论文论据充分,方案正确,计算准确,技术措施合理可行,观点明确,具有一定先进性。

3.论文中插图、附表准确,符合要求,图文配合恰当。

4.文字精练流畅,图文并茂。

良好

1.实际资料丰富,利用率高,综合分析能力强;论述清楚,逻辑性较强。

2.论文论据较充分,方案正确,计算准确,技术措施合理可行,观点明确,对某些问题有一定的见解,能提出建设性意见。

3.论文中插图、附表准确,符合要求,图文配合恰当。

4.文字通畅,图文并茂。

中等

1.实际资料丰富,利用率较高,具有一定的综合分析能力;论述较清楚。

2.论文论据较充分,方案基本正确,计算较准确,能提出相应的技术措施。

3.论文中插图、附表基本准确,符合要求,图文配合较恰当。

4.文字较通畅。

及格

1.具有论文基本要求所需要的实际资料,论述较清楚。

2.论文方案基本正确,计算较准确,有一定的技术措施。

3.论文中插图、附表较准确,基本符合要求,图文配合较恰当。

4.文字较通顺。

不及格

1.按论文基本要求所需要的实际资料相差较大,论述不清楚,综合分析思路零乱,观点不明确。

2.论文方案中存在原则性错误,不具备论文编写的基本能力。

3.符合以上条件的任意一条者作不及格处理。

三、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成绩评分标准

成绩

评定内容和依据

优秀

1.能在规定时间内简明扼要、重点突出地阐述设计(论文)中的主要内容和论点,具有很好的语言表达能力,能准确利用程序或实验电路阐述论点或结论。

2.能系统、准确地回答答辩组教师提出的有关问题,重点突出,能反映出一定的临场发挥的综合归纳能力。

良好

1.能在规定时间内简明扼要地阐述设计(论文)中的主要内容和论点,重点较突出,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能利用程序或实验电路说明问题。

2.能系统地回答答辩组教师提出的有关问题。

中等

1.基本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汇报的内容,表达较清楚,有一定的展示程序或实验电路并可以正常运行。

2.基本能回答答辩组教师提出的有关问题。

及格

1.基本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汇报的内容,展示的程序或实验电路基本正确。

2.对答辩组教师提出的有关问题,有60%能正确回答,或经答辩组教师启发后回答正确。

不及格

1.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汇报出设计中的主要内容,汇报重点不突出且杂乱,答辩组教师对汇报人的汇报听不清,展示的程序或实验电路有明显错误。

2.对答辩组教师提出的有关问题不能回答,或经答辩组教师启发后仍不能回答。

四、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标准

按期圆满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任务。选题新颖,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和理论意义,立论正确,观点新颖,有创新意识,结构合理,内容充实,计算与分析论证可靠、严密,思路清晰,条理清晰,逻辑严密,重点突出,资料翔实,语言流畅,结论正确合理,格式规范。

能熟练地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一定的创新意识。外文资料翻译通顺正确,毕业论文创作全过程的信息化水平较高。并且论文内容全部独立完成。答辩时概念清楚,语言表达准确,具备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验收成绩、论文质量与答辩成绩均为优秀。

2017年9月10日制定。

信息与控制学院学生学业指导中心建设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沈阳工学院“以学生发展为中心”的工作理念,落实我校“培养应用型人才”的办学目标,有力开展信息与控制学院大学生学业指导工作,结合我院学生教育、管理的实际情况,响应学校号召,于2019年9月成立信息与控制学院学生学业指导中心。学生学业指导中心的建立,标志着我院对于在校大学生的学业规划、学业指导、学业帮扶工作迈向新台阶。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学以致用”的办学理念,搭建学生学业辅导平台,加强全院教师对在校大学生学业规划的具体指导,帮助大学生正确进行自我定位,疏导阶段性学业困惑,解决学业困难,激发学习动力,提升专业能力,增强学生的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的能力,更好的完成大学生生涯规划。

二、组织机构

为了更好的完成学生学业指导工作,加强领导之职能,特建立学生学业指导中心领导小组:

组 长:刘惠鑫

副组长:田林琳、朱玲珠

成 员:各教研室主任、全体辅导员

三、具体内容

(一)开展新生入学教育,明确学业发展目标

信息与控制学院自学生大一入学开始,各教研室主任及专业课教师根据不同专业开展专业指导讲座,让学生从入学开始明确自己专业的学习方向、未来从业方向,对于自己的四年学业及时进行初步规划。

(二)充分利用职业生涯规划书,有效规划大学生涯

信息与控制学院全体在校生人手一份专属职业生涯规划书,从大一学年起,对于未来四年大学生涯进行阶段性自主规划,每一学年根据个人学习状况及目标定位进行修订和调整,确保全院学生均能有效把握自己的发展方向,明确自己未来的个人发展目标。

(三)开展大类专业分流讲座,保障大类专业分流有序进行

根据历届学生入学期间开展的各专业的专业知识讲座,在学生大一期间进一步有序进行大类专业分流讲座,帮助学生更加明确所学专业的应用领域和工作范畴,推动大一学年末大类专业分流工作圆满完成。

(四)对学业困难学生实行集中帮扶及“一对一”帮扶

对于每学期各辅导员统计自己所带班级学生不及格科目3门及以上的学生名单,集中进行晚自习。自习期间安排专业成绩优异的学生进行答疑帮扶,帮助学生梳理学科知识。对于每学期学院通报的学业预警、学业警告学生名单,辅导员与学生进行及时谈话并与学生家长沟通,同时学院安排相关专业课教师进行“一对一”学业辅导,三方面帮助学生及时完成弱势学科的学习任务。对于低年级学生的基础课程,我院积极与校基础课部老师配合进行“小老师”系列活动,利用晚自习时间以各年级基础课成绩优异的学生为低年级学生授课,更便于学生间对于学科知识的沟通、理解、记忆、应用,有效提高基础课程的学习成绩。

(五)及时开展“劝学”、“导学”工作

对于个别学业预警、学业警告、学业困难学生进行谈心谈话,与学生及家长共同探讨在校学习方案,及时开展“劝学”工作,调整学生在校学习状态,尽力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内容。学院自2019年9月开始,每月由教学院长亲自进行学业指导服务,对于学业迷茫、课程选修、专业分流以及就业方向不明确的学生开展咨询讲解工作,为学生制定学习方案,进行生涯规划,做好“导学”工作。

(六)组织开展各类诚信考试教育活动

信息与控制学院辅导员队伍每学期积极开展“考风考纪建设月”、“考风考纪宣传教育周”、“诚信考试教育主题班会”等活动,深入开展学生诚信教育,规范考试舞弊行为,严肃考场纪律。

(七)组织学术讲座,跟进学涯指导

信息与控制学院每学期组织开展专业学术报告、学业指导讲座、考研学习交流会、跨校修读学业交流会、学业学情交流会,从大学生涯学业规划的各个方面对学院在校学生进行学涯指导与跟踪帮扶,力求实现自学生入学起每一阶段的学业生涯规划目标。

(八)组织开展专业类、科技类竞赛,着重引导学生专业发展

信息与控制学院每学期不定期开展院级大创竞赛、科技竞赛系列活动,面对全院每个年级的学生均开展相应的竞赛活动,学院还为在校生提供院级大创训练项目,学生团队自己选择训练项目,提出训练方案和经费支持。我院学术委员会根据学生团队提出的方案进行审核,对学生团队提供一系列的帮扶,鼓励学生们走进实验室,多做学术研究,多动手进行实践锻炼。这种灵活的竞赛及训练项目,能有将学生所学的理论知识与实际操作有效联动,引导学生更好钻研及主动扩展专业领域内容,良好实现信息学院科技育人目的。

2019年9月制定;

2020年10月修订。

信息与控制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章程

第一条 为服务于信息与控制学院学生,帮助信息与控制学院学生更加完善的思考自己未来的职业规划,以及对就业方面的具体情况进行了解,从而有针对性的制定学习目标,信息与控制学院特此设立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并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中心原则:服务学生,准确定位,成功就业

第三条 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坚持育人为本,服务信息与控制学院学生,提升就业层次与就业质量,进一步完善信息与控制学院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和工作制度。

目标任务:以实施毕业生就业优质服务为抓手,确保毕业生就业率稳中有升,就业质量继续提高;“领导主抓、中心统筹、学院为主、全员参与”的毕业生就业工作机制更加健全;毕业生基层就业和毕业生自主创业等重点工作取得新进展。

第四条 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加强领导,特设立毕业生就业指导领导小组:

组长:刘惠鑫

成员:朱玲珠、田林琳、孔德尉、张姣、刘嵩、李志、靳新、罗丹、李姿

第五条 工作内容

1.加强领导,宏观把握就业工作的进程

信息与控制学院的就业工作既是做人的工作,又是做社会工作,而且是一个长期、复杂、连续性的工作。因此,要有长远的工作目标和周密的计划打算。学院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在就业工作上认识一致、思想统一。为了更好地开展学院的就业工作,便于对就业工作进行宏观调控,学院成立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以便开展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工作。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工作小组根据当前就业形势和学院专业实际,召开会议,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从人员到机制上对学院就业工作给予充分保证。在就业指导服务活动期间,对内采取就业专题指导,畅通信息,分期分批解决;对外采取广揽信息,畅通渠道,建立就业基地、拓展市场的战略方案。调动一切积极因素,采取多种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满足毕业生及用人单位双向需求。

2.完善毕业生信息系统管理,招聘信息及时发布

在信息与控制学院团总支学生会内下设就业指导服务部,该部门日常工作主要在于负责制定信息与控制学院就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开拓信息与控制学院毕业生就业市场、沈工信控微生活就业服务专栏的日常官微推送;毕业生就业协议的统计以及毕业生就业情况统计分析与调研工作。 沈工信控微生活开设就业指导新专栏,推送内容指要包括:近期相关企业进入沈阳工学院或信息与控制学院进行招聘的相关信息;毕业生或在校学生的创业分享,毕业生相关就业情况公示。

3.加强毕业生就业指导教育

为了帮助毕业生更快、更好地适应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后的新形势,正确地认识和解决毕业生就业中可能遇到的种种问题,学院开展大量的专题就业指导讲座。在毕业生中进行就业形势、就业政策和就业程序指导,指导学生如何撰写求职简历,如何投递求职材料,如何网上求职,如何参加面试和签定就业协议等。使学生通过就业指导教育了解就业信息,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念,以便学生能够正确应对就业过程中遇到的种种问题。

4.加强心理咨询,帮助学生进行正确定位

高校毕业生的就业问题越来越严峻,由此引发的心理问题也比较普遍。为了减轻学生的就业压力和心理负担,学院在开展就业指导教育以外,还注意利用心理咨询对毕业生进行就业心理及自我定位的辅导,帮助学生做好职业选择,使学生加强自我了解,提升在求职过程中以及今后走向社会的心理承受能力。就业指导服务活动期间,学院成立以副书记为责任人,辅导员为主体的心理辅导团队,通过调研和班级联络员(学生党员和学生干部)汇报毕业生在择业过程中面临的问题及由此引发的言行错位现象,及时解决学生在就业过程遇到种种不能解决的问题和引发的心理障碍,积极加以引导和疏通。遇到解决不了的心理问题,积极联系有关心理辅导专家,为学生排忧解难。

第六条 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将毕业生就业工作纳入信息与控制学院总体发展规划,实行目标责任制,领导小组定期进行考核督查。

2.加强沟通,齐抓共管

信息与控制学院各部门对毕业生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协调配合,加强沟通与联系,及时互通信息,共商解难办法,并且动员鼓励全院教职工积极参与毕业生就业工作,形成全院上下人人关心学生就业,人人帮助学生就业的良好环境。

第七条 工作形式

1.召开例会:每月两次,参加人员为毕业生就业服务指导中心全体成员,总结工作完成情况,计划接下来的的工作内容。

2.开展调研:就信息与控制学院毕业生就业情况进行统计,进行公示,并积极调研社会上现有企业的招聘情况,在官微进行公示,供信息与控制学院学生选择。

3.加强宣传:通过各种形式,积极宣传信息与控制学院的毕业生就业形势与情况。

第八条 工作纪律

1.毕业生就业服务指导中心成员必须严格遵守本章程,履行自身职责和义务,执行学院决定,主动接受信息与控制学院所有教工监督。

2.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反映信息与控制学院毕业生就业情况。

第九条 本章程由信息与控制学院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2018年11月制定。

信息与控制学院心理工作站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促进我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规范化、专业化和科学化,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试行)》(教思政厅[2011]1号)、《沈阳工学院二级学院心理工作站建设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信息与控制学院心理工作站旨在面向本学院学生普及心理健康知识,促进学生主体性发展,提升学生心理健康水平,构建和完善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三级网络体系与四级心理危机预警机制。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 信息与控制学院心理工作站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负责本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制定本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计划;组织参加相关专业培训,提升工作站的专业工作能力;负责本学院学生会心教部、各班心理委员、宿舍心理联络员的选拔、培训、管理与指导;建立本学院朋辈咨询队伍,为本学院学生提供基础心理咨询服务;配合学校心理咨询与发展中心做好学生心理档案的建设与管理,规范学院心理危机干预工作体系。

第四条 信息与控制学院心理工作站工作人员主要由站长,副站长,各班级心理委员、宿舍心理联络员组成,其中站长由主管学生工作的副院长担任,总体负责本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副站长由负责心理工作辅导员担任,指导并管理学生开展各项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各班设置1名心理委员,负责班级心理健康教育的宣传和心理健康状况跟踪;各个寝室选拔1名宿舍心理联络员,发现学生中的心理困扰并及时上报;学院选拔5-10名学生组建本学院朋辈咨询队伍,朋辈咨询人员需参加培训考核,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三章 队伍建设

第五条 心理工作站人员主要由辅导员队伍和学生队伍组成,辅导员指导并管理学生,在院内开展各类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学院的心理辅导员队伍应由担任辅导员1年及以上,具有一定心理学基础或心理辅导工作资质的辅导员队伍组成,了解大学生的心理特点和需求,掌握大学生心理发展的规律,无岗位调动情况需至少连任2年。

第六条 心理工作站辅导员队伍积极申请并参加心理相关专业培训,将心理工作站辅导员队伍的培训计划纳入学院师资队伍的培训计划。保证心理工作站辅导员队伍每年接受一定学时的专业培训,每年至少参加2次专业交流,积极开展心理相关调研工作,维护自身心理健康,提高专业工作能力。

第七条 积极参加并组织面向心理委员、宿舍心理联络员及朋辈咨询员的培训交流活动。通过案例分析、现场模拟、共同讨论、知识讲解、案例督导等多种学习形式对选拨出的学生心理骨干队伍进行心理健康教育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培训与考核,成为大学生心灵沟通的良好桥梁,对身边需要心理帮助的同学给予心理开导与支持,提供同龄人之间的心理援助,传递互助关爱的能量,构建有利于大学生积极成长的温暖氛围。

第四章 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第八条 积极参加并组织相关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围绕“3.25善爱我日”、“5.25大学生心理健康日”和“10.10世界精神卫生日”为核心的心理健康教育月主题教育活动,全年开展至少2次心理主题活动,结合学院自身特点,不断创新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形式,积极营造良好的心理健康教育氛围。

第九条 开展大学生团体心理辅导活动。继续深入推广团体辅导式班会,切实保证全年落实到每一个班级。针对不同学生群体的需求,通过心理素质拓展活动及宿舍关系、班级凝聚力等系列团体辅导活动,促进参与学生探索生命,优化心理素质。

第十条 充分利用学院网络、微博、微信、橱窗、报纸、板报等宣传媒介,广泛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普及活动,通过加强学院文化建设,增强学生自我心理保健意识,促进其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第五章 心理工作站条件建设

第十一条 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场地建设。根据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特点和学院心理健康教育的实际要求,建立独立、专业的心理工作场地,面积10-15平米,配备基本咨询设施,布局合理,以保证满足学生接受心理辅导和谈心的需求。

第六章 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

第十二条 积极组织学生参加每年新生入学后的心理健康状况普查,根据普查反馈结果,建立学院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对心理普查中筛出可能存在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主动做好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对于曾经有过自杀经历、有严重心理疾病的学生,以及患精神疾病处于康复期的学生做好跟踪记录和干预档案,尽最大努力将可能出现的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

第十三条 着力提升心理委员、宿舍心理联络员和朋辈咨询员对心理问题的发现和识别能力,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向有咨询需要的学生介绍求助途径,并及时向心理工作站站长和副站长反映。发现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应及时指导学生到学校大学生心理咨询与发展中心和精神疾病医疗机构就诊和治疗。对有严重心理危机的学生,应及时通知其法定监护人,协助监护人做好监控工作,并及时将学生按有关规定转介至精神疾病医疗机构进行处理(见附件)。

第十四条 积极开展生命教育和励志教育,提高大学生对心理危机事件的认识和应对能力。一旦发生心理危机事件,要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大学生心理危机事件的善后工作,重视对心理危机当事人及其相关人员提供支持性心理辅导,最大程度地减少心理危机事件的负面影响,不断提升本院学生对心理危机事件的应对及处理能力。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六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信息与控制学院。

附件:1.协议书

2.告知书

3.家校共同管理责任书

2019年4月制定。

附件1

协 议 书

(适用于暂未经过治疗的学生)

甲方:

乙方:沈阳工学院 学院

甲方在校学习期间心理行为异常表现为 ,考虑到该生目前心理状况及所出现的异常行为表现不适宜在校学习的事实,为了满足学生及其家长所提出的继续完成学业的愿望,学院经研究决定,同意与甲方签订如下协议:

1.校心理咨询与发展中心的专家组评估甲方可能存在较为严重的心理问题或心理危机,建议其监护人尽快带其到心理门诊或专科医院进行诊断治疗。其监护人的意见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在校学习期间因心理异常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自残、自杀、出走、破坏财务、扰乱学校正常秩序、危害社会等)由甲方负责。

3.甲方在校学习期间,乙方应对其学习生活进行妥善安排,努力关注其心理波动情况并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

4.如甲方心理状况持续恶化,表现出明显的破坏和伤害倾向,乙方有权根据相关国家法规和校规做进一步处理。

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学生签名 学院(盖章)

学生家长签名(盖章) 负责人签名

协 议 书

(适用于已经经过治疗的学生)

甲方:

乙方:沈阳工学院 学院

甲方在校学习期间被发现并送医诊断患有 ,考虑到该生目前状况及所患疾病不适宜在校学习的事实,为了满足学生及其家长所提出的继续完成学业的愿望,学院经研究决定,同意与甲方签订如下协议:

1.甲方所患 疾病,经治疗目前暂时稳定,可以基本恢复正常的学习与生活。甲方已向乙方如实反映了治疗情况,并出示了治疗证明和能够适应大学集体生活证明,保证所出示的诊断书及治疗证明确系具备鉴定精神障碍资质的专门机构出具,且真实可靠。

2.甲方在校学习期间因心理异常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自残、自杀、出走、破坏财务、扰乱学校正常秩序、危害社会等)由甲方负责。

3.甲方在校学习期间,乙方应对其学习生活进行妥善安排,努力关注其心理波动情况并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

4.如甲方心理状况持续恶化,表现出明显的破坏倾向,乙方有权根据相关国家法规和校规做进一步处理。

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学生签名 学院(盖章)

学生家长签名(盖章) 负责人签名

附件2

告知书

(适用纳入心理危机档案,但危险程度不高

可继续在校观察的学生)

先生/女士:

您好!

您的孩子_______同学,为我校_______学院______专业______班学生(学号: )。在校就读期间出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表现, 经校心理咨询与发展中心评估 ,可能会出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现将情况告知家长,请家长重视,积极关注孩子的动态变化,与学校配合,共同促进他(她)的身心健康发展。

沈阳工学院 学院

年 月 日

家长意见(本人已获悉孩子在校的情况及可能产生的后果,愿与校方配合,及时沟通,促进孩子的身心健康发展。)

家长签字: 日期:

附件3

家校共同管理责任书

我叫 ,系沈阳工学院 学院 专业 班__________同学的家长/监护人,目前孩子的心理处于危机状态,有自杀或引发其它安全事故的危险。在与院领导、辅导员、保卫部门和心理咨询与发展中心的有效沟通下,我自愿签署此家校共同管理责任书。在签字之前,我已明白此责任书的目的和作用,清楚理解每一条内容。

1.我已经清楚孩子目前的心理状况,知道孩子可能面临的危险,也清楚地知道学校为此所做出的努力与工作。孩子目前的情况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医生的诊断与建议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我清楚孩子可能面临的生命危险,但是考虑到孩子的学业、家境、路途等因素,我自愿将孩子留在学校继续观察,如在留校期间孩子出现自伤自杀行为,我将承担所有责任。

3.我将随时留意孩子的动态,经常和学院、心理咨询中心保持联系。我已经知道辅导员 的联系电话__________

学院负责人 的联系电话__________

学校心理咨询与发展中心的电话号码024-58104055。

4、此责任书有效期至学生毕业/退学。

5、此责任书一式两份,一份由学院保管,一份由家长/监护人保存。

责任人: 学院负责人/辅导员: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信息与控制学院纪律检查工作办法

为落实《沈阳工学院大学生学生文明行为规范(试行)》、《沈阳工学院学生违纪纪律处分办法》、《沈阳工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解除办法》、《沈阳工学院教职工与学生校内申诉管理规定》、《沈阳工学院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规定》和《沈阳工学院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培养学生良好行为,依法依规处理违纪问题,保证学院良好的教学、生活和安全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一、工作目标

通过大力开展违纪检查,批评教育违纪学生,对其他学生起到警示作用,维护学院整体教学、生活和安全秩序。

二、组织结构

组 长:朱玲珠

副组长:张 姣、罗永飞

成 员:全体辅导员、信息与控制学院团总支学生会纪检部

三、工作原则

1.实事求是,不抹事、不平事;

2.依法执纪、文明执纪,坚决不跟学生起冲突;

3.以事实为依据,以规章为准绳;

4.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5.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

6.自觉接受全体师生监督。

四、基本程序

1.纪检部工作人员检查违纪问题并汇总;

2.将检查情况反馈给相关辅导员并进行核实,核实内容包括:学生的违纪问题是否属实、学生的信息是否正确;

3.根据违纪情况进行通报;

4.送达违纪处理决定;

5.过程监查;

6.解除处分

五、纪检工作检查的重点

1.寝室违规使用电器;

2.寝室内吸烟喝酒;

3.晚归寝或夜不归寝;

4.流动吸烟;

5.迟到和携带早餐进入教学楼;

6.教学楼内卫生间吸烟;

7.正课时间寝室打游戏;

8.其它违纪问题。

(详见学生手册《沈阳工学院学生文明行为规范(试行)》)

六、几种常见问题的界定

1.宿舍有烟头,有人承认按个人的违纪问题处理,无人承认按寝室违纪问题处理;

2.有空酒瓶按饮酒处理;

3.违规电器未使用按违规处理;

4.有烟头、烟灰缸按违纪处理。

七、常见违纪问题处分种类

违规使用电器、流动吸烟、喝酒和夜不归寝采取正式公文通报。(详见学生手册《沈阳工学院学生违纪纪律处分办法》)

八、关于从重处理的几类情况

1.在重大时间节点发生违纪问题;

2.有违纪事实,态度蛮横,拒绝配合检查人员;

3.隐报、瞒报个人真实信息的;

4.造成恶劣影响的。

九、解除处分的程序

上交的材料:处分期间每2个月一份思想汇报;解除处分申请书;审批表;班会记录。(详见学生手册《沈阳工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解除办法》)

十、本办法自2020年11月14日开始试行实施,由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2020年11月14日制定。

信息与控制学院考研学生考核办法

为提高考研学生复习效率,增强学生考研学习自主性,提高考研成功率,特制定本考核办法,具体如下:

一、考核方式

1.校外考研学生:建立校外考研微信群,每天按时在群里发送定位和学习照片,并由辅导员老师进行审查考核;

2.校内考研学生:对于在校复习的同学,利用沈工微校微信小程序打卡,打卡时间为每天8:30、13:30、17:00;

3.以上考核办法学生每月最多可请假3天;

(如有特殊情况发生及时与老师联系)

二、违反考核管理办法的学生,予以如下处理:

1.对于累计3天未打卡学生,给予警告一次;

2.对于累计5天未打卡学生,给予批评教育,并通知家长。

3.对于累计5天以上未打卡学生,给予考核不通过。

附件:1.沈阳工学院毕业年级学生考研申请表

2.备考研究生备考阶段管理协议书

3.致考研家长书

4.考研学生校外复习安全承诺书

附件1

沈阳工学院毕业年级学生考研申请表

学生姓名

性 别

照 片

学 号

专 业

班 级

联系电话

家庭地址

家长姓名

联系电话

家长姓名

联系电话

是否挂科

□是 □否

挂科门数

挂科科目

主干课

非主干课

拟报学校

报考专业

住宿地点

□校内 □校外

学习地点

学习承诺

1.本人严格遵守学校及学院内的考研学习要求,服从学校及学院教师管理,做到:

(1)在家复习人员:每周与指导教师及学院保持联系,以便及时了解学校的最新要求;

(2)在校复习人员(考研自习室):每天按时出勤;自习期间保持安静,不做与考研无关事情;

2.本人对自己学习期间的人身及财产安全负责;

3.本人保证考研期间认真学习。

学生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指导教师意见

指导教师签字:

年 月 日

辅导员意见

辅导员签字:

年 月 日

家长意见

家长签字:

年 月 日

学院负责人意见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级学生备考研究生备考阶段管理协议书

甲方(学院):沈阳工学院信息与控制学院

乙方(学生):

丙方(家长):

乙方系 级 专业学生。

根据《沈阳工学院毕业实习管理规定》,结合学生管理实际,在充分尊重自我选择的基础上,在甲方条件允许的前提下,乙方应优先选择校内住宿。若条件不允许,经与学生本人谈话,并征得联系人丙方签字同意后,甲方批准乙方在校外住宿复习备考。为督促乙方养成良好的校外生活习惯,不断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加强自律,顺利考取研究生,现为明确甲、乙、丙三方的责任与义务签订如下协议。

一、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选择备考 年研究生,无论选择何种方式进行复习,均须严格遵守校规校纪和学院关于备考阶段的管理规定,自觉接受甲方和丙方的监督管理。

2.根据实际情况,乙方若选择校内住宿,须严格遵守宿舍管理规定,按照在校生标准进行管理。乙方若选择校外复习,在校外住宿生活期间,必须遵守学校及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不得以方便校外生活等理由违反校规校纪。按时作息,及时完成甲方关于备考阶段的各项要求。不得从事有损于学校、学院和班集体形象的活动。

3.乙方在校外生活期间,个人的人身、财产安全由乙方负完全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应不断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丙方应熟悉乙方在校外的住宿地点及联系方式,丙方有义务提醒乙方不断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有义务有责任监督提醒乙方校外住宿的日常生活行为。

4.乙方有义务以书面、微信、短信等形式每周至少一次向甲方、丙方汇报自己近阶段的学习生活和思想情况,同时保持与甲方、丙方的信息畅通,按照要求提交生活近况资料。

5.乙方有义务提供真实、有效的住宿地点及联系电话,必须在学院登记注册;如有变动,须及时向甲方、丙方告知。

6.若乙方违反任一上述规定和校纪校规,甲方有权给予警告并取消校外住宿资格,集中到校内进行集中管理。

7.乙方应在 年研究生入学考试网上报名结束两天内,提交报名信息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结束两天之内,提交报名交费凭据复印件,在 年 月 日前提交准考证复印件。

8.乙方应按时参加 年研究生入学考试,完成所有科目考试(考试0分视为缺考),并于 年 月 日前向学院提供考研成绩单(总分不得低于150分)。

二、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对乙方的校外申请进行核实,做到规范和从严管理。

2.甲方对乙方提供的相关资料要认真审查,逐一登记,动态修改。

3.甲方对乙方要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走访、电话联系、网上反馈等多种形式的检查,密切关注乙方的备考动态,定期检查备考工作进展情况和思想动态。

三、丙方的责任与义务

丙方应配合甲方了解乙方学生的思想状况与考研需求,并与甲方及时取得联系。

此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一经签定,立即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方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附件3

致考研学生家长书

尊敬的学生家长:

根据沈阳工学院信息与控制学院 级 专业教学计划的安排,您的孩子将从 年 月 日开始申请延期参加毕业实习。考研结束后,学生须按照学校相关要求完成毕业实习教学环节,在毕业实习过程同时,需要撰写毕业设计(论文),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学生的实习成绩由学生考研成绩、信息与控制学院及企业双方共同考核后产生,最终成绩不合格者按挂科处理,此类学生须重新进行毕业实习环节。

望家长配合我院共同督促学生遵守企业相关规定,以便学生顺利完成毕业实习。

………………回…………执……………回…………执………………

回 执

学院:

你们的《致考研学生家长书》我已收到,并已阅读,内容已全部知悉,并同意孩子延期进行毕业实习。家长会配合学院共同督促学生遵守企业相关规定,以便顺利完成学生的毕业实习。

家长签字: 学生姓名: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附件4

考研学生校外复习安全承诺书

本人系信息与控制学院 级 专业学生,姓名 ,学号 。

本人自 年 月 日起自愿选择在校外复习考研。情况已与家长沟通,家长知晓且同意。本人会自觉按照学院考研相关规定,做到定期与学院辅导员老师、指导教师沟通、汇报备考情况,同时承诺:

1.服从学院考研相关规定,注意人身财产安全,配合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2.时刻提高警惕,不断提高自己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在校外生活期间,个人的人身、财产安全由个人负完全责任,学校和学院不承担任何责任。学生因违反学校管理规定造成自身伤害及学业问题由学生本人负责,造成他人伤害或国家和社会的经济损失,由学生本人及家长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3.校外复习期间,遵守交通规则;不到江、河、湖、海等水域游泳;讲究饮食卫生,预防疾病传播。

4.校外复习期间,言行举止要文明礼貌,不酗酒闹事、惹事生非。不参加与学生身份不相称的活动。

5.不做任何有损于学校声誉的事,校外复习期间如有违反学校及学院规定的行为,本人愿接受学校和学院的批评教育以及处分。

6.本人和家长愿意主动配合学校做好学生校外考研复习期间的教育和监督工作,并保证通讯畅通,学院发布的各项消息或通知会由毕业生群发布,本人保证随时关注毕业生群内消息。如遇问题,本人积极主动的联系校内指导教师或辅导员,以免影响毕业。

7.保持警惕,自觉远离非法传销组织,抵制传销,拒不参加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

我已认真阅读以上内容,并保证遵守。若有违反,自行承担责任。

学生签字: 家长签字: 年 月 日

信息与控制学院学生楼长、楼层长、寝室长工作职责

第一条 为进一步发挥楼长、层长及寝室长在生活园区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中的作用,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寝室长、层长、楼长是学生生活园区宿舍楼内实行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学生代表,寝室长由各寝室成员民主选举产生,层长经本楼层寝室长会议由寝室长中推选产生,楼长经寝室长大会在层长中选举产生。

第三条 各宿舍楼实行楼长负责制,各楼层实行层长负责制,各寝室实行寝室长负责制,其工作职责如下:

一、寝室长工作职责

1.组织好寝室活动,落实好生活园区各项活动,调动寝室成员争文明、创先进的积极性;积极参加寝室长会议,做好记录,及时向本寝室同学传达会议内容。

2.负责本寝室的内务管理工作,排出值日表,检查、督促值日生工作;值日生在早晨和下午两次打扫寝室卫生,负责每月一次集体大清扫工作,保持室内清洁。

3.经常检查督促本寝室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做到寝室无人时随手关门关窗关电源,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确保寝室安全。

4.模范遵守并督促寝室其他成员遵守学生寝室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本寝室同学的正常生活秩序,及时向辅导员及楼长层长报告寝室内情况,反映同学的意见和建议。

5.做好本寝室公用设施的报修工作(如:门、窗、玻璃、照明灯、桌、椅、床等)。

6.配合班级班委、楼管会及其他相关部门开展好寝室工作。

二、楼层长工作职责

层长是寝室楼楼层的学生负责人,负责协助楼长、做好本楼层学生工作:

1.本楼层的生活用水、用电、走廊、洗手间卫生、公用设备等与同学日常生活相关的问题收集整理、汇报及报修工作。

2.做好本楼层的卫生管理工作,督促和检查本楼层各寝室的卫生打扫及清洁工作。

3.做好本楼层防火防盗等安全防范工作:熟知灭火设备的使用方法,熟知安全用电常识;尽快熟知本楼层各寝室成员,发现可疑人员及时汇报。

4.协助阿姨做好卫生保持工作及本楼层夜间寝室的纪律维持与检查及突发情况的汇报工作。

5.协助楼长、院学生会纪检部、生活部做好本楼层纪律的检查、监督及公寓相关活动的贯彻落实工作。

6.做好本层楼党员、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学生干部等人员的生活园区考核工作。

三、学生楼长工作职责

学生楼长及为整栋寝室楼的学生负责人,各楼长的分工可根据各自的特长及各楼的实际情况安排,其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本栋楼的生活用水、用电、走廊、洗手间卫生、公用设备等与同学日常生活相关的问题收集整理、汇报及报修工作。

2.做好本栋楼的卫生管理工作,协助院学生会纪检部、生活部督促和检查各楼层各寝室的卫生打扫及清洁工作。

3.做好本栋楼防火防盗等安全防范工作:熟知灭火设备的使用方法,熟知安全用电常识;尽快熟知本栋楼各寝室成员,发现可疑人员及时汇报。

4.协助本栋楼楼长做好卫生保持工作,本栋楼夜间寝室的纪律维持与检查工作及突发情况的汇报工作;

5.做好本栋楼的宣传工作;结合本栋楼特点开展适宜的寝室楼活动;

6.协助学院落实开展好公寓相关活动等工作;

7.做好楼栋内党员、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学生干部等人员的生活园区考核工作。

2018年9月制定。

信息与控制学院学生寝室卫生评比办法

学生宿舍是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休息的公共场所,是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和行为养成教育的重要载体。为加强学生宿舍卫生管理工作,进一步推动学生宿舍精神文明建设,优化育人环境,特制订本办法。

一、评分标准

寝室成绩评分标准

序号

检查内容

分数

1

寝室地面干净整洁、无垃圾、无污物

30分

2

寝室内空气清新,无异味

20分

3

寝室内物品(行李箱、桌椅、扫除工具、水盆、水壶等)摆放有序整齐

20分

4

寝室房门干净,窗台无灰尘、窗台上物品摆放整齐

10分

5

寝室内墙壁干净,无人为故意污损

10分

6

寝室无人时窗帘拉开

10分

个人成绩评分标准

序号

检查内容

分数

1

被子叠放整齐,方向统一,床上无其他散乱摆放物品

20分

2

行李箱、桌椅、洗漱用品、鞋物等个人物品摆放有序整齐不杂乱

20分

3

个人书籍物品按要求摆放在书架上,整齐美观

20分

4

床体上无乱挂个人衣物等物品

15分

5

书桌保持清洁、无污物,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15分

6

被褥干净,勤换洗

10分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寝室成绩或个人成绩为不及格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寝室成绩直接认定为不及格

1.寝室内有烟头或者酒瓶的;

2.寝室垃圾未自带下楼的;

3.寝室内随地乱扔垃圾,无良好生活习惯的;

4.存在私拉、乱拉电线、网线的;

5.寝室内存有或使用违禁物品的;

6.在楼道内使用晾衣架的;

7.利用窗帘杆、空调通风口等处悬挂衣物的。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个人成绩直接认定为不及格

1.不叠被子的;

2.存放或者使用违章电器和违禁物品的;

3.插排放置在床铺上的;

4.寝室无人且用电设备(充电宝、台灯、手机、笔记本电脑等)未脱离电源的;

5.使用床上桌或者悬挂床帘的;

6.上铺学生铺垫褥子等物品不得过厚,防护栏与褥子之间净高小于15cm的;

7.墙面、桌面、柜面、床架等乱贴(海报、宣传画、壁画、壁纸、镜子、粘钩等)乱画的;

8.人为损坏寝室内物品的,除个人成绩不及格外,需自行恢复物品原貌并承担相应纪律处分;

9.未经审批私自调整寝室床位的;

10.不配合检查,干扰、阻挠检查人员工作和有不文明礼貌言行的。

三、成绩换算原则

学生成绩采用五级计分制,换算办法如下:

百分制成绩

90-100

80-89

70-79

60-69

0-59

五级计分制成绩

及格

不及格

四、检查办法

(一)日检 每周一至周五 08:30—11:30

(二)抽检 每周一至周五 13:30—16:30

2017年9月制定。

信息与控制学院学生早操(晨起)管理办法

一、总 则

为培养我院学生良好的体育锻炼和生活习惯,稳定正常的教学秩序,积极引导学生“走下网络、走出宿舍、走向操场”,现进一步完善学生早操(晨起)管理的有关办法规定如下,以确保学生早锻炼的质量和效果。

二、管理机构与工作职责

1.早操(晨起)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分管学生工作副院长、团总支书记、大一年级辅导员;负责督促和协调各班级早操(晨起)管理工作。

2.技术指导小组:

学院学生会(体育部部牵头负责);负责学生早操(晨起)出勤统计,各班级评比及考核工作,并将检查结果向早操(晨起)领导小组汇报。

三、实施意见

1.规定全院大一年级学生早操的形式为2公里慢跑,并制定合理的线路。跑步时请按照规定的线路有序进行,不得超越近道、逆向跑进,着运动装,不得穿拖鞋、凉鞋、打伞,以免发生意外,不得使用任何代步工具。

2.各班文体宣在学生会的指导下对班级进行考勤,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弄虚作假。如有任何同学有此行为,一经发现,上报工作领导小组,早操成绩按不合格处理。同时注意规范学生会的检查值班。

3.凡因伤、病(住院)等原因不能参加早操者,必须由本人提供学院指定医院出示的证明、病历等相关材料,经与工作领导小组签署相关意见核实后,酌情处理。

4.身体异质或有特殊情况学生能否出操,由相关辅导员根据学生的情况决定,但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具备相关资质的医院核实,工作领导小组签署意见后,根据情况作出处理。

5.早操时间为6:20~6:45时。如遇恶劣天气等特殊情况,不再进行早操,改为晨起,特殊情况以学生会文体部通知为准。

6.晨起要求学生在7:30之前将宿舍卫生打扫完毕,具体打扫标准见学院公寓相关管理制度。学生会(生活权益部牵头)将对卫生进行检查。

7.学生会体育部负责排出早操值班,并提前一周备案。值班学生干部要按时、按地点出勤,履行岗位职责,提前到达值班场地参与管理。

8.学生会每周将对各班级出勤情况在学院范围内公布,并反馈至工作领导小组。

9.相关辅导员要充分发挥班级内各级学生干部(含寝室长)、入党积极分子、体育运动特长者的带头作用,督促本班级学生参加早操(晨起)。

10.学生可通过学生会体育部及时查询自己相关的出操信息,如对考勤记录有异议者,可直接在两个工作日内向早操(晨起)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或学生会权益保障部反映情况。

四、检查办法

1.每周一到周五早6:20时,全体大一学生必须到指定位置集合。来晚1分钟视为迟到,并做下记录。利用5分钟做跑前热身准备活动时间以及清点人数。6:25早操正式开始。

2.学生会体育部牵头,每周指定3个部门完成早操检查任务,并要求指定的部门成员全部出勤。加强管理力度,严格评判各个班级早操进行情况。

3.路线中途设置6个拐点,每个拐点都要保证有一名学生会干部加以监督和对每个班级的情况进行评分。

4.每个班级在每一个拐点处都应该喊出响亮的口号(口号内容可以以班级为单位决定,内容必须积极向上含有正能量),也可以选出一首班歌在早操进行中唱出来。

5.每个班级轮流作为排头排尾,使每个班级都感受到跑步的节奏重要性。

6.每个班级呈四排,要求服装得体,队形整齐划一,步伐一致。

7.按照指定路线跑两圈,全部班级跑步结束后在终点处有秩序等待检查人数,每四个班级在检查确保无误后有组织地解散。

8.见习人员在起点由学生会干部带领做简单的热身运动,保证每名大一学生在清晨都能运动到位。热身后由学生会干部有秩序地带到终点。全部班级集合完毕,自行回到本班级等待清点人数。

9.在早操时,学生会生活部牵头负责在6:20-6:30时在宿舍楼内对滞留寝室的学生进行督促、检查,并及时与早操检查干部沟通情况。

五、考核办法

1.大一年级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完成两个学期的早操(晨起)。自学校下达跑操指令后,要求平均每月缺勤次数分别不高于2次(男生)、4次(女生),所有早操记录以学生会体育部早操考勤表数据为准。

2.建立包括但不限于早操(晨起)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技术指导小组、班级体委成员在内的QQ群,每天早操时将现场照片、打分、考核情况公布在群内。

3.学生累计恶意旷操2次按旷课1学时计算,并依据学校、学院相关办法进行处理。

4.各班级每学期早操(晨起)考核分数将在学期末公布,成绩作为班级集体工作考核重要内容之一。得分在学院同年级总数的后20%的班级,不得参加任何先进集体的评选;早操旷操5次以上(含5次)的学生取消当学年的评奖和评优资格。

5.在早操考核中打分和考核数据靠前的班级,班级体育委员符合相应条件的,在评选优秀学生干部时优先考虑。

六、其他

1.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未尽事宜由信息与控制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2017年9月制定。

信息与控制学院晚自习管理办法

为加强学生进一步理解和消化课堂教学内容、预习未学的课程,扩大学习范围,优化知识结构;加强学生课外活动管理,减少不安全因素。对培养学生良好的学风,保持学校良好的校风有着重要作用。,现进一步完善学生晚自习管理的有关办法规定如下:

一、管理机构与工作职责

1.晚自习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分管学生工作副院长、团总支书记、大一年级辅导员;负责督促和协调各班级晚自习管理工作。

2.技术指导小组:

学院学督联合会;负责学生晚自习出勤统计,各班级评比及考核工作,并将检查结果向晚自习领导小组汇报。

二、实施意见

1.晚自习时间为每周日到周四共5天,自习时间为18:30-20:30,如有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2.要求大一年级每个班级全员按时上、下晚自习,不得无故

迟到、早退、缺勤,请假须出示辅导员同意并签字的假条,无正式请假条者视为缺勤;

3.各班班委及学生干部负责监督和维持晚自习纪律并做好

考勤记录,协助检查人员做好考勤检查工作;

4.各组织团体的请假证明由各组织各团体负责人,发给自管会文学部负责人,个人病假事假假条由班委交给检查人员;

5.如果当天没有开出证明或假条,第二天晚自习前由班委发给学督联合会负责人进行核实。逾期不予受理;

6.检查结果每周汇总一次,并向全院公布。

三、学生晚自习守则

1.自习学生必须按时晚自习,不得迟到、早退,因故不能上晚自习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2.参加晚自习的学生要保证自习教室的安静,要遵守自习纪律,服从管理要求,通讯工具一律调整为震动或无声状态,不得大声喧哗,嬉戏打闹干扰他人正常学习

3.自习学生要着装得体,注意文明礼

4.自习学生要自觉保持室内卫生清洁,严禁随,地吐痰,不得乱扔纸屑杂物

5.晚自习时间不得使用通讯工具;

6.任何部门、社团、班级不得在晚自习时间私自占用晚自习教室开展其他活动,如特殊情况需组织活动,需上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批准

7.晚自习开始后,学生应自觉维持自习秩序,不准带食物进教室,不得随意出入,串坐,睡觉、不得进行与学习无关的活动,学生应在晚自习时间认真、高效完成各科家庭作业,完成作业则自由安排与学习相关的事宜;

8.晚自习中不得在厕所内吸烟,晚自习结束后要关闭所有设备仪器,做到人走灯灭。

四、考核办法

1.迟到早退以活动起止时间的15分钟为界限,15分钟内的,按迟到或早退一次计通报批评,扣综合测评分1.5分;超过15分钟而不足45分钟的,按旷1学时处理,通报批评且扣综合测评分2分;对晚自习无故迟到旱退者,除扣分、通报批评外将延长该同学自习时间(15分钟起),如果班级人数迟到或早退达到5人及5人以上,将延长该同学所在班级自习时间15分钟及以上。学期内3次迟到或早退者通报批评并通知辅导员对其进行批评救育,上交检讨、保证书,学期内迟到早退超过三次,屡教不改者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2.晚自习期间未经允许使用电子设备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者,给予通报批评,学院教学楼屏幕公告,并延长该同学晚自习时间30分钟。

3.晚自习无故缺勤1次者,扣综合测评分2分,并给予通报批评,学院教学楼屏幕公告。学期内晚自习无故缺勤累计2次者扣综合测试分4分通报批评,并通知辅导员对其进行批评教育,上交检讨、保证书,学期内旷晚自习3次(包括3次)屡教不改者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情节严重者大二学年重修晚自习。

4.对于不配合检查人员检查工作,对其他同学正常活动造成不良影响、恶意挑衅妨碍管理人员履行工作职责,对检查人员进行侮辱谩骂,威胁或者殴打者,情节较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2017年9月制定;

2019年6月修订。

信息与控制学院团总支学生会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信息与控制学院团总支学生会是在校团委领导、院团总支直接指导下的院级学生干部组织。以“追求卓越,互助利他”的校训精神为准则,与学校、学院学生工作融为一体,以学生为本,求得全面发展。学生会力求在建设“优秀大学的美好校园氛围”中发挥生力军作用,深入实施“大学生素质工程”计划,切实加强广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强化学生会的自身建设,构建学生会服务体系,培育精品,塑造品牌,为信息与控制学院学生工作添砖加瓦。

第二章 部门设置

第一条 信息与控制学院团总支学生会设主席团,由三人组成,其中选出一名执行主席,并采用轮岗制,团总支学生副书记1名,对信息与控制学院团总支下各项工作全权负责。

第二条 信息与控制学院团总支学生会下设办公室、组织部、志工部、宣传部、社团管理部、心教部、礼宾部、学习部、生活权益部、纪检部、文艺部、体育部、校友服务部。各部门成员各司其职,相互协调配合,共同开展信息与控制学院相关工作。

第三章 部门职能

办公室:办公室作为学生会的内部协调部门,主要负责学生会内部的监督管理协调工作,是促进各项工作有条不紊进行的基础,是保障各职能部门高效运转的枢纽。

部门职责:

1.负责对学生会各类会议及活动做好记录和考勤记录,并监督各部门工作的展开情况,督促检查会议决定的执行情况;

2.负责学生会各类档案的建立、管理工作(策划书,活动总结,照片,视频等),负责学生会的物资管理工作,完成学生会各类综合统计工作;

3.负责学期初学生会内部值班安排,以及学生会成员通讯录;

4.建立并完善各类章程及工作制度;

5.协助主席团处理好其它工作及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组织部:组织部是团总支学生会的核心部门,其主要工作是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员发展对象(推优);组织学生干部开展相关团学活动;组织策划团干部培训教育活动;团费收缴等。工作的严谨性与灵活性是做好组织部工作的必要素质。

部门职责:

1.加强组织建设,领导管理各团支部的相关工作;

2.负责加强全院团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3.制定、落实团干部培训计划;

4.做好团员登记,团费缴纳,团员组织关系转接等工作;

5.推选优秀团员作为党组织积极分子(推优);

6.协助各部门完成其他工作。

宣传部:“文韬彩略,泼墨方遒”学生会宣传部承担了宣传学院精神风貌的重任,既是信息与控制学院团总支学生会对外交流的重要窗口,又是向本院学生传达学院指示、信息的关键纽带。

闲看庭前花开花落,是一种意境,漫随天外云卷云舒,有其独特妙处,在宣传部,你可以随着飞舞的线条体会艺术的境界,跟着神奇的文字领略文化的底蕴,在这里,你可以用连珠妙语展示横溢才华,以独到角度抒发个人魅力。这里有五彩的画笔供你描绘青春记忆,也有无限的机遇为你搭建创意桥梁,如果你向往这样与文字作伴,同色彩为伍的生活,如果你也热爱生活,喜欢记录,不惧挑战,相信宣传部会是你的不二选择!我们在这里,在宣传部,构清风珞坠,等风也等你!

部门职能:

1.积极配合学生会各部门活动,负责宣传报道、海报设计;

2.做好我院会议和活动的报道、总结,第一时间传递活动精神;

3.负责学生干部的报道、策划培训;

4.负责各类活动会议的板报。

5.策划符合部门风格的特色活动。

学习部:学习部以提高同学们的学习意识,营造校园学习氛围为目的,开展各种同学喜闻乐见的活动,了解和反馈广大同学在学习方面的意见和要求。

部门职责:

1.负责信息与控制学院奖学金评定工作;

2.负责信息与控制学院各项荣誉称号的评定工作;

3.开展知识竞赛等各类与学习相关的活动,激发广大学生学习兴趣;

4.负责各类证书的统计和发放工作;

5.联系各班学委,深入了解各班学习动向,并及时进行反馈;

6.有效的协助其他部门开展工作。

生活权益部:生活权益部是院学生会重要的职能部门之一,遵守学校“以人为本”的宗旨,本着“以学生为本,服务于同学”的理念,是以学生会常规工作,用来建立起学生与学院之间的沟通桥梁为主的一个部门,旨在为同学们创造一个满意的校园生活环境,为同学们提供帮助,全力为同学们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活氛围。

部门职责:

1.负责寝室人员、设施管理和冬季扫雪等工具发放;

2.协助各个部门做好各种大型活动和学生会活动的后勤工作,服务学院、服务同学;

3.更有效地开展学生会工作,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服务学院、服务同学;

4.通过开展学院调查、开通电子邮件等方式收集我院学生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向我院学生会如实反映,维护广大同学的合法权益;

5.围绕同学们的生活、健康、卫生等主题组织活动;

6.定期进行消防、疾病等知识及法制宣传,提高大学生自我防范意识。

7.完成学院及学校交给的其他工作。

纪检部:纪检部工作采取自律为主、他律为辅的方式和手段。抓好学院的纪律管理及工作考核,促进保持良好学生会风气。查处违反学生会制度及相关校规校纪现象,调解学生内部矛盾,并且进行晚归文明校园的检查。总之,旨在为学生营造一个和谐舒适,纪律文明的校园环境。

部门职责:

1.检查带早餐进楼情况,保证学生在教学楼内的卫生,为大家创造好的学习环境;

2.在课间对信息楼内、信息楼前进行吸烟情况检查,在教学楼内厕所重点检查,保证教学楼内的学习环境,为校园创造更好无烟环境;

3.每周对学院学生寝室进行例行检查。 对寝室的生活安全,违规电器检查。不定期分配有关人员到寝室进行抽查。

文艺部:华美绚丽的舞台,分外闪耀的灯光,伴随着迎新晚会上那精彩的舞蹈,处处都洋溢着我们青春的活力与激情;紧张刺激的赛场,美妙动人的乐曲,歌手大赛中嘹亮的歌喉、独特的表演形式至今都浮现在眼前;多样的才艺选择,展现个性的魅力平台,阳光向上青春热血的文艺部来实现你享受舞台,展示自我,绽放活力的梦想和愿望。

部门职责:

1.主要负责学院主办或承办的各类文艺以及其它相关活动,旨在活跃校园文化氛围,推广积极向上的时代精神,丰富我院学生的课余文化生活;

2.负责组织、策划校园歌手大赛、毕业晚会等文娱活动。协助学院体育部顺利完成各类比赛;

3.负责确保学院文艺工作系统化、整体化、有序地进行;

4.定期在学生会内部组织相关文艺活动,培养干事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培养大家的文化艺术修养,给大家提供展示的空间;

5.以文艺为桥梁,提高我院的知名度,增进院与院间的了解与交流。

体育部:体育部围绕增强学生身体素质和丰富课余文化生活的主题,组织开展院级大型体育赛事,并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宣传体育的重要性,提高同学们的综合素质。

部门职责:

1.负责早操工作和大学生课余体育活动,通过组织各种体育活动增强大学生的身体素质。

2.了解同学们对各类体育活动的意见,不断改善体育设施,推动学院体育活动的开展。

3.运用各种形式和途径宣传体育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同学们的体育观念,让同学们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感受运动的魅力。

4.与学院有关部门积极创造条件,组织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体育比赛活动,并组织好学生的早操活动。

5.配合学校各类体育活动的开展,积极落实学校及学院所下达的各项 任务,号召并争取同学们踊跃报名参加各项活动,丰富校园生活。

6.协助学生会其他部门开展工作,共同完成学生会的各项任务。

心教部:心教部是本学期信息控制学院团总支学生会新成立的部门。主要职责是认真学习并积极宣传大学生心理健康知识,协助学校、大学生心理潜能开发协会在学院内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宣传工作;负责心理普查和问卷调查工作;开展辩论赛、心理班会、心理剧排练等校园文化活动。

部门职责:

1.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积极组织本系部班级开展各种形式的活动;

2.通过心教部成员、班级心理委员、学生干部、学生党员、团员等及时了解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及时向班主任或辅导员以及学校心理咨询中心老师汇报学生重大心理行为异常信息;

3.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关注同学心理健康,针对同学们中存在的问题开展相关讲座、座谈会;

4.及时将学生中存在的问题反馈给老师或学校;

5.监督和管理各班心理委员的日常工作及心理方面的学习,并做好及时的反馈与总结。

礼宾部:礼宾部是一个专门负责学院接待活动、学院活动服务、礼仪文化传播以及服装管理的部门。主要完成学院大型活动的礼仪工作,管理学院演出服装道具以及晚会走秀节目等相关事宜,协助其它部门顺利开展活动。从某种意义上说学院的礼仪的工作也是学校形象。在各种场合中有着树立良好精神风貌的重要作用。礼宾部会定期展开形体课、理论课和内部会议来培训你们的礼仪知识。

部门职责:

1.为校内举办的大型活动比赛、重大会议和活动提供礼仪服务。例如:迎新晚会、颁奖晚会、以及学校的校级会议等活动提供接待引导、颁奖递送等。

2.负责协助团委学生会其他部门顺利开展活动。

3.举办礼仪联谊会,晚会走秀节目。

4.组织开展礼仪知识创新活动。

校友服务部:校友服务部是针对学院校友服务,就业工作设立的部门,是负责学院校友及毕业生就业服务、指导和管理的职能部门。广泛联络校友、拓宽各种渠道,动员社会各界关心和支持学校的发展,关注大学生就业与职业发展,以增强就业意识,培养就业能力,规划就业方向,促进学生就业为宗旨,在学校、企业,校友和学生之间搭建一座沟通和交流的桥梁。

部门职责:

1.建立健全各地校友分会、组织机构,召开校友代表大会、座谈会 ;

2.负责与各地校友的联系,包括联络、邀请、接待、发布(校庆)通知、收发信件、通报学校新闻等工作 ;

3.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开展好有益于帮助同学树立正确就业观、优化择业的各项活动,如就业前景分析模拟面试、专题讲座、职业生涯规划活动等;

4.做好就业信息的及时传达和发布工作;

5.统计毕业生跟踪调查、用人单位回访和就业质量报告编撰发布工作;

6.组织开展全院学生就业指导及全院学毕业生档案管理工作。

志工部:志工部立足于学校“追求卓越,互助利他”的校训理念,旨在为贫困学生提供公平、公正的学习环境和平台,是让贫困学生寻找到快乐与幸福的部门,希望能给予每一位远离家乡的学子家一般的温暖。

部门职责:

1.每学期的贫困生信息采集和存档;

2.负责学院助学金评定相关事宜;

3.负责医保卡的分发;

4.配合弘志促学会组织完成各类志愿活动;

5.协助其他部门完成学生会的相关事宜。

社团管理部:社团管理部主要是规范社团制度,引导社团动向,监管社团运作,协调社团关系,指导社团活动开展,调动社团的活动积极性,使各社团在统一管理下有序的开展工作。

部门职责:

1.负责社团活动的申请、策划审批。

2.为社团活动争取社会赞助,并协助各社团在举行大型活动时争取社会赞助。

3.新成立社团的资格审查和注册登记工作。

4.负责每年度各社团的注册工作和社团工作计划、总结的审核。

5.统一管理和协调各社团的工作,包括各社团形象及活动等方面的宣传。

第四章 学生干部的聘任

1.每年3月份在全院范围内统一招新一次,通过笔试、面试的新成员给予“实习干事”的身份。

2.实习干事通过实习期的考核后,经过指导教师、主席团、各部部长集体协商讨论通过,可以录用为干事。

3.对实习干事与干事实行全程淘汰制,在每学期初进行必要的考核。信息与控制学院团总支根据成员表现以及遵守章程的情况,并由指导教师及主席团结合部长对成员表现的档案记录,在每次例会总结干事的表现。

4.对严重不能履行学生干部职责的成员,及时给予除名处理。

第五章 例会及考勤制度

1.信息与控制学院团总支每周举行一次全体例会,对学生干部的近期情况与工作进行总结,并对下星期工作进行部署和分配,同时举行不定期的各部门会议和部长会议。

2.与会者必须准时到会,遵守会议纪律,及时签到,会议中办公室要做好人员考勤和会议记录。

3.因特殊原因缺席者须向所在部部长提前请假,由部长将相关情况上报主席团和指导老师,确有特殊情况者可于会后补假,无故缺席者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第六章 奖惩制度

(一)处罚

凡有以下行为记录者,经老师决定,撤除或取消其学生干部资格:

1.屡次违反各项制度,经劝说不改者。

2.因缺乏工作能力、工作热情导致信息与控制学院团总支工作无法展开者。

3.因工作而严重影响学习者。

4.败坏信息学院形象者。

5.两次无故旷例会或两次无故迟到例会者。

6.两次无故不值班者。

7.受学校纪律处分者。

8.其他应给予处罚的情况。

(二)奖励

信息学院团总支将定期对学生干部进行量化考核,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对于符合以下条件者给予奖励:

1.吃苦耐劳、工作积极、成绩显著,对信息与控制学院工作有突出贡献者。

2.工作态度积极认真,得到广大同学认可者。

3.在工作中有创新或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取得良好效果者。

4.每学期评选一次优秀学生干部,予以相应奖励。

5.协调学生管理机构,对学生干部予以量化加分。

6.其他应该予以奖励的情况。

第六章 附 则

1.本章程的制定、解释、修改权属于沈阳工学院信息与控制学院。

2.本章程适用于信息与控制学院团总支学生会所有学生干部。

3.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017年9月制定;

2020年6月修订。

信息与控制学院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确保校园各类突发事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得到处理,保障我院全体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维护社会稳定,结合我校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与指挥

(一)成立学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 长:刘惠鑫

副组长:田林琳、李 鹤、孔德尉、朱玲珠

成 员:各教研室主任、全院辅导员、班主任

(二)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当根据“生命第一”的原则组织,决定是否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1.向学校有关部门(后勤保障部)报警,控制现场局势,并组织师生员工施救或自救,努力将人员伤亡减少到最低程度。

2.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有关负责人立即赶赴事发现场,听取突发事件情况汇报,召集领导小组应急处理会议,采取应急措施全力组织抢救,维持秩序,疏散师生,保护现场,监控险情,关注事态发展。

3.协同有关部门抢险救灾,配合调查取证,做好伤患人员的慰问工作,并及时与伤患人员家属取得联系,做好对家属的安抚解释工作。努力维护学校和社会的稳定。

4.媒体应对。学院成立专门机构,(如有必要,在一定范围)主动传递事件事实本身及正面积极应对处理的信息,不宜做事件发生原因分析(事件、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以免引发不必要的后果。

二、应急调查与报送

1.突发事件后,加强学生管理,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学生心态和情绪稳定。

2.报送程序:分两级报送。

(1)事发个人报送。事发后立即打电话通知相关领导及学院领导,并随时汇报事件的进展情况。

(2)学校报送。学院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立即向学校有关部门和领导报告,并随时汇报事件的处理进展情况。

三、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程序

(一)火灾

1.立即切断发生火灾所在地的电源。

2.立刻拨打“119”、“110”。

3.先以灭火器灭火,并有组织地进行抢救。

4.迅速向有关部门报告。

5.组织师生有序撤至安全地带。

6.配合消防及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7.尽可能保护现场(有条件由专人摄影摄像,防止不良媒体介入),做好涉及本案的有关证人、证词记录。

(二)食物中毒事件

1.凡就餐后,师生出现不明病因的肚痛、胸闷、恶心、乏力昏沉、呕吐、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向相关负责人报告。

2.迅速与校医取得联系,采取就地救护。

3.根据事态严重情况决定是否送医院救治。

4.根据事态发展情况,经学校批准后,迅速与家长或家属联系。

(三)暴力伤害或抢劫等事件

1.发现不法分子袭扰、行凶、行窃、斗殴、抢劫、劫持人质、放火、破坏公私财物等,应立即采取下列处置方法。

(1)迅速报告后勤保障部。

(2)视情况报警(110或派出所)。

(3)对歹徒进行劝阻或制服,保护在场师生安全。

(4)迅速报告院领导和学校有关负责人。

(5)立即将受伤人员送入校医校或附近医校进行救治。

2.记录不法分子的体貌特征和其他犯罪情节(有条件的摄影摄像),收集不法分子施暴凶器,保护好案发现场。

3.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

(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当社会上出现流行病疫(如“非典”、“水痘”等),凡师生中出现与该病相似的症状时,要马上报告学校有关负责人,及时到校医务室进行诊断,一经确诊为传染性流行病或疑似传染病,立即采取下列应急措施:

1.对该师生所在单位、班级等有关公共场所进行严格消毒和隔离。

2.坚决杜绝染病师生带病上课、工作,必须经医校出具诊断证明已康复并不再存在传染危害后方准上课和工作。

3.在有关部门指导下,采取一系列防范及保护措施。

(五)学生群体性活动

学生在校群体性活动(如体育课、活动课、运动会、各种集会、集体活动)或由学校统一组织的校外群体活动(如春游、秋游、社会实践等活动),若发现学生伤害、丢失等突发性事件,必须根据情况及时处置。情况严重的需立即上报学校。现场负责人或第一位发现群体性突发事件的教师为应急处理第一责任人。

(六)精神失控事件

1.各班建立心理联络员,系院成立心理信息联络站。

2.发现学生突发情绪失控或情绪失常,知情人为第一责任人,应第一时间向信息员或辅导员老师报告,并寻求失控或失常学生易于接纳的人到现场帮助稳定情绪,及时通知专业人员到场处理,并通知110到现场处理,涉嫌犯罪的应告知公安机关。

3.已控制局面后,派人24小时看管失控对象,并及时通知家长到校处理。

4.协助相关机构积极救助患者。

5.与家长达成教育管理共识,如有必要,应及时办理休学手续,以便治疗;如通过观察,暂时当事学生已情绪稳定,本人及家长不愿休学或退学,坚持上学的的,要签订相关协议,以备不测。

(七)离校出走或失踪事件

1.师生擅自离校后,知情人员应及时将情况向任课教师、辅导员和学院负责人报告。

2.有关负责人获悉情况后,应立即向学校分管领导汇报,同时及时进行调查;对去向不明的师生应立即组织查找,及时查明该师生的去向。

3.在无法查明去向的情况下,学校应及时将情况向保卫部门汇报,同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或老师家属。

(八)自杀、自残、自虐性或意外伤亡(造成严重后果)事故

1.发生自杀、自残、自虐性事件或意外伤亡,知情人员应立即报警110或120,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及时实施救治,并及时将情况报告给班主任、辅导员,并及时向保卫、学生工作等职能部门。

2.有关负责人获悉情况后,应立即向学校分管领导汇报,并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人员控制现场局势,保护好现场,有条件的要做好录音录像,在专业机构的帮助下及时将伤员送至校医救治(或由公安机关安排及时将受害者转移到相关场所)。

3.迅速成立信息发布领导小组,由学院牵头,综合整个事件信息,主动客观公布事件本身及相关机构介入情况,不作评价。并由学校相关部门进行下一步处理。

4.视情况,通过综合研判,采取适当方式通知学生家长,并做好家长来校接待和安抚工作(注意:安排家长住宿要靠近车站及医院,最好远离学校)。家长接待采取限制级接待方式,即:首先是辅导员(事件发生后要主动掌握第一手情况,要尽量接近客观事实真相,先向领导汇报与家长交流内容,寻找日常教育管理证据,准备接受家长问询,授权回答的回答,不能回答或不知道的要给家长委婉说明);然后是院学生工作领导(最了解事件前因后果的)。不到时机,职能部门领导、学校领导暂不接见家长。在此过程中,接待人员要注意倾听对方倾诉,站在对方立场,及时寻求对方对学校教育管理的理解和肯定,适时摸清对方诉求及来访者情况。

5.领导小组应协助学校保卫或公安部门开展调查。在事故得到权威部门结论,领导小组商定初步的应对方案后,有关职能部门可以出面作有限的解释工作,征得学校授权后,可以进入实质性解决阶段。

6.事后总结。属无责任事故的要借机加强学生的教育;通过查找事故发生原因,回顾救助及处理过程,及时梳理经验教训,并在政工队伍中宣讲。属责任事故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总结经验教训。

2018年3月制定。